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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精准执纪

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18-08-15

  8月3日,记者从博山区纪委监察委获悉,1至6月份,博山区纪委监察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处理党员干部24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0人次,占比74.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52人次,占比21.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比2.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比1.2%。

  今年以来,博山区纪委监察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分类施策,靶向治疗。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挺纪在前。博山区纪委监察委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确定不同谈话主题,区委常委、副区长与挂包镇街、分管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通过定期“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既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区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又对那些可能触碰纪律红线的干部及时提醒。举办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提醒新任职干部树牢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二是坚持露头就打,突出严管厚爱。博山区纪委监察委聚焦主责主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切入点,坚持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察访相结合,1至6月份,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给予党纪处分23人次。同时,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实施党内问责30例,问责党组织33个,问责党员干部3人次。

  三是坚持零容忍态度,突出高压惩腐态势。博山区纪委监察委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完善与政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肃,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问题。1至6月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7个,给予党纪处分18人次。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曝光力度,通报曝光8起12人次,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记者杨淑栋 通讯员张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