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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巡后评查”促进巡察队伍自身正自身硬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12

  “请大家对区委巡察组进驻期间的工作作风、执行纪律等情况给予客观评价,并对如何改进巡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日前,临沂市罗庄区委巡察办主任高山带领第四巡察组成员到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组织局党员干部填写调查问卷、党组成员座谈等方式,征集被巡察单位对十四届罗庄区委第十轮巡察组巡察期间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意见建议。

  巡察后到被巡察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是罗庄区自去年8月开展第九轮巡察时开始推行的“巡后评查”制度中的一项措施。“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直接关系着巡察质量和巡察的权威性、严肃性,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高山介绍,推行“巡后评查”制度的目的就是及时、全面了解巡察人员在巡察期间工作表现、纪律作风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据了解,“巡后评查”以巡察组、巡察人员对照自查内容内部自查摆问题,和被巡察部门党员干部填写调查问卷、参加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外部评查提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内容包括巡察期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的情况,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以及工作作风、综合能力表现等方面情况。该区把评查结果作为巡察人员绩效考核、巡察人才库选拔、奖惩提拔的参考,并疏理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相关培训,完善巡察制度,推动巡察工作。

  截至今年7月底,该区已组织区委第九、十轮巡察中的8个巡察组开展巡后自查,向19个被巡察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发放调查问卷400余份、召开座谈会11次、个别谈话60余人次,评查出个别巡察人员财会等专业技能不高、工作方式简单等问题13个。针对问题,先后推出成立巡察审计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巡察专业审计队伍、合理安排巡察组组成人员以老带新传帮带、强化专项培训、落实巡察期间谈心谈话制度强化教育监督等改进措施,提升巡察队伍整体能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巡察组相互评查、征求相关部门对巡察移送问题线索质量的意见建议等措施,拓宽发现问题渠道,不断改进问题、弥补不足,规范巡察工作,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高山表示。(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