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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之声】
济宁: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28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作出周密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兴起扫黑除恶斗争高潮。请听廉政之声:《济宁: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日前,济宁市嘉祥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原黄垓镇建委主任张正峰勾结恶势力违规谋取利益问题。从2003年开始,该县黄垓镇胡楼村村民于世臣等10余人恶势力团伙长期在当地采取暴力、强迫等手段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2003年至2012年,张正峰在任黄垓镇建委主任期间,与他人合伙经营牛羊养殖场,认为于世臣的势力能够帮助养殖场“拉客户、撑场面”,于是邀请于世臣入股,于世臣利用势力将黄垓镇部分牛羊商贩从外地运来的牛羊强行拦截至张正峰的养殖场进行饲养和销售,获取利益。2018年5月,张正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嘉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民:我们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协同配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零容忍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济宁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排查、督导调度、联动联办四项工作机制,组成排查线、督导线、查处线3条工作线,对2016年以来查处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逐案过筛,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对发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优先查处、优先办理。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其中,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8起,给予党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人。

  济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福岱: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既打击面上看得见的,更打击其背后隐藏的人和事,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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