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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构建办案质量保障体系
全流程规范案件办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9-28

  “各类处置方式需要哪些审批材料,不同适用情形需要走什么审批程序,都能在《办案质量保障体系制度汇编》中的这份《审批程序明细表》中找到答案。”近日,因为对一起案件的立案审批程序拿不准,山东省淄博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干部于淼拿起桌上的制度汇编查阅。现在,这本册子已经成为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的必备案头书。

  对市直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缺乏明确规范,有的处分执行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这些问题,曾困扰淄博市纪检监察干部。

  为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该市纪委监委今年年初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估该市之前出台的涉及案件办理的制度规定,对存在空白、亟须规范的建章立制,对不符合新要求的予以修订或废弃,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

  “我们从6个方面建立健全47项制度规定,其中新制定制度25项,规范案件从‘入口’到‘出口’全流程,形成办案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案件办理各项工作有据可依、规范严谨,提高工作质效。”淄博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孟广科介绍。

  围绕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该市制定了“1+N”程序规范。其中“1”为《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操作指引(试行)》,主要规范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等一般流程和常用文书样式,“N”则重点针对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从程序、管辖、时限、权限、文书等方面作出统一具体的规定。

  “这份谈话笔录谈话人和记录人没有签字”“这份书证没有调取人、调取时间和提供单位盖章”“这个处分决定引用条款不准确、不全面”……日前,淄博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对上半年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788件案件进行评查,就发现的7个方面18类问题逐一开出“处方”,督促整改。定期开展办案质量评查,已经成为该市纪委监委的一项制度。

  围绕强化办案质量管控,该市出台了案件督查督办、办案质量评查及评选等办法,并制定问题线索办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倒查处理、审查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等规定,确保执纪执法权始终受监督、有约束。

  淄博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赵中华介绍,为提高办案质效,他们还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作及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调衔接。前不久,淄博市纪委监委在2个月内办结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对3名县处级干部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高效的进展就是得益于内部协作相关机制。(通讯员 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