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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1-17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日至6月5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意见,指出了学校在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击中要害,全面客观、实事求是,为我们找准了差距、指明了方向。对于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学校党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格的要求、扎实的作风,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巡视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反馈会后立刻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学校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部署会,明确整改问题、措施、时限和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是对学校党委履行政治责任、核心职能的全面政治体检,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成效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要求不挂空挡、不走过场、不摆样子,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学校党委制定了专题计划,先后召开9次党委会共计43个议题,专题研究巡视整改,为坚决做好巡视整改这一“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党委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研究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担当作为,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先后召开6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每一项巡视整改任务进行科学研判、深刻剖析,逐条逐项进行“销号”处置。2021年9月23日,学校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认真查摆,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结合自身职责分工,切实担当领导之责、教育之责、检查之责、追究之责,对于巡视整改任务坚持定期调度,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再压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落实落地见效。学校党委严格对照巡视整改要求,紧扣巡视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逐条讨论、反复研究,第一时间制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整改任务的统筹协调、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各整改任务牵头部门根据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做好任务细化分解和整改落实。学校党委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促检查,纳入学校月度重点工作推进会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巡视整改成效转化。学校党委坚持真重视、真整改、真见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视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高度重视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逐步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把严格管理、完善制度等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先后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80余个。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相结合,努力做到巡视整改和事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以巡视整改推进工作提升,以工作提升检验整改成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问题不足、三个方面整改意见建议,学校梳理的整改任务,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完成,全部实现“销号”处理,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有差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对标对表研究贯彻不够,抓落实存在差距”的问题。学校党委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印发《“第一议题”制度具体实施方案(试行)》(校党办字〔2021〕1号),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与健康、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会、各二级党组织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第一议题”,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

  2.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2020年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不充分以及每次议题数量多”的问题。制定《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校党字〔2021〕58号),强调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主要方式,每次学习安排1-2名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交流研讨,不断提升学习实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控议题数量,确保每次不超过2项。

  3.关于“党委带头抓思政课不到位,班子成员仅1人达到讲授思政课课时要求”的问题。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本学期党委书记武继彪、校长高树中带头走进课堂讲授形势与政策课,每人共计4学时,其他班子成员2021年10月份分别讲授1次形势与政策课或思政课(2学时)。2021年10月份所有班子成员至少1次进教室听思政课。

  4.关于“未认真学习研究制定推进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的问题。按照《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党委会专题研究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校党字〔2021〕63号),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具体举措。

  5.关于“未按要求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的问题。采取提高思政专业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博士一次性住房补贴或补助金额度等倾斜政策,加大专职思政课教师人才引进和招聘力度。通过校内竞聘、外聘退休人员、部分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转岗等多种方式,目前已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

  6.关于“落实教育部‘三全育人’试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问题。党委会专题研究“三全育人”工作,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党委听取并研究教育部“三全育人”试点院系(中医学院)工作情况,重新梳理的336项具体措施目前已基本落实。

  7.关于“省中医药博物馆未正式向公众和学生开放”的问题。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先后举办《中华医藏》编纂出版项目第三次技术培训、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专项启动暨技术培训,承办了尼山世界中医药论坛,举办了中华中医药学会医史文献分会第二十三次学术年会暨徐国仟教授百年诞辰纪念活动,大力宣传“齐鲁文化、扁鹊故里、针灸发源地”三张名片。举办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开展丰富多样、富有中医药特色的校园活动。2021年9月开始,博物馆设立新生开放日及科普开放日,面对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免费开放,9月至今共接待师生和校外参观人员4300余人。将新生入学教育纳入博物馆开放工作中,利用馆藏资源积极开展校史校情教育。

  8.关于“药用植物园一期建设进展缓慢、二期未启动”的问题。完善药用植物园一期建设收尾工程方案,并将之列入学校2022年预算,逐步完善药用植物园基础设施设备。根据一期工程收尾情况以及学校经费情况,进一步论证药用植物园二期建设方案。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巡察制度有差距,2018年省委教育工委部署后,学校2020年12月才制定实施方案”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制度,印发《2021年度巡察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校内巡察重要内容。在2021年校内巡察中,对护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智能与信息学院党总支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巡察。2021年11月启动第3轮校内巡察,将科研处等非党群部门列入巡察范围。

  10.关于“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开设均未达到规定学分、学时要求”的问题。完成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落实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规定的学分学时,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个学分)、《劳动教育》(理论与实践共2个学分)课程,在现有培养方案的通识教育课程中,规定体育艺术与审美体验模块课程至少修够2个学分。

  11.关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配备数量与教育部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鼓励部分党政管理干部、专业教师、辅导员等选聘、转岗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岗位聘用中允许自主选择竞聘岗位。2021年9月,已经配备3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三年内将逐步配足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12.关于“2017-2021年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制度未完全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的问题。系统梳理未经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的制度,结合“破五唯”要求,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度梳理情况。印发《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校党办字〔2021〕2号),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制度,一律经过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印发。

  13.关于“学术委员会章程缺少教育部规程赋予的部分权力”的问题。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山东中医药大学章程》进行查摆,确定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三章“职责权限”与教育部规程存在不一致的内容,党委会研究并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党委会专题研究学术委员会应审议而未审议的事项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14.关于“教代会2016年换届后未再开会”的问题。2021年10月学校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七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研究《山东中医药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等重要议题,审议事关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议案。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坚持每年高质量召开教代会。

  15.关于“‘破五唯’改革不到位,未‘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的问题。推进学校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梳理汇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文件,供党员干部学习。下次职称评审中,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和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解决“唯论文”问题。

  16.关于“学校在职称评审中未将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基本条件”的问题。优化岗位聘用方案,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在第三轮岗位聘用方案中,已列入“把承担一定量的本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岗聘用的必要条件,在以后职称评审中坚持将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基本条件”等相关内容。

  17.关于“绩效工资改革尚不到位”的问题。按照程序和要求申报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工资结构,逐步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设立教学型教师年度专项奖励,提高教学工作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比重,加大教学岗位绩效工资激励力度;突出质量创新导向,合理确定奖励等次,分类明确奖励标准,落实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奖励绩效;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

  18.关于“学校未按要求审定三所附院章程、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重大事项,对附院财务收支、国有资产运营等监管不力”的问题。成立医院管理处,加强对附院工作协调、监管和指导。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三所附属医院“十四五”规划。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直属附属医院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实施办法》(校党字〔2021〕56号)对章程、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绩效工资分配方法等需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规定。党委专题研究新修订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章程》。

  19.关于“未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师德失范‘一票否决’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成立教师工作部,2021年9月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拍摄师德专题宣传片,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选树先进典型,表彰师德标兵等优秀教师,与全校教师签订师德建设承诺书,党委书记与各部门单位签订师德建设责任书。印发《教职工师德师风文件汇编》。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校党字〔2021〕47号)《山东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字〔2021〕59号)。

  20.关于“党委对优化学缘结构重视不够”的问题。学校2021年招聘中,博士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占比和学缘结构均持续改善。党委对专任教师学缘结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优化学缘结构。

  21.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差距,学校认定的专职辅导员中,有多人兼任组织员、承担教学任务等,不符合‘严禁随意安排抽调辅导员从事其他工作’要求”的问题。学校认定的专职辅导员中兼任组织员的10人,全部整改为担任专职组织员,不再担任专职辅导员工作。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选聘办法》,启动从校内青年教师中选聘专职辅导员,加大辅导员配备力量,对辅导员担任的教学任务进行限定,要求每学年担任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专职教师额定教学工作量的30%。

  22.关于“生师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图书,未达到教育部的要求,学校未就存在的差距研究改进措施”的问题。对学校保障教育基础条件进行调研,形成《办学条件情况分析报告》,党委会专题研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改进措施。2021年招聘并备案教师120人,生师比持续改善。科研创新大楼即将启用,加快推进鲁澳中医药产业研究院项目建设,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情况将大大改善。加大电子图书资源的购买力度,整合校内其他图书资源,解决生均图书不达标情况。

  23.关于“贯彻省委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不严不实,2018-2020年,党委会均未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的问题。认真学习山东省2021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制定《贯彻落实山东省2021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实施方案》(校党办字〔2021〕3号)。省委重大会议召开、重要事项部署后,党委会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4.关于“2019年2月省委提出对标先进要求后,学校2020年6月才选定对标高校,且对标项目不全、目标措施不具体,也未跟进督导”的问题。结合学校实际,对标南京中医药大学核心指标数据,党委会专题研究并印发《关于对标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实施方案》(校党字〔2021〕62号),明确对标目标和措施,明确对标重点工作任务,确定每学期进行督查一次。

  25.关于“2020年省局共建协议签署后,学校据此制定的实施方案未经党委会研究,督导考核不力”的问题。按照“按项处理、分类解决、化繁为简、务求实效”整改原则,对《落实省局共建协议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行梳理,截至目前,尚未完成项目已列入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以及部门单位重点工作,持续推进。

  26.关于“2020年全省中医药大会提出‘将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全国一流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校未制定具体推进落实措施”的问题。拟定《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心方案》和《全国一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方案》,经党委会研究通过。

  27.关于“学校对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重视不够,校地、校企合作效果不佳,2017-2020年科研成果转化较少”的问题。党委会专题研究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校地、校企合作工作。成立山东省中医药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加挂山东中医药大学健康产业学院和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牌子。采用“1+N”的建设模式,由山东中医药大学联合部分行业龙头企业共建。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高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改革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严实,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方面

  28.关于“至2021年4月未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问题。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制定《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校党字〔2021〕64号),规定了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党委工作部门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9.关于“2020年未按要求制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未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的问题。学校党委每年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每年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30.关于“党委未研究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措施,未明确承办部门、责任分工和实施程序”的问题。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学校党委专题研究并印发《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21〕57号),建立健全机制,明确承办部门、责任分工和实施程序。

  31.关于“与省纪委监委核定学校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编制有差距”的问题。结合干部调整,为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配备纪委副书记、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处长等干部。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逐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

  32.关于“校纪委收到实名信访举报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有的信访件无批示流转、无办理情况和结果等书面材料,未按规定立卷归档”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排查2010年以来信访和问题线索处置案卷,查摆问题,建立台账,对有关工作程序和案卷资料进行补充完善。二是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纪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修订完善《山东中医药大学纪委信访件办理流程图》《监督执纪工作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标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三是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参加省纪委监委培训,开展校内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全员培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33.关于“教育发展基金会收取捐赠收入未开具合法票据、未及时入账”的问题。严格按照教育发展基金会规定,做好财务监管。积极与捐赠单位沟通,按照捐赠金额开具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及时入账。

  34.关于“成人教育学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将合作机构违规代收的学费通过学校银行账户集中后再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学费管理严格按照“先交费、再分成”“不缴费、不毕业”的原则进行,在缴费期结束后由专人负责核对缴费人数、所属单位后,上报财务处统一办理分成返款。贯彻收支两条线的财务收支原则,继续加大线上缴费的宣传力度。目前,继续教育学生学费已全部通过学校财务处的智慧缴费平台由学生个人全额直缴省财政,严禁函授站自行或者代收取费用。

  35.关于“公务接待办法和实际报销均违反省‘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要求”的问题。严格对照上级文件规定,研究修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校办字〔2021〕3号),定期督导检查,严格杜绝超标准接待。

  36.关于“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误餐补助开支管理的通知》停止执行后,学校仍据此制定发放误餐补助的文件”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进一步规范在职人员校内劳务及各项补贴的规定》(校人字〔2021〕22号)。二是完成相关人员招聘考试面试招聘劳务费、更名论证评审费、党课授课费退费。三是加强校内劳务费报销单据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37.关于“由部门行文代替应由学校发文的情况较多”的问题。党委会专题研究并印发《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校党办字〔2021〕2号),在规范公文流程、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坚决杜绝以部门文件代替校发文件现象。

  38.关于“部门发文字号多,有的处多达6个,部门发文数量逐年上升”的问题。党委专题研究并印发《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规范部门文件制发,清理不规范发文字号,每个部门原则只保留一个文号。实行部门发文年度备案制,坚决杜绝部门发文数量升高现象。

  39.关于“学校未按教育部要求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问题。设立饭菜价格平抑基金专用科目,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转入新设立的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科目。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40.关于“未结合学校不设常委会的实际,机械照搬了教育部文件,分别规定了党委全体会议和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的问题。研究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学校党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校党字〔2021〕61号),结合学校实际,科学精准规定议事事项等内容。

  41.关于“党委分工文件未列担任宣传部长和统战部长的党委委员,且未进行工作分工,未作为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问题。研究并印发《关于调整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校党字〔2021〕60号),按照要求对宣传部长、统战部长进行工作分工,高质量组织好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

  42.关于“学校与海外开展项目合作情况未进行研究以及未及时报告”的问题。党委会专题研究与有关国家合作办学整改情况,并将有关项目中止情况及时向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报告。充分发挥山东的中医药优势,通过多方渠道与海外积极开拓开展新的合作项目。

  43.关于“与省编委规定高校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配备有差距”的问题。结合干部调整,对有关部门处级干部配备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对学校党政管理机构领导职数进行梳理,根据《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和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规定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科学合理设置党政管理机构领导职数。

  44.关于“存在院系党组织‘每月召开1次委员会会议’制度不落实、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执行的责任传导。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督促二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把握议事范围,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规定频次高质量开好二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二是加强制度执行的过程管理,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活动记实制度,二级党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完整记录决策过程,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后归档备查。三是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结合开展校内巡察,定期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检查,督促二级党组织规范执行议事决策制度。

  45.关于“二级学院专职副书记、专职组织员以及党支部委员数配备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院系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组织员相关规定,结合干部调整,整改完成未配专职副书记问题。结合科级干部调整,逐渐配齐专职组织员。二是按照应建尽建、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配齐党总支和党支部班子力量。对委员数配备不足的党支部加强调研指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优配强支部委员。

  46.关于“存在政审程序走形式、研究学生入党事项的支部会议由当事人作记录等问题”的问题。一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编印《党员发展工作手册》,发放全校224个党支部,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指导说明,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精细化指导。二是提升党务干部业务素质,2021年7-8月,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学校党务干部专题网络培训班,强化制度学习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三是严把政治审查重要关口,坚持对发展对象本人、直系亲属、关系密切有影响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考察,严把政治关,定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检查。

  (四)在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47.关于“2017年4月党委收到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后,全部交给纪委牵头办理,其中涉及与纪委工作无关的教工宿舍通暖气等问题”的问题。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就信访案件进行科学研判,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处理信访案件。

  48.关于“2017年巡视整改后,纪委依然参加与业务无关的工作领导小组5个”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目前参加的虚设机构,退出纪委书记、副书记参加的人才及师资队伍领导小组等9个与业务无关的虚设机构,综合处处长退出文化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等3个虚设机构。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日常监督,修订完善《山东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校纪字〔2021〕9号),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突出政治监督首责,强化日常监督,推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三转”,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49.关于“2020年审计整改后仍从学生奖助经费中列支差旅、培训、活动等费用”的问题。一是由困难补助支出的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差旅费及差旅补助金额已调至心理与资助项目列支。二是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学院困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里明确了学院困难补助经费具体开支范围,强调不得列支差旅、培训、活动等费用。

  50.关于“仍存在三年以上应收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的问题。先后召开五次应收账款催收协调会议,对应收款逐笔进行分析分类,根据应收款的不同性质、不同内容制定不同清理措施。

  51.关于“应用信息系统由2020年的40多个增加到2021年5月的60多个,数据孤岛问题依然严重”的问题。一是对已建立的关键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整合,目前已完成对资产管理系统、耗材管理平台、学工系统、迎新系统、教务系统、研究生管理系统与OA系统的对接,实现了单点登录以及统一身份认证,继续推进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平台与OA系统的对接工作。二是加强对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信息系统闭环管理流程。规范了信息系统上线要求,完成对虚拟服务器申请以及延续服务的修改完善。三是完善信息化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设备间建设与管理细则》(校字〔2021〕59号)《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校网信字〔2021〕1号)《山东中医药大学卡务管理办法》(校网信字〔2021〕2号)《校园卡资金结算管理办法》(校网信字〔2021〕3号)。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巡视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建立台账,定期调度,移交问题线索办结率为100%;移交信访件办结率为90%,出具《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攻坚,学校巡视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省委要求和师生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整改工作需常抓不懈。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持续提升认识、提高站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坚持学思践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中医药的重要论述。一是增强思想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山东中医药大学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二是强化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落实行动自觉。着眼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着眼于推动中医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真正把总书记的关怀和嘱托,把师生的需求和期盼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委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自觉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通管党治党“最后一公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对招生就业、科研管理、后勤基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强化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形成党委统揽、领导牵头、逐条分解、层层担责的工作格局。对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涉及学校体制机制的问题,持续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破解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优势源源不断地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三)坚持以师生为中心,在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实践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解决师生医护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师生工作生活学习中急难愁盼的问题,改善师生员工工作条件,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强大合力,为每一名师生出彩提供环境、创造条件。二是改进联系师生群众方式。深化校领导联系师生、联系班级等制度,畅通师生医护员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高质量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不断汇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磅礴力量。

  (四)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成效。一是巩固整改成果。巡视反馈问题中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要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任务”心态,坚决摒弃“松口气”的想法,要对标对表党中央的新要求、新标准,不断巩固深化、提升质效。二是突出整改实效。对于巡视发现的新问题,学校党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建设,把新问题与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集成整改,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盯紧盯实、对账销号,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学校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四五”发展规划描绘的蓝图愿景,在新的征程上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奋力谱写国内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学校反映。联系方式:0531--89628013;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山东中医药大学办公室,邮编:250355;电子邮箱:sdzyybgs@163.com。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