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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以案促改有章可循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11-22

  日前,山东省平度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该市政协原主席郭萍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会上被点到名的人都很熟悉,有的还曾一起共事过,对我们触动很大。”该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中心副主任崔磊参加了大会,他坦言,“内心久久难以平复。这警示我们,履职用权必须廉洁规范、守住底线,这样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今年年初,青岛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平度市政协原主席郭萍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放大警示教育效果,该市强化“以案促改”,督促指导平度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着力开展案例警示教育、问题剖析整改、堵塞制度漏洞。

  在充分实践、总结提炼经验的基础上,青岛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做实做好监督执纪监察“后半篇文章”的工作办法》,从思想政治引领、案件剖析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案件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明确和细化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健全协作机制,为更加规范高效做好“后半篇文章”提供了操作指南。

  “我们人手一本,随时翻阅查询,对照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工作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表示,“工作办法的显著特点就是‘五个突出’。突出引领性,就是要发挥政策感召作用,帮助教育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纠错改过、回归正道。突出针对性,深入分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共性问题,找出症结及监管漏洞。突出实效性,把解决问题贯穿监督执纪监察全过程,深化以案促改,补齐制度短板。突出警示性,就是坚持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突出根本性,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扎牢制度笼子。”

  据介绍,为确保工作办法落地落实,青岛市纪委监委把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开展“后半篇文章”的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重点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巡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做实做好监督执纪监察“后半篇文章”的工作合力。(通讯员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