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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力度速度,彰显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2-03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截至1月31日,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选出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标志着各省级监委已全部成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继部署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先行试点并取得重要经验之后,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再动员再部署。从党的十九大闭幕不久,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到市县两级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再到各省级监委全部成立,向着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工作的目标冲刺,短短三个月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就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实现了从绘就蓝图到落地生根的跨越,鲜明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这一重大阶段性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领导坚强有力,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为改革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等会议上又多次就试点工作作出指示。党中央统一思想、廓清认识,统筹全局、协调各方,凝聚起蹄疾步稳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这一重大阶段性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我们党是具有高度组织性和执行力的政党,一旦形成决策,能够迅速上下贯通,发挥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无论是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还是中央纪委,都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施工队长”站到改革第一线,亲自挂帅、亲力亲为,认真研究和解决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做好任务分解,推动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

  这一重大阶段性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合民心、顺民意,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松的强烈信号。监察委员会实质上是反腐败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力量,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各地监委成立之后,及时查处了一批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显露锋芒,大快人心。从连日来各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纷纷在人代会上高票当选也不难看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得民心,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省级监委全部组建完成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起点,正需要振奋精神、牢记使命,不停步、再出发,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记者 闫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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