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清廉山东>廉政广角

鲁华集团:节前“敲警钟” 严防“节日病”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2-21

  今年以来,鲁华集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8个权属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41人进行谈话提醒,对12个权属企业进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促进了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元旦春节将至,鲁华集团提前下发通知,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报销费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违规组织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严禁违规或变相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十个严禁”的要求。 

  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两节”期间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鲁华集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