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巡视巡察

莒南县:避免“四个混同” 确保巡察精准发现问题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2-06

  “这个扶贫大棚是哪年建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什么?”

  “这个大棚是2017年建的,当时一共建了5个大棚,都是专项财政资金扶贫项目。”

  “好的,回去请你把这些大棚的资金使用账目材料整理一下报给我们。”

  这是今年7月底启动的莒南县委第九轮巡察中,第二巡察组到大店镇四角岭村查看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一幕。巡察组针对被巡察单位涉及的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等,认真查看账目材料,并到现场查看,着重摸清三个数据,即“上级给了多少”“单位收到多少”“实际花了多少”,注重从对比中找差距,从差距中找问题。

  莒南县委第九轮巡察对2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并对11个县直扶贫责任单位、23个扶贫重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中,各巡察组准确把握巡察定位,积极避免“四个混同”,确保巡察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有效发现问题。

  除了盯住“三个数据”,避免把巡察混同于业务检查外,还严格界定范围,避免把巡察接访混同于简单接访。巡察组在认真受理来信来访的基础上,对信息仔细甄别,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对于涉及个人利益诉求、超出巡察范围的信访及时按规定程序移交相关部门。

  用纪律思维分析问题,避免把巡察混同于财务审计。巡察组坚持突出纪律监督重点,在仔细查看审计报告基础上,不照搬审计成果,注重运用纪律思维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挖掘报告背后有用的信息。第三巡察组在查看某村审计报告时,注意到其中提及该村存在“不合规票据”问题,于是对这个问题重点关注。核查账务时,巡察组果然发现其中一张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存在疑点,随即进行深入调查,并与该村负责人多次谈话。最终,该村负责人承认这笔钱实际上用来给村里的40余名党员购买中秋节福利,而以办公用品名义入了村集体的账。目前,该线索已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重在发现问题,避免把巡察了解混同于查办案件。巡察组牢牢坚持巡察重在发现问题而不是处置问题的目标定位,灵活运用方式方法,不断校准工作方向和重心,精准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并充分了解情况,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虽然巡察工作量大,但我们在工作间隙经常性地开展学习研讨,在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上下功夫。”第二巡察组组长谭艳艳说。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根据掌握的问题情况,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对工作中发现的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或虚假整改的部门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11月5日,县委第九轮巡察全部反馈结束,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22个,提出整改建议60余条。(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