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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衔接司法规范先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6-09

  6月5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监委与区检察院就徐某涉嫌贪污案召开案情研讨会。“监委同志们开展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对徐某涉嫌罪名和涉案金额进行了严谨扎实的论证,我们对监委认定的事实、证据全部予以认可……”在会上,区检察院全盘采纳了区监委的办案意见。

  涉嫌违法犯罪部分的调查结论和收集证据将提交法庭,这对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牟平区监委采取规范先行、沟通随行、跟踪同行的“三步并行”措施,深入推动法法衔接,有效实现全面深度融合,确保案件质量达到庭审标准。

  为确保规范先行,该区监委整理印发《职务犯罪案件取证、认证工作指引》,规范了常见职务犯罪每一类证据收集、固定、运用、保存的方式和标准。同时,针对常见职务犯罪案件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对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收集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解释说明,为职务犯罪案件取证工作提供了学习指引。

  为了有效衔接司法,该区监委与检察院、法院建立研讨会制度,就提前介入、邀请专家论证、移送审查起诉、采取强制措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等相关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案件在事实认定、程序环节、法律适用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入卷,从而实现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无缝衔接。

  不仅如此,该区监委与检察院、法院建立庭审时间、裁判文书“双通报”机制,对案件处理中存在分歧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妥善得到处理,推动快审快结,并保障相关法律文书及时入卷归档,确保案件质量不留隐患。

  “我们将在执法观念上把监察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衔接起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法法衔接各项工作要求,确保职务犯罪案件顺利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嫌职务犯罪案件7人,法院已判决4人,认定的罪名、涉案金额等均被司法机关采纳。(通讯员 赵艳东 王文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