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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
鼓励干事创业 激发担当作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11-30

  “当我因在工作中履行领导责任不力受到诫勉处理后,一直觉得‘低人一等’,有点心灰意冷。多亏纪委的同志及时找到我,在指出我失职失责问题的同时,鼓励我、开导我,让我重燃干事创业热情。”近日,谈及被问责一事,曾任山东省金乡县鱼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的杨文波坦言。

  济宁市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制定《关于做好受问责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要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鼓励其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对被问责干部的教育回访,被问责干部所在党组织也不能缺位。”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被问责干部所在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格落实被问责干部职务、职级、待遇、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影响性规定,另一方面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被问责干部思想动态,影响期满后还要对被问责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作出客观评价。问责决定作出机关要做好指导督促、监督检查工作,严防“一问了之”。

  “问责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对被问责干部要严管也要厚爱,既严格教育管理,使之认识错误,同时还要体现出组织关怀,使之卸下思想包袱。”济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该市今年已对37名被问责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担当作为勇气。目前,该市在严格考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拔重用了7名影响期满、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通讯员 田希涛 刘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