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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0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0日-12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沂水县进行了巡视。2020年3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沂水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沂水县委坚持把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聚焦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截止目前,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10个长期整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沂水县高度重视,3月30日、4月8日,县委两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意见,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问题照单全收,无条件彻底整改。围绕反馈的问题,制定了《中共沂水县委关于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各分管县领导牵头的整改专班,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4月29日,县委召开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紧盯问题、扛起责任、聚焦短板,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重视不够、标准不高、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反复存在的单位个人,严肃追责问责。5月22日,县委召开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调度会议,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紧扣6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的时间节点,对巡视整改进行全过程督导,动态销号管理,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所有问题按时保质保量整改完成。

  (二)领导干部带头,层层落实责任。沂水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遍访包扶乡镇和扶贫工作重点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遍访辖区内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产业扶贫项目、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即时帮扶户;全县帮扶干部遍访帮扶贫困户,根据《到户帮扶工作手册》,通过实行入户“二维码”签到、发现问题扫码提交、在线问题台账、线下研判解决“四步工作法”,确保帮扶干部入户真实、发现问题及时、上传解决问题按时,切实提升脱贫攻坚质量。6月20日,县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进行问题查摆、思想剖析。

  (三)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方面,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并探索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制定了《沂水县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沂水县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制度办法,完善即时发现、即时帮扶体系,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发挥标本兼治的作用,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另一方面,以反馈问题整改统筹促进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自查互查评估,抓实乡镇自查、副县级领导带队交叉互查、问题整改、县级核查四个关键环节,全面查找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和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统筹整合各类收益,确保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对住房、教育、饮水等存在的问题挂牌督战,5月底前完成新鉴定危房修缮改造、贫困村幼儿园建设,6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结合“关爱老人•情暖夕阳”寸草心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改善贫困户家庭卫生环境;对今年实施的扶贫产业项目,压茬推进,9月底前全部完工;对已建成的产业扶贫项目,严格落实“四权”分置,确保资金资产安全、收益长效稳定。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仍存在的问题”

  1.针对“部分乡镇干部对帮扶对象基本情况掌握不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帮扶干部扶贫政策培训,2020年4月,召开了帮扶干部培训会议,使其准确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脱贫措施、脱贫成效等基本情况,提高帮扶能力。二是从2020年3月开始,每月组织帮扶干部对贫困户入户走访,核实贫困户基本信息、脱贫措施、脱贫成效及联系方式,保证贫困户信息准确。三是对全县帮扶干部和贫困户进行了电话抽查,对部分帮扶干部、贫困户信息不准确的进行了更正。特别是针对手机号动态变化,采取技术手段对贫困户手机号进行空号检测,检测出疑似空号41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2.针对“扶贫项目推进缓慢影响收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完工的11个项目逐个制定台账,明确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截止目前,2019年未完工的11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验收。二是严格落实“四权分置”管理机制,积极对接承接主体,11个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包,实现了收益。三是在面上举一反三,项目建设前加强考察论证,充实完善项目库,资金到达后及时从项目库中选择优质项目,压茬推进项目建设,建立推进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3.针对“县委注重于个性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见微知著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加大督查调度力度,经常性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现场督查。二是对巡视反馈的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产业扶贫项目等方面问题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精准施策,确保件件问题整改到位、见到实效。三是对反映出的面上共性问题和苗头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抓早抓小,全面整改。4月6日至23日,开展脱贫攻坚自查互查评估,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大排查,实现检查全覆盖,目前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脱贫攻坚责任有所松劲”方面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计划。根据实际,制定《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重要论述”列为必学专题之一,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四大班子中心组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精神的学习,确保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脱贫攻坚的新任务、新要求、新精神。二是合理设置内容。针对上级对扶贫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第一时间开展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三是丰富学习形式。县委中心组采取常委带头领学、个人自学、邀请专家讲学、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网络自学等形式,坚持从脱贫攻坚实际出发、从群众需求诉求具体问题出发,确保各级扶贫精神学习到位、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县委中心组围绕各级扶贫精神开展集体学习研讨4次,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3次,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累计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学习40场次。四是开展扶贫政策培训。通过举办扶贫政策培训班,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扶贫战线上的党员干部培训,让党员干部对扶贫政策和工作要求做到应知应会。在前期对扶贫政策进行培训的基础上,5月25日,召开全县帮扶责任人责任落实专题会议和培训会议,对《到户帮扶工作手册》完善填写、一户一档进行了逐项培训,组织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对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摸排,向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落实扶贫措施,进一步提高帮扶干部的知晓度、贫困户的满意度、各级的认可度。

  2.关于“脱贫攻坚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

  (1)针对“县委统揽各方、协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县委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3月30日、4月8日,县委两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意见,县直有关部门参加;4月29日,召开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全县各扶贫职责部门单位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调度考核。县委主要领导对省委巡视整改高度重视,多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乡镇、村居督导农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等工作。县委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脱贫攻坚的考核力度,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提高脱贫攻坚在县直部门和乡镇的考核权重,通过考核指挥棒进一步传导压力。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通过受理举报、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查处力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今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6起,处理26人,并对2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四是扎实开展扶贫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4月27日,召开扶贫责任单位整改情况 “回头看”动员会,成立4个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等10个扶贫责任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察“回头看”。从5月18开始,对18个乡镇(街道)及6个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县直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

  (2)针对“对扶贫干部配备不够重视,力量减弱,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阶段的任务不相匹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社会招考充实扶贫工作人员,2020年招考事业编人员2名,目前已列入招考计划。二是从非脱贫攻坚任务重点乡镇抽调有一定扶贫工作经验的7名工作人员到县扶贫办帮助工作,6月3日已到岗到位。三是专门下发通知,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点乡镇在外借调人员进行排查,要求所有在县直单位、其他岗位的借调人员,一律回原乡镇工作,目前所有涉及人员已全部回到原工作单位。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各级扶贫干部的配备工作,保证人员满足脱贫攻坚工作需要。

  (3)针对“个别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后,至今未调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了一次自查自纠,及时调整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并向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报备。重点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指导好小组成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确保调整后的领导小组高效运转、发挥作用。二是对存在问题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加强管理,规范程序,防止类似情况发生。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强化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沟通备案制度。要求乡镇(街道)确实因工作原因需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要做到事前沟通、事后备案,并第一时间根据干部调整、分工变动情况配套调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4)针对“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牢,结合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工作任务,修订完善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事项,突出考核重点,通过考核促使工作落实到位。增加乡镇和县直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乡镇由2019年40分、占比4%,调高到60分、占比6%,县直部门由2019年70分、占比7%,调高到2020年100分、占比10%,力求“指挥棒”指向更准、实效更强,充分调动各方抓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

  3.关于“纪委监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

  (1)针对“统筹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县级联席会议,加强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调度,严肃指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责任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科学研判存在问题、易发问题、潜在问题,切实落实好所肩负的脱贫攻坚责任。二是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强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扶贫责任单位的日常监督,通过对驻在部门单位脱贫攻坚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重点督导、分段检查,督促驻在部门紧扣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5月13日,召开省委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首责,对承担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的派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开展监督检查 8次,发现问题17个,及时督促单位进行了整改。

  (2)针对“‘以案促改’效能较低,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偏少,对基层警示震慑效应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对扶贫领域巡视巡察移交、上级转办、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方式受理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从严查处。二是强化对扶贫责任单位的日常监督,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专题通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责尽责。三是加强对扶贫领域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省委巡视组和市纪委交办的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其中,省委巡视组交办的21件问题线索和举报件全部查结完毕。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2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查处一批、通报一批,达到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关于“扶贫工作不够务实,影响脱贫攻坚质量”方面问题

  1.关于“农村饮水安全还有欠账”问题

  整改情况:为彻底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我县于2019年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截止目前,全县饮水困难村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未通自来水、水窖饮水、水质不达标等饮水安全问题已解决。

  2.关于“住房安全保障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2019年乡镇街道自行排查修缮和翻建户均未纳入住建部门统计和检查验收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委托第三方完成对全县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情况的全覆盖鉴定,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全部纳入统计和检查范围。截至目前,对鉴定出的C、D级危房有改造意愿的,已全部修缮和重建完成,对无改造意愿的进行了妥善安置。

  (2)针对“全县部分贫困户采用‘游走式’安置”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组织入户鉴定后,2020年5月再次组织各乡镇(街道)摸底排查和入户宣传,对全县采取安置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游走式”安置户,进行了宣传发动和逐户征求意见。对于部分确无改造意愿、搬入子女家居住的,已由乡镇、村庄和安置户签订自愿放弃改造协议和安置协议,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安置到位。5月6日至30日,对建档立卡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户住房开展了大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乡镇整改到位。

  (3)针对“对危房改造政策理解不够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鉴定标准。在2019年12月鉴定前,组织鉴定机构人员和住建局技术人员,对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培训学习,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多次进行检查指导,提高鉴定准确度。二是明确改造标准。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中,“对C类危房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要求,在年初制定下发了《沂水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方案》和《沂水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均要求对C级危房要首先进行修缮加固,确保准确把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

  (4)针对“个别乡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修缮补助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反馈问题进行了排查,个别乡镇在2018年和2019年统一组织实施的贫困户危房修缮,主要是针对屋面瓦损坏导致屋面漏雨、部分墙皮脱落等房屋危险程度很小的部位进行的修缮,乡镇统一安排施工队进行施工,每户的修缮工程量小、施工费用少,未申请上报上级危房改造修缮补助资金,其修缮资金已由乡镇(街道)统筹资金支付给施工队伍,该部分修缮户实际未出资。二是对2020年的贫困户危房修缮,县里制订出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列入上级危房改造任务的贫困户,严格按照上级奖补政策进行补助。三是对未能列入上级任务的危房改造户,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将补助资金列入预算,专项用于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具体补助标准在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工程造价在补助范围内据实奖补;并按照各级危房改造有关要求,对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危房改造修缮加固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

  (5)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问题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串标、建设手续办理、竣工验收等问题高度重视,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初,多次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2019年3月,完成串标问题调查和处罚。截至目前,完成建设手续和竣工验收手续补办,期间共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55份。二是组织有关职能单位对诸葛镇、夏蔚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了专项全面检查,共发现墙皮涂料脱落,墙体、地面或院墙出现裂纹等其他方面的问题共27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问题,未超出建筑工程保修期的已由当时的建筑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费用由建筑施工单位自理,已超出建筑工程保修期的由村委会负责维修,有关费用暂由镇财政垫付。下步工作中,将做好自查梳理、举一反三,严格政策落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关于“教育扶贫有短板”问题

  (1)针对“部分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进展慢”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2020年5月31日,涉及的“全面改薄”项目和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已全部完成,投入使用。

  (2)针对“‘雨露计划’政策落实不够彻底,识别统计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对因学生家庭常年在外打工与本村联络较少、村干部入户调查时年迈亲属提供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漏补的,已通过“一本通”系统进行了统一补发。下步工作中,将督促乡镇(街道)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排查上报工作,确保“雨露计划”及时落实到位。

  4.关于“扶贫贷款存在重放轻管倾向”问题

  (1)针对“部分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格,风险评估不细致,缺乏后期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逾期的富民农户贷目前已全部追回,逾期的富民生产贷欠款已全部偿还到位。

  (2)针对“个别企业失去帮扶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富民生产贷审批标准,选择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节能环保等类型企业,并由专业人员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偿还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详细考察评估,降低贷款风险。二是加强贷后管理,做好跟踪监测,按时开展首次贷后检查和常规贷后检查,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前发现风险、化解风险。三是对贷款余额,金融机构提前一个月对即将到期的贷款发出还贷提示,督促贷款主体按期还款。四是对富民生产贷帮扶协议落实情况进度调度督导,截止目前,2019年和2020年新发放的富民生产贷已全部按照贷款时间节点和协议约定拨付帮扶资金。

  (四)关于“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扶贫政策缺乏稳定性”方面问题

  1.关于“扶志扶智效果不够明显”问题

  (1)针对“政策引导滞后,扶贫与扶志扶智协同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帮扶干部对贫困户进行了政策引导宣传,培树典型示范带动,促进思想观念转变,摒弃“等靠要”思想。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充分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通过网上课堂、抖音、快手等方式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开发公益岗位帮助其就业,通过富民生产贷设置公益岗位640个,开发林木管护员99人、公路养护员83人,卫生保洁员400人、治安巡逻员90人、互助公益岗位(包括“三无”失能人员护理岗位、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护理岗位)4635个。二是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对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综合使用低保、养老保险、特困供养和医疗等保障措施,进行“输血式”扶贫,保障稳定脱贫。

  (2)针对“转移就业扶贫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大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扶贫力度的整改方案》,兜底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全县16-60周岁的贫困人口发放《致全县贫困户朋友的一封信》1.1万份。二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贫困人口劳动技能。积极开展“互联网+职业培训”,对在疫情期间参加线上互联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群体,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目前,已注册培训贫困人口19人,为5名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口发放培训补贴及生活补贴2450元。扶贫车间以工代训培训贫困人口7人,拟落实补贴7000元。三是积极落实疫情期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四是加大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用工补贴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执行力度,提高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已有3家扶贫车间报送补贴申请材料,预计全年发放补贴资金6万元。

  (3)针对“贫困户申请金融贷款‘滑坡’”问题

  整改情况:以村为单位,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进行信贷需求全面摸排,准确掌握贫困户资金需求,18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农户贷信贷需求摸排。截止5月31日,已全部完成全县18-65周岁贫困户入户走访,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贫困户进行了预授信。

  2.关于“产业扶贫质量不够高”问题

  (1)针对“全县部分种养类产业扶贫项目收益不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产业扶贫项目进行现场排查,共发现22个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根据项目资金规范提升要求,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种养类项目,围绕种养品种、经营现状、收益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收益台账,经排查,所有项目收益率均在5%以上。

  (2)针对“有的项目2018、2019年均收益率较低,有的特色产业大棚蔬菜基地项目因连续降雨被水浸泡,墙体坍塌,项目灭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项目资金规范提升,面上举一反三,对2016年以来项目2018、2019年度收益情况完成了排查,除基础设施类项目外,所有项目收益率均在5%以上。二是针对因风灾、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影响,造成资产损毁问题,设立扶贫资产维修基金对资产修复,确保扶贫资产安全。

  (3)针对“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项目存在违反财经法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扶贫资产移交程序,已于2019年11月18日签订扶贫资产移交证书,扶贫资产已移交到帮扶村,并完成相关扶贫资产的三资平台登记。下一步工作中,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认真履行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职责,实行项目跟踪机制,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4)针对“个别项目欠交承包费”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欠交承包费”问题已解决,所欠承包费已全部上交。下步工作中,加强部门、代养企业、帮扶村等各方的沟通、协调和联系,督促代养企业按时落实扶贫收益,确保扶贫收益分红足额及时拨付到贫困村和贫困户。

  3.关于“存在返贫致贫因素”问题

  (1)针对“2019年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中,部分人主要依靠低保、养老保险、收益分配等政策性措施脱贫,财政兜底压力比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贫困户各项增收措施,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将贫困户分为深贫重困特殊型、低保五保兜底型、子女赡养温饱型和缺钱少技发展型四个类型,因人施策、激发内生动力,确保不同原因致贫的贫困户都能得到有效帮扶。二是实施孝善养老基金引导。通过镇村补助和企业、社会爱心人士捐助等设立孝善基金,鼓励贫困老人的子女缴纳一定数额的赡养费,根据赡养费缴纳数额给予一定补贴,引导子女多尽孝心。通过实施孝善养老基金措施,提高老年贫困人口脱贫稳定性。三是继续实施大病再救助工程,即贫困人口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和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之后,个人承担超过2000元的进行医疗机构费用再减免,对医疗机构减免后个人承担的费用仍超过2000元的设立1000万元的大病再救助基金进行再救助,从根本上解决了重病贫困人口因病返贫、因病不能脱贫的难题。

  (2)针对“对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持续动态监测和保障工作不够到位,容易导致脱贫不解困”问题

  整改情况:综合运用扶贫特惠保、危房改造等政策予以帮扶,防止致贫。2020年4月,结合自查互查评估工作,对脱贫享受政策贫困人口收入和保障情况进行全覆盖评估,经评估脱贫享受政策贫困人口收入均达到4500元以上,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5月9日,下发《沂水县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在基本生活保障、增收致富、教育帮扶、医疗保障、住房安全等方面,加强帮扶,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及时帮扶不致贫。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少真抓实干的韧劲”方面问题

  1.关于“工作不够细致”问题

  (1)针对“部分贫困户信息变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反馈的2018年4月、6月排查出的问题已于2018年6月整改完成,反馈的2019年9月排查出的问题,已于9月进行了整改。下步工作中,一是针对贫困人口购房、购车、考取行政事业单位、结婚、离婚、再婚等动态变化,及时进行数据比对,比对结果经过核实后,通过民主程序进行评议、公示,确保应清尽清。二是督促帮扶干部、村干部通过走访发现问题,经民主程序评议、公示后,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清理。

  (2)针对“2018年6名贫困人口去世,由于掌握不及时,信息系统一直未更新”问题

  整改情况:反馈的问题已于2019年6月国家系统开放更新权限后整改到位。2020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进行数据共享,核实死亡人员,与贫困人口进行数据比对,并在国家系统进行了减少。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去世贫困人口在国家系统及时更新。

  2.关于“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

  针对“部分单位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计划、意见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强化思想认识。下发规范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规定报送,对不按照要求落实的予以拒收退回。二是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行扶贫职责的监督,4月13日、5月12日两次召开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会议,对脱贫攻坚职责部门专项治理方案审核把关、具体落实等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方案内容脱离实际、抄袭拼凑、制定方案后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督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三是下发《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查评估方案》,要求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2016年以来本部门脱贫攻坚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全面查找问题、整改问题。

  (六)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均已办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人,责令辞去职务1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我们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巡视组要求,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措施再强化,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

  (一)提高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重大意义,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作为考察识别、锻炼检验干部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的“试金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二)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在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的前提下,对各级巡视巡察、督查考核、审计监督、暗访评估等发现反馈的问题,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改,对反馈和发现的面上问题,对照查摆,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对巡视反馈未直接涉及我县的问题,也主动对标对表,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巡视成果运用。落实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滚动汇总、核查交办、闭环追责的常态化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整改。将问题整改纳入全年脱贫攻坚成效整体考核,严格落实《沂水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从严从快追责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落实。同时,对整改过程中建立起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切实发挥治本作用。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促进全县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2251451;邮政信箱沂水县委(沂水县正阳路15号);电子邮箱ysxwbgs@ly.shandong.cn。

中共沂水县委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