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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廉情专报促问题整改落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11-02

  “今年查处的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勇挪用公款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暴露出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规章制度存在漏洞等问题。”日前,山东省泰山区纪委监委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本年度第三期《廉情专报》,专报简要说明了郭勇的基本犯罪事实,剖析了案发原因,提出加强警示教育、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建设等3方面整改意见,并建议区委、区政府责成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抓好整改。

  “接到区纪委发来的廉情专报,我更清楚地了解了分管领域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和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感觉责任如山。”泰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徐立勇在研读专报后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整改落实提出具体意见。

  针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去年以来,泰山区纪委监委创新实践廉情专报制度,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定期整理编辑,点对点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形成签批意见,推动问题单位整改落实,拧紧主体责任落实“螺丝扣”。

  “按照分管副区长的指导意见,对照专报指出的突出问题,我们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推动以案促改。”泰山经济开发区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李文表示。同时,开发区管委会还研究制定了财务管理、公章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4项针对性制度,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为防止整改责任落实“空转”,泰山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对专报实行“整改落实+过程跟踪+回头看”运行模式,不定期开展随访抽查,实时跟踪问效,对思想不重视、整改推进慢、效果不理想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廉情专报不是一报了之、一收了之,而是重点聚焦‘后半篇文章’,强化结果运用,确保问题整改效率和质量。”泰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培国说。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编印报送廉情专报12期,形成签批意见31条,助推整改问题42个,推动建章立制55项。(通讯员 石广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