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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涵养廉洁文化 严管小微权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9-24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出台《关于开展“清廉村社”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部署推进强化基层党的领导、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健全村社监督机制、涵养村社廉洁文化等制度改革,推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

  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村社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现实状况,“清廉村社”建设着力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村社延伸入手,明确建设目标和四个方面19项具体任务,突出政治目标,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和组织力,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能力。突出制度固廉、监督护廉,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村社小微权力,明确权责清单,规范运行流程,让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建立横向上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和经管、审计等职能部门监督协同推进,纵向上区市、镇街、村社本级监督上下贯通,纪委监委监督协调联动的保障机制,让监督更精准、更规范、更有效。

  “坚持内容上分类施策、建设标准上分级实施是‘清廉村社’建设的显著特点。”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结合当地发展现状、村情民情等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个性化创新措施,打造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清廉村社”建设样本。

  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市北区推进“清廉村社”建设的着力点。该区搭建的基层公权力网格监督平台,集信息公开、监测预警、数据比对、检举举报等功能于一体,数据涵盖民生救助领域资金和物资发放信息等28项、服务事项53项。平台建立涉及扶贫、执法、环保等领域“六项清单”,开展智能化监测预警,目前已自动监测14528次,比对救助资金、物资发放信息1万多条,预警信息已达1394次。

  “开展‘清廉村社’建设,贯穿纪律、法律、制度、规矩、道德等多方面要求,既以精准、严格的执纪执法强震慑,又以规范、严密的制度机制强约束,还以系统、生动的廉洁文化建设强引导,是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基层村社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青岛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锦妹表示。(通讯员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