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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1-1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6日至6月5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省残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残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作为一次全方位的政治体检和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聚焦问题分解任务、建立台账、销号管理,锁定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印发反馈意见、领导讲话,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把握核心要求,并按规定公开反馈意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再传达再学习,集全会之力抓好落实。在全省残联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集全省残联系统之力落实整改要求。党组坚持将巡视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机关日常重点工作,累计召开8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督导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重新审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整改。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一级巡视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主持研究整改方案,统筹调度整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领任务、担责任,抓好分管部室、直属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有序推进整改各项任务高效落实。建立每周调度制度,党组每周研究推进一次巡视整改工作,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是突出重点任务,稳步推进整改。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形成32项问题清单,确定集中整改阶段109项实质性进展或制度性成果,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对两个重点督办事项,认真梳理、深入剖析、真抓实改,全部整改到位。突出抓好代表、服务和管理残疾人不全面、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不能满足需求、残疾人扫盲工作有短板、对直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等五项重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切实把问题查深、挖透、改实。积极争取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等部门支持,共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四是坚持提质增效,健全体制机制。坚持质量优先、从严从实,与重点业务开展、日常工作监管等紧密结合、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着重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推进标本兼治,确保重点问题整改取得最大实效。巡视整改以来,与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等部门建立基础数据共享实时交换机制,与团省委等单位初步构建协作推进机制,建立主动发现、主动介入、主动服务管理模式,推动残疾人证、两项补贴、残保金征收管理等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全省残联工作覆盖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全面发展的环境不断优化。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运用系统观念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问题用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健全残疾人法规体系,加快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成立《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起草组,起草《条例》初稿。与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沟通条文,召开4次专题论证会议研究修改,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省直32个部门、16市残联、基层残联等各方面意见,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请列入2022年初次审议立法计划,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

  二是完善主动发现、主动介入、主动服务机制,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印发《关于健全主动工作机制扩大残联工作覆盖面的通知》,推动各级残联健全主动发现、主动介入、主动服务机制。对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部门有关数据和18周岁以下已享受康复服务尚未持证人员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初步摸清已有数据中未持证残疾人底数。对新办证人数和持证人数占比较少的县(市、区)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县乡村残联发现残疾人信息直报机制。充分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有利时机,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全省共建立村(社区)残协62561个,实现组织覆盖。积极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开展残疾评定上门服务,残疾人证实现“跨省通办”。编制公布《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残疾人服务内容,印发实施《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让政策惠及更多残疾人。

  三是与民政部门建立协调对接机制,共建共享残疾人数据,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积极协调省民政厅,及时交换新办理残疾人证、新办理“两项补贴”人员信息,完善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实现全口径数据管理。配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流程规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办理手续的通知》,转发《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两项补贴办理程序。加强与省民政厅比对数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政策保障范围。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享受低保残疾人60.89万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9.41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8.62万人,特困供养待遇11.69万人。

  2.关于城乡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均衡的问题。

  一是综合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室)建设,推动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目前全省能为农村残疾人提供专业康复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到682家。加强社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建设农村社区康复站694家,制定涵盖90余种设施设备的目录清单和使用规范,供社区残疾人选择。推动在所有乡镇(街道) 和有条件的社区建设“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全省已建成“如康家园”445处。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分层次多批次对签约家庭医生进行康复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其中省级培训师资240人次,市县培训业务骨干2500多人次。

  二是全面提升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托养服务机构,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6部门印发《山东省“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十四五”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如康家园”,达到中国残联“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立1个”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要求。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已建成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603个,为全省6757名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全面提供托养服务,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问题整改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确有需求的6970人提供托养服务。

  3.关于团结引领、教育引导残疾人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有效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增强吸引力、感召力。加强“学听跟”专项活动调度指导,通过调研摸底、信息查阅、电话调度等方式,及时了解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聊城、临沂、济宁等地经验做法,在齐鲁晚报等媒体报道。进一步创新载体、丰富内容,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征文比赛、制作微视频、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等方式,推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各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专门协会作用,印发《省残联专门协会深化“学听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各专门协会“学听跟”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二是紧密结合残疾人特点,创新方式教育引导。积极联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助残惠残政策、“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东京残奥会、“如康家园”等残疾人工作成就、残疾人自强典型等。联合省电影局将全省153所特教学校设为公益电影放映点。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发挥山东阳光助残心理专家服务团作用,深入残疾人家中开展“一对一”心理救助活动试点。在山东广播电台经济频道开设专栏,邀请多名心理专家播出心理讲座。指导各专门协会根据本类别残疾人特点开展活动,其中省盲人协会承办2期“光明之家”中途失明康复培训班;省聋人协会参加第三届全国听障大赛并取得佳绩,与团省委等举办“山青之星”首届听力残疾青少年才艺大赛;省肢残人协会组织“唱支山歌给党听”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省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开展智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调查;省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举办全省自闭症儿童美术作品展等。

  三是引导残疾人依法依规维护权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起草《全省残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先后开展“我与残疾人保障法”征文、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及其亲友法律意识。印发《关于近年来个别残疾人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案例通报》,以案释法引导广大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印发《省残联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信访转办处理跟踪问效制度》,为残疾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500余人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典型选树和正面引导,按照要求评选推荐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10个单位、22名个人受到表彰;认真开展“十三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有30个单位和100名个人在第六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上通报表扬,进一步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4.关于残疾人服务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全面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共同推动惠残政策落实。推动省民政厅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统筹解决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用水、用气、采暖等费用优惠问题。积极指导各级残联完善惠残政策清单和便民服务手册及时发给残疾人,推广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在城市公交、公园景区、文体场所等场景广泛应用。省人大听取省政府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专题汇报。建议省人大2022年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惠残政策。

  二是推动依法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问题整改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动不同地域单位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有效杜绝残疾人就业重复申报、虚假社保缴费信息等问题。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惠企助残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透明度。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5.关于推进残疾人扫盲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对“十三五”扫盲工作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数据进行联合比对,摸清扫盲教育任务底数。

  二是抓好多形式扫盲教育。印发《关于做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将未接受扫盲教育的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等培训,完成扫盲残疾青壮年23093人。

  三是构建源头防控机制。配合教育部门起草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15年免费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

  6.关于推动残疾人就业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支持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依托“如康家园”大力发展辅助性就业,目前全省新建“如康家园”辅助性就业机构445家,新增辅助性就业残疾人4309名。随着“如康家园”建设的全面推进,将帮助更多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实现辅助性就业。加大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积极推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出台《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增加“对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部分,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根据不同情形给予扣减,具体办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表述,实现政策突破。

  二是大力推动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召开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会议,将未就业残疾人数据反馈各市,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残疾人实施精准帮扶。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由2020年的50.3万人增加到64.2万人。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首届齐鲁残疾人工匠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全省残疾人网络安全职业技能培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师和创业咨询师培训,积极引导残疾人参加人社部门普惠制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就业服务人员工作水平。2021年全省培训50126人,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数。进一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首次增加“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专栏,《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重点面向残疾人群体增加公益性岗位安置。制定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政策措施、《山东省盲人按摩地方标准》,对不同形式、不同层次就业的残疾人分别给予针对性扶持。

  7.关于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山东省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协会工作活力,更好履行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

  二是建立健全省残联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执行理事会与协会的常态化沟通协调和互动。

  三是对反馈的未建齐5类协会的县(市、区)进行调查核实、限期整改,截至2021年10月底均已完成。

  四是加强对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工作的分类指导。对于已登记的省盲人协会和3个市级协会,指导其发挥法人治理优势,进一步活跃工作。对于尚未登记的,按照“成熟一个、登记一个”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对各方面运作良好、具备登记条件的市级协会,指导其尽快完成社团登记;对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其他协会,协调有关部门优先进行孵化培育。

  8.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完成事业单位深化改革任务。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省康复研究中心(省康复医院)2019年已完成机构编制规定和章程制定工作。

  二是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康复研究中心(省康复医院)通过官网、丁香人才网常年发布人才招聘需求,规范开展公开招聘,并探索采取“青优计划”“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

  三是提升科室建设水平。招聘眼科医师,开展眼科诊疗业务。注销耳鼻喉诊疗科目,新增疼痛科,增加床位数,不断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

  9.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残助残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动将志愿助残纳入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大局,参与修订《山东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与省文明办等共同开展2020年度全国和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实施“手牵手圆梦行动”志愿服务项目;与团省委共同推进“希望小屋”建设;与省民政厅、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心手相牵·共享阳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与中国联通山东分公司联合开展助残志愿服务站建设试点;与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二是加强与助残社会组织联系。在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期间,对部分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和承担“如康家园”机构运行管理的社会组织培训负责人进行能力提升专题辅导,线上线下共有10万余人次参加。指导省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省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召开住济助残社会组织座谈会,指导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利用腾讯“99公益日”时机,开展“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项目和“百家机构联合筹款”项目。

  三是积极打造残疾人需求与志愿力量精准对接的平台载体。与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民政厅共同开展“聚力如康·共享阳光”志愿助残服务项目,以“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为主要服务阵地,辐射周边地区残疾儿童、困难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党组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听取2021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参加或现场指导所在党支部或分管部室(单位)组织生活会,撰写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10篇,机关党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指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1年10月20日,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发挥人事部(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党建督查,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增强党支部书记主动抓好党建的意识。

  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监督管理。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实行有效监管。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采取专家辅导、现场观摩等形式,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进行全员培训,促进直属单位提高人事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是严格落实机关部室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严格落实《省残联机关干部和部室考核办法》,加强对部室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部室(单位)负责人对述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创新政治监督方式方法,建立了上级交办事项督办台账、纪检监察建议跟踪台账、履行主体责任监督台账和部门自查自纠再评价制度、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制度,“三台账两制度”形成了“全面覆盖+政治体检+深度分析”的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做实日常监督,用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专责联动工作机制》,会同省残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开展廉政谈话、专项监督检查、专题调研,进一步压紧压实了“两个责任”。

  三是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建立了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分析、联合研判制度,加强向省纪委监委三室请示汇报,集中力量办理巡视移交信访举报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线索,紧张有序地推进初步核查、立案调查等工作,确保问题线索全链条处置合法合规合理,调查处理执行到位。

  1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密切与残疾人群众联系。修订出台《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调研工作暂行规定》,统筹安排各类调研,增加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比重,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四不两直”调研不低于50%。落实会领导接访工作制度,班子成员每周轮流接访,面对面倾听残疾人心声,了解残疾人诉求,及时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接待费的报销审核,每笔接待费按规定附接待清单。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实的问题

  1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19年以来,我会研究分配使用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全部由党组会议研究,下一步将更加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二是积极对接康复大学建设。开展全省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等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形成情况分析报告。组织高校教授及康复医疗专家结合我省实际,形成对康复大学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等专家建议。积极对接康复大学(筹),就康复大学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等方面提出建议,并就省康复研究中心(省康复医院)、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建设为康复大学教学实践基地达成共识。

  三是建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党组研究制定《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的意见》,明确容错纠错的原则、情形和评价程序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加大约谈力度,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重点工作任务进度明显滞后的部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部室和干部考核,评选先进部室、先进个人,作为选人用人重要依据,树立正确导向,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强化激励约束,对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坚决有力、工作实绩突出、创新成果受到上级或有关部门肯定推广的部室、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14.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2名直属单位负责人、1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修订完成《省残联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明确职级晋升和选拔任用的程序规范。组织干部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等有关规定,提高政策掌握应用水平。

  二是加大直属单位干部配备。党组研究制定《省残联直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明确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经省委组织部同意,顺利完成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省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省康复研究中心(省康复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队伍结构更加合理。

  15.关于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着重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省残联机关党建督查实施办法(试行)》,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加强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

  三是对有关基层党支部进行了换届调整,基层组织建设更加规范。

  (四)关于巡视发现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着力加强派驻监督工作。将上轮巡视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作为巡视整改监督的突出事项,跟进督促省残联党组整改到位,对账销号,现整改已全部完成。将本轮巡视整改问题纳入政治监督台账,通过参加会议、调度情况、实地察访、现场核实、以下看上等方式,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调度,推动党组落实整改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整改质量,按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二是着重加强党建、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着力加强干部人事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对财务管理流程的每个环节审核把关,规范财务审核报销行为,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是着力完善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管理机制。加强与卫健部门和残疾评定机构的协调联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评定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残疾评定医师考核监督,就规范残疾评定日常管理、完善评定医师管理和加强评定机构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健全评定、审批把关机制。加强对残疾评定医师的培训,录制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培训课程,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3385名评定医师和719名办证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建立全省残疾评定指定机构目录和残疾评定医师(专家)信息库。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程序,制定残疾人证办理指南,转发《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理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程序。完成违规办理残疾人证问题专项排查和“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落地核查工作,推动各地建立健全残疾人证核发管理长效机制。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向省残联党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均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目前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巡视反馈意见以来,省残联党组严肃认真抓整改,环环相扣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落实“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全面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坚持和维护“两个确立”、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有力抓手,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全面体现整改效果。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化各项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代表、服务和管理残疾人不全面、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5个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方案,不松手、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

  三是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做好结合文章,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以党建统领汇聚强大组织力,以改革配置更广社会资源,以创新激发组织活力,推动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织密兜牢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着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让广大残疾人群众过上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6158911;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铜元局前街48号,邮编:250012;电子邮箱:sdclxszg@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