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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纸上教训变为心中敬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1-11

  “万某某等三人在任村干部期间,因不按规定公开村务等问题,依据纪律处分条例,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一场处分决定宣布会在山东省曹县普连集镇某行政村召开。会上,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通报了该村村干部违纪问题。

  “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以后再也不做糊涂事了。”受到处分的村干部万某某懊悔地说。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作为身边的“活教材”,制定“宣读决定+自我批评+剖析表态+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套餐”。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人员向受处分人宣布送达处分决定书,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现场宣读,并对案例中违纪行为的定性和依据、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进行剖析,以案明纪释法,确保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2019年,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199人次,处置问题线索1087件,立案421件,结案381件,党纪政务处分453人,留置5人,移送审查起诉3人,均对处分决定进行了现场宣布。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把纸上教训变为心中敬畏。”曹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冬梅表示,针对违纪案件特点,采取“一案一剖析、一案一点评、一案一教育”的方法,能够有效提高警示教育的实效性,让更多党员干部躬身自省、知错知止,取得“处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讯员 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