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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之声】山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14

  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系列报道“重点工作巡礼”,今天播出第四期。请听廉政之声:《山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宣示了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山东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任廷琦,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省人大原常委、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宋文瑄,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士合……省纪委监委收拢五指,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了一起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兰陵县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光滥用职权等问题,五莲县石场乡民政所原负责人张守成违规办理低保并克扣低保金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攻坚、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018年12月28日,外逃13年的“百名红通人员”王清伟回国投案;12月21日,外逃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张雪珍主动回国投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力度,紧盯“百名红通人员”案件,逐案分析研判,精准发力,集中攻坚。

  国内“打虎”“拍蝇”,海外“猎狐”,我省反腐败工作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合链条,营造了“天罗地网、无路可逃”的环境和氛围,持续保持着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监督首要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通过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积极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公权力异化、变质、滥用。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89.5%。“四种形态”结构进一步优化,逐步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

  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商鹏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既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又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还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三方面必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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