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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四个监督”融合协同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20

  “巡察组反馈的19个问题中,还有2个没有整改到位,你们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日前,邹平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市供销社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派驻监督接力巡察监督,把监督链条进一步扣紧扣实。这是邹平市围绕巡察整改,“四个监督”同向发力的一个环节。今年以来,邹平市对标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制定《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围绕信息共享、沟通协商、成果运用、整改落实各环节,实现巡前、巡中、巡后同向发力,把融合协同体现在监督全过程,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信息联通,靶向定位。巡察前,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会商沟通,综合审查调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建议,精准确定巡察方向和巡察重点。

  工作联动,高效协同。巡察中,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通力协作,统筹监督力量,有计划地选派不同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落实重要问题集体研判制度,推动边巡边改,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识别力。

  督办联合,走深走实。巡察后,市委巡察机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相关线索,抄送整改落实意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实做细问题整改,目前该市第六轮巡察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的29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89个,整改进度和质效较上轮均有大幅提升。

  跟进督促,压实责任。各派驻监察室跟进督促检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并及时反馈,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六轮巡察,共巡察单位63个,移交问题线索410个,反馈问题1739个,推动整改问题1726个,督促被监督单位完善制度392项。(滨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