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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完善片区协作机制提升审查调查质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12-11

  不久前,山东省沂源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关于南鲁山镇南流水村村“两委”干部违规享受贫困户待遇、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的实名举报。沂源县纪委监委区域协同办案片区迅速组成核查组跟进,该村2名村干部因违反纪律被立案审查。

  “信访人反映问题多、社会影响较大,且年代久远,仅靠镇纪委力量单独组织查处难度很大。但是通过联合协作办案,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逐一被核查清楚,这个案子终于有了着落。”南鲁山镇纪委负责人介绍。

  这是沂源县纪委监委区域协同办案的一个事例。该县推行区域协同办案机制,将委机关5个纪检监察室与12个镇(街道)划分为5个办案片区,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负责联系,构建起“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纪检监察室+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模式,整合资源,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水平不够、人员不足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与政法、组织、财政、审计、农经、扶贫、公安、法院等10余个部门单位建立了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管理监督台账,规范收集、登记、排查、处置和督办各环节,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回音。实行案件提级管理,对明确反映镇村干部的事实清楚、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先行排查报批、先行办理、先行反馈;对扶贫、危房改造、低保五保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其中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直接立案审查调查。坚持集中会商机制,对重大敏感复杂疑难案件,坚持召开由党风、信访、案管、审查调查、审理等业务室参与的案件集中会商会议,针对案件具体情况,依据相关事实和纪法条款,通过充分酝酿、集中讨论、深度研判,集思广益后再行处置,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前三季度,该县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552件,同比增长65.3%;立案245件,同比增长63.3%;结案185件,同比增长74.5%;处分185人,同比增长81.4%。(通讯员 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