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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对着问题去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20

  2017年以来,青岛市委巡察机构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和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机制保障,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压实“责任”二字。青岛市委巡察机构坚持高位推进、以上率下,引领带动各级党组织压紧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全面加强领导。市委召开专题会议每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旗帜鲜明点人、点事、点问题,明确要求要在巡察整改上发力,会议确定的任务全部纳入市委督查重点,定期报告推进落实情况。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巡察情况,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反馈,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将巡察反馈意见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双通报”制度,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履行对分管部门巡察整改情况的督导调度检查责任,并对整改情况审核签字背书,推动责任落实。

  抓好整改反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轮巡察反馈,对“第一责任人”反馈讲好“加压课”,直指存在问题、严明整改要求;对领导班子反馈讲好“警示课”,红脸出汗、震慑警醒;对巡察反馈信息发布讲好“公开课”,内外有别、把握分寸。

  咬住“精准”二字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青岛市委巡察机构坚持重点整改问题清单制度,聚焦重点难点痛点堵点,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问题整改,确保精准整改、全程管理。

  巡察组根据巡察情况,分别拟定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党组织重点整改问题清单。翻看清单发现,整改问题清清亮亮、一目了然,问题精准、重点突出,可对照、可整改、可落实,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依据问题清单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使整改工作可量化、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

  市委巡察办依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研发巡察整改电子督查系统,设计开发了巡察办管理模块和被巡察单位录入模块,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实时跟踪、动态维护。2017年以来,巡察反馈问题1509个,整改完成1441个。

  巡察整改“回头看”。市委巡察办持续监督跟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2018年8月,组织对2015年以来省委市委巡视巡察的45个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大起底”,组织各单位共自查整改事项1213项,对整改未完成或整改不到位的122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对账,督促再整改、再落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坚持“长久立”,建章立制堵漏洞

  为避免巡察整改可能出现的“一阵风”问题,解决好“雨过地皮湿”的难题,青岛市一直坚持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让整改成果真正落地生根,持续释放巡察震慑力。

  强化监督评估机制推进齐抓共管。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创新监督方式,构建起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巡察整改监督链条,把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做到无缝对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改落实落地。市委巡察办对每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截至目前,共发放巡察建议书60份,抄送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587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后,将巡察7个区(市)发现的117个问题全部抄送市扶贫协作办,市扶贫协作办主动对接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一线抓好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15项,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工作作风有效改进、工作质效大幅提升。

  为强化成果运用机制,实现标本兼治,青岛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治标与治本相统一。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处置,提高处置质量和效率,于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整改过程中自身发现的有关问题一并纳入整改。2017年以来,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6429个,完善规章制度1842个,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和发展成果。

  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委巡察办定期梳理汇总巡察发现的全市面上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扶贫工作不精准等问题及差旅费制度执行、违反财经纪律等10个方面突出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43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2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38个。

  “人民是阅卷人”,自觉接受监督

  “反馈问题不清零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这是市委巡察机构一直坚持的原则,强化整改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该市始终坚持将公开整改情况作为激发整改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定期公开巡察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指导被巡察单位将巡察整改情况分别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同步转发,以公开促落实,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注重公开效果,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整改方向标,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不搞变通,不走捷径。

  同时,不断强化问责倒逼机制,严明纪律规矩。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用好问责利器,切实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过关思想,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态度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敷衍塞责、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巡察工作是长期任务、系统工程,绝不能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巡察整改工作中既要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又要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解决共性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流程再造,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青岛市委巡察办督查处处长刘文华道出了巡察干部的心声。(青岛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