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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非公企业有了纪检组织

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18-07-30

  “丛某不是党员,也不是公职人员,却因为行贿被监察委留置,最终判刑入狱,公司解散,家庭也毁了。现在,反腐败是受贿行贿一起查,咱们私营企业一定要守法经营,廉洁从业,自觉维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7月23日,威海市环翠区环翠楼商圈纪委书记马子迪给党员、非公企业负责人等讲述“廉洁故事”,引导商圈业主自觉抵制请客送礼、隐形行贿等歪风邪气。

  非公企业是行贿行为的易发多发区。监察法实施后,环翠区纪委监委围绕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反腐新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威海市率先下发《关于在非公企业、楼宇商圈等党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的实施意见》,以纪检组织全覆盖为抓手,把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环翠区纪委监委明确了非公企业纪检组织的职责,共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企业引导监督、廉洁风险防控、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等6项。同时,发挥非公企业纪检组织熟悉企业情况、联系机关经常的优势,着力发现公职人员服务企业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接受企业宴请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现了对非公企业和政府服务部门的“双向”监督。目前,环翠区凡是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楼宇商圈和社会组织全部成立纪检组织,共成立非公企业纪检组织40个,其中纪委10个,实现了“党组织建在哪里,纪检组织网络就延伸到哪里”。

  环翠区纪委监察委开列了政商交往“不越位”清单,要求公职人员做到不得违规接受宴请、不得借用资金车辆、不得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十一个不得”,引导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做到不得违规给予公职人员好处、不得向公职人员变相输送利益、不得以不正当渠道影响党政机关人事任免等“七个不得”,并由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实施精准监督,防止“越位”交往。

  为确保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工作成效,环翠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指导非公纪检工作。工作开展以来,聚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先后举办宣传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目前已开展15场次;扩大廉政宣传覆盖,在抓好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的基础上,将廉政教育对象延伸到个体、私营企业负责人,开展主题廉政教育活动1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次,营造了崇廉、树廉、守廉良好氛围。(记者彭辉 通讯员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