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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群众监督贯通衔接
持续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质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2-01-12

  1月1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文章:《山东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群众监督贯通衔接 持续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质效》。全文如下:

  山东省纪委监委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探索实践有效方式方法,推动信访举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图为寿光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轮流接访,接待来访群众。张晓敏 摄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中国特色的政治监督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去年以来,山东省纪委监委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守信访举报这一问题线索“主渠道”、政治生态“晴雨表”、联系群众“连心桥”职责定位,聚焦解决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探索实践有效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群众监督贯通衔接,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1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群众信访举报77868件次,同比下降22.8%,其中,检举控告48987件次,同比下降23.8%。

  坚持人民至上,推动问题精准有效解决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必须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始终把人民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惠民富民政策执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筛选100件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举报和100件多年、多层、多头的重复举报,向各市纪委监委发函交办,加强跟踪督办,严格审核把关。截至2021年12月已全部办结,查实率为72.9%。在此基础上,部署开展化解重复举报专项行动,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人包联1个重点县(市、区)和2至3件重点重复举报,下沉基层督促指导。所有重复举报由市县纪委监委领导包案,实行“一个积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检举控告渠道畅通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基础。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受理体系,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规范搭建网络举报平台,实现“官网、微信”两个窗口对外,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跑路。根据群众来电需求,省市两级增加电话举报接听坐席,提高了工作时间有效接听率。加强来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开门接访”,让群众“进得了门、说得上话”。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先后对16个市、91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实地察访,向全省通报检查情况,推动问题整改,提升基层接访“温度”和能力。

  渠道畅通了,处理检举控告的责任也要压实。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检查督办职能作用,对检举控告处理质量、效率、群众满意度等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责任落实、质效提升。聚焦规范高效办理,省市两级依托检举举报平台对下级检举控告登记录入、分流转办等情况全程监督,每季度通报并点对点反馈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聚焦重点区域,探索建立信访举报工作重点县督导制度,采取省县直通方式,对发现超期未办结、结而不服等情况,及时点对点通报给县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指导督办。

  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强化制度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不折不扣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确保一举一动都在纪律要求之下、法律框架之内。

  山东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制度机制该配套的配套、该细化的细化、该完善的完善。探索建立匿名举报公开反馈制度,对问题典型、群众反映强烈的匿名举报,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调查结束后,对调查不属实或属于被诬告陷害的,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正名;对查证属实或查无实据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避免举报人因不知情而重复举报。探索建立结案必查问题对账机制,对反映集中、可查性强的重点信访举报,信访举报部门逐项梳理具备可查性问题,形成详单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调查结束移交审理时,审理部门首先核对详单问题是否都有调查结论,防止问题线索流失,确保事事有结果。探索建立重复举报分层督办机制,针对重复举报不同情况,由不同层级纪委监委采取领导包案、发函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调度等方式,推动落实复查复核措施,确保业务内问题查清查透、处理到位,业务外问题移送属地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处理。

  重复举报一般成因复杂,但初次举报办理质量效率不高是首要原因。针对初次举报,山东省纪委监委于2021年7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初次举报办理工作的意见》,聚焦压实首办责任,对接收受理、分办处置、答复反馈、核查审理等方面作出全链条规范,建立起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初次举报办理机制。2021年12月,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对45个县(市、区)受理的初次举报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三个月内办结率达到84.8%。

  为使检举控告受理办理更加精准高效,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归口受理制度,精准受理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业务范围内事项,对实名举报逐一核实、受理告知。普遍建立集体研判审议机制,加强初始甄别研判,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完善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确保真问题一个不漏,真线索全部移交。省纪委监委成立由信访、案管、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部门组成的疑难复杂信访举报甄别研判小组,加强对挂名举报件、无实质内容举报件的判定处置,及时剔除、转交非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件,做到受理界限清晰、程序精细、衔接顺畅。

  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高质量的工作,要靠高素质的队伍。信访举报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必须从政治高度来抓好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也是执纪执法机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干部既要成为“通才”,也要成为“专才”。山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不断优化室内分工,梳理分析每名干部特点,合理安排岗位,实行常规工作与重点任务“条块结合”分工模式,建立“A+B”小组制,做到既相互协作配合又彼此监督制约。探索推行“全员办信、全员接访、全员分析”制度,促进干部在多岗位上锻炼成长进步。

  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水平,关键要用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权力行使、事项处理、干部行为。山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持续加强内部管控,建立集体审议研判制度,对交办件等重点业务,全流程集体审核研究。深化内部督查机制,定期检查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情况,通报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激励和鞭策全室干部奋发有为、担当尽责。

  在系统层面,省纪委监委组建信访教研室,统筹工作力量,加强业务研究,形成3类8个课题成果,有效融入信访举报干部培训课程,切实提升业务培训水平。启动省市县三级“信访举报业务比武”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用。全力推进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受理、办理、处置子平台在省市县三级正式应用,上下级数据壁垒全面打通,检举控告闭环管理初步实现。

  为解决信访举报件流转不够高效、与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设立信访举报受理分办中心。针对受理分办中心功能定位和人员实际,制定12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涵盖工作流程、人员管理、学习培训、安全保密、监督检查等各个方面,同时编印4本业务规范和6本辅导材料用于指导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每日学习、每周测试、每月总结、季度考核”制度,通过常态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受理分办中心人员业务能力,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在此基础上,开发信访举报业务辅助平台,设置法规制度、答复规范、统计分析、能力提升等十大模块,助力精准高效开展工作。针对群众来电、来访经常涉及的咨询类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形成“百问百答”,全部收录到答复规范模块中,增强答复的规范性、权威性。(记者 李钦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