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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增强日常监督精准性实效性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8-20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是党内监督最主要、最经常的手段。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针对基层日常监督开展了专题调研。

  查找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弱化。调研发现,有的党组织监督主责意识不强,过度依赖纪委监督,忽视了自身的主体责任。个别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习惯于遮遮掩掩、内部消化,导致监督工作弱化、流于形式。二是纪委监督专责发挥不充分。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责意识不强,“重办案、轻监督”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三是监督合力不够。有的地方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等各类监督主体各管一块、各自为战,彼此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相互衔接协调不够,监督合力没有形成。

  监督手段运用不充分。一是日常监督措施运用不够深入细致。有的党组织虽然建立了工作例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述责述廉、述职评议、检查考核等制度,但在实际开展监督工作时仅满足于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路径,面上了解多,深入挖掘少,对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差异化的监督手段。二是监督措施不强。监督信息的获取过多依赖于信访举报和专项监督检查,事后监督多、事前防范少。三是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停留在粗放式、简单式、浅层次的监督上,参加会议监督多、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少,廉政谈话多、挖掘问题线索少。

  监督重点和难点突破不够。一是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存在业务短板。比如,财政、人社、国土、民政、住建等部门权力运行环节复杂、专业性强,监督队伍中相关专业人才不多,不同程度存在“外行监督内行”的情况。二是一把手监督破解难。有的地方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有的干部怕“穿小鞋”“扣帽子”,不敢挺直腰杆开展监督。三是同级监督不够严格。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同级监督中顾虑多,有畏难情绪,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一团和气。

  监督策略把握不精准。一是“四种形态”深化运用不够科学。一些部门单位党组织自觉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约谈函询等监督方式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二是缺乏系统思维,日常监督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没有把“四种形态”放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统筹考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行为问题发现不及时、措施运用不重视。三是问责工作有待规范。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问责不力和问责简单化、泛化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对问责情形和问责对象把握不精准,直接责任问责多,领导责任问责少;有的开展问责时不注重区分情形,甚至搞一刀切,偏离了问责的初衷。

  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完善责任传导的落实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格局,细化落实“两个责任”、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述责述廉、督查考核等制度,解决担责履责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地方党委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落实分级分类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履行“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及时指出和提醒,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构建全方位立体监督格局。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党的工作部门联系沟通,定期召开有关监督事项的联席会议,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形成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的大监督格局。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机制建设,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等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对共享反馈相关信息、调配整合人员力量、受理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进行规范。强化“互联网+监督”思维,完善主体责任履责监督平台、日常监督信息化平台,推进数字化廉政档案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丰富精准化监督措施。坚持精准定位,坚守“监督的再监督”,通过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等制度,以及与相关党委(党组)定期会商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线索联合排查、共同研判政治生态等机制,用好用足列席党委(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监督、检查抽查、调研督导等日常监督方法。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区分轻重缓急,灵活运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方式科学分类处置。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约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和责令作出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准确把握各形态运用的界限、宽严尺度和社会影响,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在提升监督效果上下功夫。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充分利用典型案件深刻剖析相关案发单位在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巡察整改监督,把巡察整改监督作为做实做细监督的重要抓手,既抓好对集中整改情况的监督,又要持续加强对长期整改任务的监督。推进专项治理回应群众关切,抓住群众反映强烈、本地表现突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有力有序、审慎稳妥地进行专项治理。(山东省济宁市纪委监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