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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7月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司法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是对省司法厅党委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一次全面思想教育,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一次全面推动。省司法厅党委全面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整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司法厅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待、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巡视反馈后,省司法

  厅党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夯实思想根基、把牢政治方向。厅党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书记刘家义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要求,深化对巡视重要性的认识。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领任务、主动担当,不折不扣地贯彻省委巡视提出的整改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整改期间,厅党委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事项,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18次召开工作例会、调度会、专题会,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厅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最严肃、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督查、问责、线索核查、制度建设5个工作组和政治理论学习、党建和选人用人、作风建设、从严治党、持续整改5个专项组,分别由厅党委成员牵头负责,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整改工作体系。逐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细化为40项整改任务149项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根据省委巡视反馈的专项报告,分别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2个专项整改方案。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零遗漏、全覆盖。

  (三)坚持以上率下,逐级压实责任。厅党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厅党委书记、厅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整改要求,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落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厅机关各处室、基层党支部承担本级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压实,形成了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局面。9月29日,厅党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委和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聚焦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措施,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压力责任有效传导,使广大党员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四)坚持立行立改,统筹协调推进。厅党委对巡视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逐项列出清单,逐条细化措施,逐件对账销号。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分析自身不足和漏洞短板,立足建章立制、夯实基础,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队伍管理,提高了工作水平和效率。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9项工作制度,采取会议推进、日常调度、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面上指导,组成2个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省监狱局、省戒毒局也分别开展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五)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厅党委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制度性原因,坚持破立并举、长短结合,固化整改成果,着力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修订了60项制度规定,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四个意识”树得不牢方面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表面化、形式化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政治理论学习长效机制。修订了《山东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了《学习安排意见》《学习计划》,进一步提升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认真组织学习研讨。举办了全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暨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研究制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等专项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共组织集体学习32次。四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调度会议,交流经验、分析问题。设立“党员学习日”,定期检查备案,推动学习内容落实。建立支部学习“一学一报”制度,汇总编印《党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组织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活动。修订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突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落实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细则,充分发挥厅党委在全系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厅党委书记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事项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其他党委成员的监督。二是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制定了《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会议工作规则》《山东省司法厅厅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山东省司法厅厅务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决策程序。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管理。制定厅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意见》,厅党委每年至少对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开展一次政治督察;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要求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遇重大问题或研究重点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厅党委请示报告;综合运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报告等形式,及时调度了解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厅党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四是建立“三重一大”工作规则。制定了《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组织实施等内容,对有关重要问题、重大改革事项作出决定前,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与党员群众谈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党员群众的意见。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问题。一是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家义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更新《省司法厅重要决策事项督办落实情况台账》和《省司法厅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督办落实情况台账》,及时调度情况,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推进监狱体制改革,规范监狱企业资金、财务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促进监企分开的指导意见》,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工作,规范监狱和监狱企业运行机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山东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开展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向社会公布全省公证服务46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动减证便民落到实处。加快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和网上办理进度,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外国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等8类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中占比达到100%。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分工落实意见,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厅党委定期调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政治督察内容,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开展了专项检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定了《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紧抓牢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选人用人存在问题较多方面问题

  1.关于党建领导责任虚化问题。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制定了《山东省司法厅机关党建责任制办法》《山东省司法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等,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二是压实党建领导责任。制定了《山东省司法厅机关党建督查办法》,加大对党建重点任务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着力解决基层党建虚化、弱化问题。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了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通过重学一遍《党章》、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查找一个问题、全体党员每人提出一条建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活动日等基本制度。二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制定了《省司法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将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纳入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三是推进党课教育常态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课教育的意见》,明确厅党委成员、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具体要求,确保党课质量。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支部书记率先讲、深入讲、经常讲,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四是规范党费缴纳。严格落实《山东省司法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开展党费缴纳整改“回头看”,彻底解决党费收缴不足额、不按时的问题。

  3.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厅管领导班子厅管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多维度、近距离接触干部,把班子和干部的情况掌握在平时,做到精准识人、精准用人。二是改进干部选拔使用。制定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落实优秀年轻干部配备比例要求,注重干部队伍长远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下步在民主推荐时,探索采用先个别谈话调研、再进行会议推荐的形式,强化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担当,坚持以事择人、依事选人,坚决破除“唯票”“唯分”倾向。三是规范处级干部选任流程。制定了《厅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规范厅管处级干部选任流程,对巡视反馈的任职回避、任职资格、干部调配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明确,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加强个人事项报告管理。制定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注意事项自查表》,建立完善干部填报自查程序;制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常见问题解答》,加强对填报工作的政策解答,有效提高填报质量。五是落实干部挂职锻炼规定。就空挂、虚挂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强化挂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探索改进挂职方式,通过增加批次、减少人数等方式,确保挂职干部“全天候”靠在挂职单位,实现真挂实干。

  (三)关于对作风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四风”问题仍较突出方面问题

  1.关于抓工作不够实,政绩观不够端正问题。一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标先进省(区、市)经验做法,梳理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正视服务中心大局不够、推动工作抓手不多、创新能力不足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发现的五类问题,厅党委会专题研究了推进措施。二是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经向省委报告,召开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协调会,对“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着眼长远发展,深入研究政策,大力推进改革,强化协调落实,持续推出一系列加强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司法鉴定工作。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厅党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会议精神的措施意见,着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2.关于调研不深入,担当作为精神不足问题。一是完善调研决策机制。制定了《山东省司法厅领导联系点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个县(市、区)司法局或监狱、戒毒所,每年深入联系点调研至少1次,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每年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调研成果。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印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效能排查整改活动的通知》,集中开展排查整改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举办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培训班,提高了全系统各级干部政策能力和法治水平。三是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改不动、改不好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重点在破解监狱体制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管理等瓶颈问题上下功夫,努力寻求突破。四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优化基层警力配置,建立符合职业和工作实际的值班备勤模式,提升科技强警水平,减轻基层干警工作压力。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基层导向,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了《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调查研究等10个方面,制定了32项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二是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处级干部、纪检干部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编印《作风建设常见问题150问》,印发《关于2014年巡视以来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违纪违法情况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狠抓四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修订了《山东省司法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厅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了《山东省司法厅机关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手册》《山东省司法厅机关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津补贴工作。狠抓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四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形成《四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报告》,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违规违纪问题仍较突出方面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及责任分工。厅党委定期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研判制度。制定了《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法》,督促省司法厅、省监狱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驻厅纪检监察组对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的监督责任,每半年会同厅党委和省监狱局党委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确定工作重点。三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印发了《山东省监狱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个严禁”》,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印发了《省直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与罪犯刑释前谈话制度》,进一步促进监狱人民警察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树立监狱机关良好形象。出台了《中共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完善巡察机构和人员,明确巡察范围和重点,规范巡察程序和方式,落实巡察结果的反馈和处理。四是加强系统内设纪检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体制,结合机构改革及监狱戒毒所干部调整,把好政治关、廉洁关,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2.关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虚化弱化问题。一是坚持约谈提醒常态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探索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党组织书记经常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经常提醒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将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范围,指导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举办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规定进行解读,提升了党务干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对单位违纪问题多发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履职尽责。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充分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制定了《关于加强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各基层纪委指导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各基层纪委的指导、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确保上下信息畅通、监督责任压力传导上下贯通。二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定期组织纪检业务培训、交流和实践锻炼,用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措施,提高发现问题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规范纪律检查工作流程,规范线索处置和案卷文书,严格依纪依规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解决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和问责追责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完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置。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编办的汇报沟通,进一步规范系统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五)关于持续抓整改的意识不够强,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存在较大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未真正建立起长效机制的问题。一是梳理上次巡视整改情况。对上次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从压力传导、整改措施、工作落实、检查监督四方面分析深层原因,问题全部纳入此次整改台账。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省监狱局印发《关于在全省监狱系统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开展全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条例》读本,组织了专题学习和在线测试。调整厅机关支部纪检委员,印发《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编印《作风建设常见问题150问》,确保防“四风”、转作风的具体要求入脑入心。

  2.关于监狱建设方面,超标准超概算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对已建成监狱项目问题的整改。全面检查省直监狱已建成项目,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事项清单,专题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落实,尽快完成整改。二是加快推进已建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监狱布局调整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监狱布局调整项目竣工决算调度会议,具体分析竣工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竣工决算工作。三是加强对在建监狱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严格执行设计标准,加强对建设投资的动态管理,杜绝超标准超概算,完善手续,规范程序,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有序实施。

  3. 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干部选拔程序不够规范,选拔标准不够严格等问题。一是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制定了《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意见》,对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审查和综合研判,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二是严格干部选拔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厅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梳理规范厅管处级干部选任流程,明确任职回避、任职资格、干部调配等重点事项,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严肃干部工作纪律。进一步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要求各单位党委牢牢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选准选好干部的重要性,自觉抵制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六)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厅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工作,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问题办理进度,实行销号制度。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均已调查完毕,已有3件结案;移交的信访举报办结率96.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诫勉谈话7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未办结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工作,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持续用力去解决。下一步,省司法厅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刘家义书记讲话精神和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持续放大巡视工作效应,以钉钉子精神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引向深入。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在学做结合上求实效、见成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各项要求始终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突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二)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领导责任,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健全正向激励、考核评价、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注重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发挥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性教育基地和干部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厅管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开办“明法大讲堂”,创新干部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知识素养,为担当新使命、实现新作为打牢全面、系统、专业的知识根底。

  (三)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修订后的省委实施办法,对系统内落实情况进行持续检查,加大违规问题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深入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化监狱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具体举措,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按照刘家义书记对司法厅党委“从严从实抓好管党治党”的指示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活用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系统内设纪检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监督责任不缺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持续高标准推进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杜绝“过关思想”,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追究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对长期整改任务做好分解,明确责任部门,适时组织巡视整改“回头看”,明确一个部门抓好持续和经常性整改工作,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和有制度不落实。省司法厅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进取、埋头实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实现全省“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2923170;邮政信箱:济南市经十路15743号山东省司法厅机关纪委,邮编:250014;电子邮箱:sftjgjw@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