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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四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19-11-08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对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组成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正是在有效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制度安排下,人民意志得以体现,人民权益得到保障,人民民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民当家作主得以真正实现。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这一整套制度安排,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鲜明的中国特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更深入地惠及广大人民,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制度之力最大限度体现人民意志和权益,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全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明确回答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些重大问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健全代表联络制度,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等,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机活力。只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不断推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才能筑牢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基石。

  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强化顶层设计,突出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各项基本政治制度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是发展更广泛、更充分、更健全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全会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方面,部署了推进各项基本政治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为确保人民依法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就要坚定不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着力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统筹实施好各项基本政治制度安排,必将更加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成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