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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在巡察中培养锻炼干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11-26

  日前,提起自己参与巡察的经历,几名抽调参加山东省龙口市委第六轮常规巡察的年轻干部感慨道:“这次参与巡察真是给我们上了一课,按照巡察工作的标准,此前负责的很多工作都要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要进一步锤炼。”

  龙口市建立健全优秀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参加巡察机制,抽调有关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使巡察岗位成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今年年初,为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龙口市组织全市市直部门和镇街推荐纪检监察、党建、财务、审计等方面业务骨干,将之纳入巡察人才库管理,最终有99名优秀干部入选。

  在随后开展的市县联动巡察工作中,该市市委组织部从人才库中挑选了11名农村财务、基层党建、纪检监察等方面业务骨干,分别安排到5个巡察组,其中3名镇街经管部门的干部不仅业务精通,而且熟悉基层财务工作情况,在短时间内就查找出镇村两级“三资”、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等财务管理问题,以及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线索。

  为加强对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在巡察进驻前,该市市委巡察办都会以会议集中培训和巡察组自行培训相结合方式,对抽调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熟悉巡察业务。在巡察期间,被抽调的干部不再参与原单位工作,而且必须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凡涉嫌泄露工作秘密或违纪违法的,一律严格追究责任。巡察结束后,将由巡察组组长出具工作鉴定,交抽调干部所在单位备案。通过这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保证了抽调干部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发挥作用。(通讯员 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