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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沾化区:抓好实名举报反馈工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布时间:2019-12-23

  “您反映的问题现已调查处理完毕,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已上缴国库……”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纪委监委办公楼内,工作人员正对实名举报人进行电话反馈。沾化区纪委监委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信访件办理结果的重要标准,对凡署名、留有联系方式的,要求在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做好与举报人的沟通回复,同时着力规范信访件转办交办管理,通过电话催办、发出提醒函等方式加强督办,倒逼工作提质增效。(高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