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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逐条对账销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28

  “该村‘幸福院挪作办公室问题’已经整改完毕,目前该幸福院已经恢复挂牌运营,实现规范服务。但经过现场核查走访,县域内仍有部分村庄的幸福院存在房屋空置较多、利用率低的问题。”

  “我们马上予以落实,并进行规范化整改。”

  这是日前兰陵县巡察整改第5督导检查组向县民政局反馈巡察整改督导检查情况的一幕。

  近日,兰陵县组成9个督导检查组向县委第九轮巡察及第七、八轮巡察“回头看”涉及的8个县直单位、7个乡镇及下辖的72个村居(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整改督导检查情况,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完成时限,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不断档。督导检查组对巡察反馈的1124个问题逐条检查、逐条落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审核,逐一销号;对审核确认没有整改到位的184个问题、未整改的75个问题,列出清单。对不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停滞不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形式主义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向县委提出问责建议。

  责任担当再强化,整改措施再加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紧盯重点问题,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认识,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端正态度,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及时研究、及时整改,确保反馈的问题彻底全面有效整改。

  “巡察整改体现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必须全覆盖、无盲区,切实起到整改一起、警醒一片、震慑一方、教育一群的作用。”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持续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整改责任,使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正风肃纪、取信于民的实际效果。(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