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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1-1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6月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8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照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确定了“建立一个机制、突出两个重点、理清三项清单、实现四个目标”的整改思路,勇于担当,真抓严改,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逐条学习研读巡视反馈意见。会后,学校党委将省委巡视有关材料印发各党总支学习。在深入学习领会上级要求的基础上,党委会专题研究并印发《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启动巡视整改工作。9月3日,学校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思想保障。全校上下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校党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全面把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系沟通、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等日常工作。成立了由班子成员任组长、责任单位分工负责的5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和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执纪组,构建了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专项工作组牵头主抓、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纪委全程监督的巡视整改工作体系。党委书记总负责,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推进;班子成员负具体责任,推进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按照“主要负责同志负主要责任,班子成员谁分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层层抓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整改合力。

  (三)突出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巡视期间,学校党委自觉服从省委巡视组部署要求,坚持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要求,对巡视组指出面上的、能够马上整改的2项具体问题,做到了立行立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各职能部门主动认领巡视整改任务,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清单》,把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4个方面、11项整改事项、53项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29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每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党委同步研究制定了2个专项整改方案。同时,党委针对省委巡视组向党委书记的反馈意见,向12个责任部门印发了《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单》,要求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巡视以来,先后召开党委会23次、校长办公会5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各专项整改工作组通过会议、调研指导等形式,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统筹调度各部门整改情况和工作进度,汇总形成了《巡视整改工作日志》。学校纪委在抓好自身整改任务的同时,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切实履行监督督促责任。截至目前,53项整改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其中20项整改任务需长期坚持。

  (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以巡促建。学校党委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当下改”“长久立”思路,把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了涉及党建、干部、师资、教学、科研、内部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69项,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坚持一体化推进落实,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办学治校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成立校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启动首轮校内巡察工作,以巡视巡察整改切实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内涵式发展用力不足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不够,推进德法兼修有短板”具体问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化落实《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山东政法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指导,通过重点发言、交流研讨、现场教学、专题读书班、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2021年以来,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4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5次,发布基层党组织学习指导10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党委书记就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推动学校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意见,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开展了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制定了《关于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工作的工作方案》,从课程开设、示范课程建设、师资力量、实践教育活动4个层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方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业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面向2021级法学专业学生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完成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社区矫正等法学类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修订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了法学专业课堂教学。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为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等开展宣讲30余次。

  (2)针对“抓思政工作不牢,思政课建设有弱项”具体问题

  ——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年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意见;召开2021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与各部门单位签订了《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021年以来,党委会先后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加强思政课建设的举措,出台了《山东政法学院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实施方案》《山东政法学院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将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加强建设。

  ——强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制定《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委班子成员和学校领导带头抓思政课的实施细则》,明确了专题研究思政课、讲思政课、听思政课、专题调研思政课、联系思政课教师、深入基层联系学生等7个方面制度要求。每位党委班子成员和学校领导联系3名思政课教师,通过深入教研室交流、深入课堂听课,不断提高思政课教师的教研能力和水平。2021春季学期,党委班子成员和学校领导已按要求讲授了思政课。成立了省级思政课申报专项工作小组,对标一流课程建设要求,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工作。推动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化思政课实践教学改革,完善茂岭山红色课堂建设,扩大VR思政教学覆盖面,思政课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完善课程思政建设机制,修订《山东政法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建立《课程思政质量标准》,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将课程思政纳入教学督导指标和教学竞赛指标体系;组织课程思政改造工作,完成改造课程518门,建立大纲、教案、设计、案例等课程思政载体550个,思政元素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举办“青椒团”课程思政专题培训班,实现33名“青椒团”教师全覆盖,帮助青年教师提高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能力。2021年,学校获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山东省课程思政教改项目2项。

  ——开展专职思政课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证核查,巡视反馈指出的没有教师资格证的9名专职思政课教师中,7人已于2021年7月取得教师资格证;另2人中,1人已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正在参加教师资格认定,1人为2021年新入职人员,正按程序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暂停未取得教师资格证2名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加强新进教师高校教师资格审查和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师“持证上岗”。

  ——严格落实《山东政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于2021年12月底对专职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课时、教学奖励及成果等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价。

  (3)针对“对实践育人重视不够,抓‘五育并举’用力不足”具体问题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关系,出台《山东政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加强实践教学基地优化调整,新建实践教学基地13个,淘汰长期处于未使用状态的实践教学基地24个。启动第二批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新增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立项6项。注重强化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实务部门实习,组织法学、监狱学专业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到省内法律实务部门参加实习。

  ——强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加大VR思政教育中心开放力度,学生使用人次和对外服务人次同比提高20%;充分发挥警官学院武器使用与射击实验室作用,加大实验项目建设力度,在社区矫正专业中增加武器使用与队列指挥必修课;积极开展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论证工作,计划2022年正式启动建设。

  ——健全完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不少于2学分”规定,建立教授开课台账,严格督查考核,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授课课时均达到了32课时。巡视反馈连续4年未给本科生授课的5名教授中,本学期已开课4人,安排下学期开课1人。

  ——强化美育条件保障,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设置“艺术审美类课程”板块,明确规定“每个学生至少要选修2个学分的艺术审美类课程”。加大对艺术审美类课程建设力度,在年度课程立项中增加了美育课程专项,设置美育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立项《中国电影美学》等课程2项。制定美育设备购置方案,按照设备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深化落实学校劳动教育方案,成立了劳动教育教研室,配备专职教师3人,兼职教师7人,建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

  2.关于“聚焦改革发展核心任务乏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效果不明显”问题

  (4)针对“推动重点任务落地不到位”具体问题

  ——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梳理总结“十三五”规划任务完成情况,依据现有政策和发展实际,将“十三五”时期未完成的个别工作任务补充至“十四五”规划。

  ——健全完善“十四五”规划落实机制,开展了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清单编制工作,8个专项规划共确定工作任务135项;12个二级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在二级院部的子规划中共确定工作任务208项,明确了规划内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强各专项规划统筹指导、调度检查,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推动规划任务落细落实。

  ——加大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培育和支持力度,出台《山东政法学院纵向科学研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建成科研集成中心,加强科研项目立项、结项环节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了职能部门统筹、二级学院分类指导的项目申报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巡视以来,学校获省有关部门专项调研项目、山东省社科年度项目、国家各部委项目立项40余项,其中教育部项目立项4项。

  ——加大学科资金投入,在年初学科建设预算经费36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预算30万元,面向一流学科培育,重点建设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理论、监狱学和监察法6个学科,重点发展12个学科方向,推动学科建设重点任务落地。

  ——深入实施《山东政法学院智慧校园建设“十四五”规划》,强化信息化建设制度保障,出台《山东政法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山东政法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稳步系统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工作。

  (5)针对“学科建设特色优势不明显”具体问题

  ——积极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高质量发展,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研究制定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方案,顺利通过了应用型大学建设省专家组审核论证。

  ——系统谋划学科建设,制定《山东政法学院学科建设“十四五”规划》,完善机构设置,加大资金投入,遴选学科带头人,与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整体实力。

  ——加强科研团队建设,组织开展科研团队周期考核、终期考核、遴选重组工作,完成12个科研创新团队的考核工作;对现有科研力量整合重组,拟新成立科研团队2个。

  ——优化科研评价体系,修订《山东政法学院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山东政法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评价与奖励办法》,加大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力度,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深入实施《山东政法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加大对中青年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柔性人才引进,学校现拥有院士等特聘客座教授5人。2021年以来,学校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博士研究生18人。

  ——成立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专班,确定拟申报专业硕士授权点3个,对照硕士点审批条件,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集中攻坚行动,从办学经费、生师比、博士比、教学科研等方面持续提升办学条件,切实推动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建设工作。

  (6)针对“教育综合改革不到位”具体问题

  ——制定《山东政法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十四五”规划》《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谋划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思路措施。

  ——启动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课程考核改革,将学生调研报告、法律咨询、学期实习等内容纳入到学生考核体系,提高实践能力在课程考核中的比重。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到省内各级各类法律实务部门参加实践锻炼。将法学类实训课程纳入2021年课程立项专项,新立项课程2门,法学实训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

  ——推进产业学院建设,与省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成立山东政法学院律师学院,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办学合作协议4项,积极构建“律所延伸到学校里、教室搬到律所里”的办学机制;与相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成立知识产权学院。

  ——深化与“立格联盟”高校合作,与国内知名政法类大学开展本科生交流培养,2021年以来,共选派48名学生参加交流访学。

  ——出台《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下放办学自主权36项,其中涉及人财物事项29项,占比80.6%,推动提高二级院部办学积极性。

  3.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有短板,抓师德师风建设不力”问题

  (7)针对“师资队伍发展不平衡”具体问题

  ——制定《山东政法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卓越人才选拔推荐、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学名师培养、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教师素质能力提升、深化教师评价改革“七大工程”,不断优化师资队伍质量和结构,逐步解决师资队伍发展不平衡问题。

  ——2021年引进法学专业教师14人,同时将学校职能部门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法学专业背景的19名教职工调整充实到教学一线,法学专业师生比从1:21提高至1:18.8。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出台《山东政法学院教师社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建立了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国家机关等单位互聘交流、挂职锻炼、学习实践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出台《山东政法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支持和鼓励教职工到与自身专业相关或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兼职。

  ——加大与企事业单位开展科研合作的力度,与有关企业、协会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开展项目立项、课题研究等。2021年以来,学校横向课题立项20项,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健全完善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强化政策引导,优化科研服务管理,加大项目培育和申报力度。截至目前,学校科研到账经费已超过去年总数。

  (8)针对“高层次人才流失与引进质量不高的问题并存”具体问题

  ——落实《山东政法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施“引智聚才”党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和“金师一二三建设工程”,健全完善“引育留用”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吸引人才和促进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坚持质量优先、质量与数量并举,努力提高引进人才的专业匹配度。2021年以来,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博士研究生18人,其中具有法学博士学位10人,占比56%;其他8人专业背景均与二级院部学科建设相匹配。学校教师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3人,获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

  (9)针对“师德失范问题时有发生”具体问题

  ——党委会专题研究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了《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教师师德失范惩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构建了师德失范行为处理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师德专题教育和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加强新进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培训,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严肃调查处理个别教师师德失范问题。学校组织开展了学术不端文件学习和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师德失范问题的教师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取消了相关教师当年度职称评审资格和相关论文的科研成果认定。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得不牢,阵地管理薄弱”问题

  (10)针对“思想认识有落差,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具体问题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成立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定期通报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等形式,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工作。

  ——强化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制定党委民主生活会方案。在此次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巡视反馈的意识形态问题,查摆反思分管联系单位存在的意识形态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11)针对“阵地疏于管理,‘一会一报’制度执行不严”具体问题。党委会专题研究阵地管理问题,出台《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沙龙等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全校范围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活动,严格落实“一会一报”要求,并将各部门单位执行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范围。2021年已经开展的64次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已全部审批和备案。

  (12)针对“防范风险能力不强,负面舆情多发”具体问题

  ——深化落实有关制度,与相关机构密切合作,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回应处置。

  ——制定实施《山东政法学院意识形态和网络新媒体工作队伍建设培训计划(2021-2025)》,举办专题培训班3期,组织专题辅导报告5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效能持续提升。

  ——开展2021级新生信教情况排查,建立信教学生团员转化档案制度,实行持续动态跟踪管理,坚持集中教育和长期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了“我为青年办实事”“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扬帆团校”等活动,持续巩固转化成果。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方面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13)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问题

  ——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会每年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年初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分析班子廉政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启动校内巡察和党建督导工作,建立压力传导长效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其中,“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31项工作任务和9项具体要求,“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明确了12项工作任务和5项具体要求,“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明确了8项工作任务和5项具体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教学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党政机关、群团单位、教辅机构党总支书记和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了廉政谈话,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理论学习、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改革攻坚重点任务5个方面,要求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认领全面从严治党和学校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

  ——优化年度调研工作安排,要求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日常调研中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2021年,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别到分管联系单位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工作。2022年度学校领导调研计划正在制定中。

  ——落实年度警示教育计划,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赴山东省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教育;编印《高等教育系统典型案例汇编》,包含高校部分典型案例和学校2016年以来处理的典型个案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党员领导干部画出了廉洁自律“警戒线”。

  (14)针对“纪委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具体问题

  ——纪委坚持每周集体学习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工作部署。

  ——学校纪委协助党委制定出台了《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学校党委共同构建校内巡察体系,纪委书记担任校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巡察组成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全面落实纪委与党委定期会商研究机制,将党委重要文件,重要工作安排列入纪委专项监督范围,积极督促工作落实。

  ——制定《中共山东政法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大事项报备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增强了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重要环节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和部署日常监督工作,及时督促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方案》,结合校内巡察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查工作。

  (15)针对“对违规违纪行为追责问责不力”具体问题。纪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分别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树立履职尽责意识,提升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纪委对因用工管理不规范导致事故赔偿问题进行了调查,与有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对因违规建设场地被执法部门拆除,造成学校损失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对有关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不细致不严谨不认真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

  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16)针对“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监督有缺失,自上轮巡视以来一直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没有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具体问题。制定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召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会议,组织了专题培训,启动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注重加强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源头治理。目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初步完成。

  (17)针对“执行招标采购制度不严格,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问题”具体问题

  ——制定落实《山东政法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加大政策宣传和推行力度,健全采购“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三分离”机制,实行“采购、验收、支付三分离”的政府采购模式,确保招标采购依规依纪开展。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颁布的采购品目和金额标准编制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实现了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加大对招标采购违规操作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截止目前,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纪委书记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与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开展了廉政谈话。

  (18)针对“2017年以来学校发生多起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违纪案件”具体问题。汇编整理中纪委、省纪委网站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警示学习。开展了2021年三公经费和公车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

  (19)针对“在招标采购、后勤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具体问题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排查出招标采购廉政风险点7个、后勤管理廉政风险点5个,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点17个,有关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正在制定中。

  ——出台《山东政法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与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出台《山东政法学院物业服务监管考核办法》,加强社会化改革物业服务监管;整合学校维修材料仓库,制定维修材料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不相容岗位设置相互分离,职能相互牵制的工作机制,开展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定期轮换,严格会计业务审核复核,增设事前审核岗位。

  ——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出台《山东政法学院内部审计整改实施办法》《山东政法学院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管理办法》《山东政法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清单告知暂行办法》,开展了图书馆图书及电子文献采购、保卫处安保物资采购、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情况专项审计和正处级轮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发挥了审计预警作用。

  (20)针对“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2018年学校公车改革后,一直未出台新的公车管理办法”具体问题。出台《山东政法学院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公车管理。加大公务活动的统筹管理力度,开展了公务活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

  7.关于“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

  (21)针对“部分对接战略需求项目‘有名无实’”具体问题。开展校级研究机构绩效调研,召开研究机构工作推进会,调度各研究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职能发挥,对工作进度慢、对接不紧密、工作针对性不强、作用发挥不突出的研究机构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校级研究机构遴选和重组,截至目前,完成10个校内科研机构的考核工作,拟新成立科研机构4个。

  (22)针对“维护学生利益有差距”具体问题。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奖助学金,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扩大奖助学金覆盖面,加大奖助力度,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不强方面

  8.关于“‘头雁效应’发挥不明显”问题

  (23)针对“领导班子精气神不足,破解难题缺乏勇气”具体问题

  ——严格落实《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突出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10名班子成员认真查摆了思想保守、求稳怕乱、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0条。出台《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引导激励全校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深化落实领导班子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促进领导班子自我加压,提振精神,担当作为,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积极谋划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与政策措施,引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监督考核,畅通责任传递渠道。

  ——强化办学空间内部挖潜,稳步推进教育大厦升级改造项目,预计新增办学用房1.3万平方米;完成警官学院培训楼改造学生宿舍工程,新增学生宿舍36间,共700余平方米,最大化扩展学校办学空间;积极联系和沟通有关部门,争取解决办学空间不足问题。

  (24)针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具体问题。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修订的《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山东政法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加强会议议题的征集、设置和管理,规范落实会议记录制度。

  (2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班子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具体问题

  ——启动校内巡察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将对2016年以来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进行排查,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台账,班子成员根据台账安排,定期上好党课,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参与民主评议党员。2021年以来,党委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了所在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委班子成员按标准要求,为基层讲党课14次,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48人次。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乏力”问题

  (26)针对“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到位”具体问题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2021年研究干部试用期满事项和正处级领导干部选拔时,党委组织部向党委会逐人介绍了干部的表现情况、考核考察情况、推荐任免理由及是否同意(正式)任职的建议,形成了“凡提四必”结论性意见。

  ——出台《山东政法学院科级机构设置实施方案》,合理设置党政管理职能部门、群团单位和教辅机构的内设科级机构,取消“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岗位,调整科级干部47人,消化解决了科级非领导职务。调整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有关岗位聘任划归人事处负责,参照科级干部调整程序聘任人事代理人员30人。

  (27)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力”具体问题。出台《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开展了长期未轮岗交流干部情况排查和岗位调整工作,其中,2名长期未交流的处级干部中,到龄退休1人,调整岗位1人;10名长期未交流的科级干部均进行了岗位调整。

  10.关于“抓基层党建弱化”问题

  (28)针对“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具体问题

  ——党委研究形成2020年党总支书记述职评测综合评价意见并向各党总支进行了反馈。建立党总支书记述职考核评议标准,2021年度党建述职将按照好、较好、合格、较差4个等次进行测评,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向各党总支反馈。

  ——配齐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调整专职组织员5人,在现职党务干部或其他符合条件、热心组织员工作、党性强的党员干部中聘任兼职组织员44人;组织开展了组织员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管理”“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了解、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发展党员和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4项工作任务,有关兼职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29)针对“党支部设置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具体问题

  ——全面排查各党支部人数,合理设置党支部,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关系转出工作,目前,全校84个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均不超过50人。

  ——对组织生活不严肃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巡视反馈的2020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6个党支部,已于2021年5月底前召开了年度组织生活会;未上过党课的8名党支部书记,已于2021年6月底前为所在党支部上党课,并做了相关记录。

  ——制定《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实施办法》,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思路,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推动党支部对标提升、争创样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结合校内巡察和党建督导,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0)针对“发展青年教师党员不力”具体问题。深入落实《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制度》,党委成员每人联系1名青年非党教师,各党总支委员每人联系1名本单位青年非党教师,定期开展谈心谈话。

  (四)关于巡视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3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跟进监督不够,问题整改没有做到举一反三,有些整改任务仍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具体问题。启动校内巡察工作,建立健全2016年以来省委巡视、党委民主生活会各项整改工作的中期调度、效果评价、“回头看”等工作机制,把具体问题整改与面上排查结合起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严格履行纪委监督专责,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把握整改重要节点,及时跟进本轮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32)针对“上轮巡视确定的‘持续落实党委书记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制度’‘健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体系’等长期整改任务,本轮巡视发现相关制度仍未建立”具体问题

  ——出台《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廉政谈话工作办法》,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各党总支书记和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开展了集体谈心谈话,与新任职中层正职干部开展了任前谈话,纪委书记开展了廉政谈话;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正在开展不同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

  ——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体系,学校党委出台《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组织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用好“第一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33)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确定的‘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问题,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制度机制”具体问题。出台《山东政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国家、省、校、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和分级分类学科竞赛体系,聘任校外企业创新创业导师,成立了创新创业促进会和二级学院创新创业联合体办事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均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处理,目前均已办结,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2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工作,学校党委在巡视整改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巡视整改工作整体推进不够平衡,个别部门“以巡促建、以改促建”的意识不够强,有些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还需要加大统筹推进的力度;二是对个别制约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思考还不透、实践还不够,办学空间、高水平学科建设、国家级人才引育等问题短时间内还难以完全解决好,需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三是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仍需要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还在进行之中,校内巡察刚刚启动,2016年以来省委巡视和党委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排查工作还有待深入开展,等等。下一步,学校党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持续落实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严格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一抓到底,确保后续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注重发挥巡视整改的治本效应,把解决重点问题与解决普遍问题、解决眼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学校发展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执行力度,着力健全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长效机制,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以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压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健全完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以校内巡察为抓手,严格执行党的建设各项规定,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强化意识形态管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突出成果转化,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系统思维,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固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的主线与谋划发展的路线合一,着眼于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大局,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实现应用型大学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实施特色山政、文化山政、法治山政、智慧山政、开放山政、和谐山政、人才山政“七个山政”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办学保障等各项工作,破解学校发展难题瓶颈,加快推进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8599811;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办公室(250014);电子邮箱:bgs@sdupsl.edu.cn。

中共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