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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做实日常监督 突出统筹协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4-07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贯彻落实好这一重要要求,要在巩固当前行之有效经验做法的同时,围绕机制创新、质效提升等方面下功夫,以巩固增强监督效力、以创新推动协同衔接、以提升促进完善发展,推动监督常态常在。

  要在做法上巩固,打好组合拳、增强战斗力。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在形成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基础上,做好“统”的文章。一是在信息共享上“统”。信息不共享导致业务不协同,这是影响日常监督效力的一大“顽症”。对此,我们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案管、审理、巡察等单位配合,建立例会、会商、通报等制度,集中分析研判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情况,打破信息“孤岛”、做到实时共享,增强日常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二是在方式方法上“统”。将会议监督、大数据监督、建立廉政档案、舆情处置、专项治理、述责述廉等15种方式方法进行“打包”组合、统筹运用,有效提升日常监督成效。从今年前两个月运用“四种形态”数据看,第一种形态同比增长56.7%,第二种形态同比下降42.4%,第三种形态同比下降47.7%,第四种形态同比下降33.9%;第一、第二种形态合计占比达到93.7%。三是在结果运用上“统”。在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树木”和“森林”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监督成果,既紧盯“关键少数”建立日常监督档案,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画像”,通过监督“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又系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及时向市委、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一体落实协助和监督职责,为主体责任落实提供载体。

  要在机制上创新,画好同心圆、形成一盘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初步形成,但各方面监督协同衔接不够顺畅的问题比较突出。破解这一问题,要从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当中找“钥匙”。

  一方面,要强化横向衔接。围绕“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建立“1+5+X+1”协同监督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室跟踪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国有企业和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具体监督,全程加强与巡察机构的联动协作,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围绕监督画好同心圆,实现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转变。

  另一方面,要抓好上下协同。我们深刻领会、创造性落实“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等部署要求,在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试点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下沉”“乡镇纪委片区协作”等工作,采取实地指导、以案代训等方式,出实招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监督链条、破解监督难题、提升监督实效,形成市、县、乡监督“一盘棋”格局。

  要在质效上提升,找准支撑点、拨出千斤力。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提升日常监督质效,重点要围绕“促进完善发展”发力,通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2019年,针对监督发现的招投标、低保等9个领域突出问题,烟台市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0余份,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制度67项,实现了发现一类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个领域的良好效果。

  今年,我们将把“以案促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方式和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重要抓手。一是以监督强化震慑。既坚持在发现问题这个“标”上发力,更注重解决问题这个“本”,把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用常态常在的监督体现纪法威慑、增强制度刚性,引导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二是以监督堵塞漏洞。持续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把案件剖开来看,发掘潜藏在案件背后的规律性、机制性问题,由一个“点”撬动整个“面”,督促相关单位堵住共性“漏洞”,推动构建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三是以监督提升觉悟。科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用理想信念和党的政策教育使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正视问题、纠正偏差,让犯错误的同志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切实通过近距离常态化的监督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傅逊 作者系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