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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市中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8日至7月4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市中区委开展了巡视。2018年8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市中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九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市中区4大类11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4项意见建议,客观中肯、切中要害,符合市中实际,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主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这次省委对市中区的巡视,是对我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全区党员干部接受党性锻炼和思想洗礼的难得机遇,对于全区上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既有全区面上的共性问题,也有个别单位的具体问题,体现的是省委的意见,代表的是省委的要求。区委把坚决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于2018年9月3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和省委巡视组的意见要求,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省委第九巡视组关于巡视枣庄市市中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印发《中共市中区委关于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及时将反馈意见原原本本向下一级党组织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突出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全力推进整改落实见底到位。2018年9月27日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由点到面,追根溯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彻底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反映出的是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的要求是今后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我区明确整改工作由区委负总责,区委常委分工负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监督、问责、线索核查、制度建设5个工作组,分别由区委常委任组长;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全力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把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底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巡视反馈的4方面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分解成27项具体的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落实具体内容,制定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实行销号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严到位。区委各常委分别对照区委《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了各自的整改措施,将每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小落到实处。各镇街、区直各部门也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从严督导调度,确保整改成效。严格整改“追究制”,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调取台账、专题会议、常委会议等形式,实行一周一调度,确保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责任。2018年9月6日、9月17日、9月20日、10月16日、10月31日先后5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部署整改重点任务,调度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成立5个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整改落实,对措施不力、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2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我区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成立市委巡视整改督导组,先后2次到我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目前,27项具体整改任务完成14项,其他13项均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坚持。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整改落实既是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区委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各方面,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问题多发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务求在根子上“祛除病灶”。坚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解决表面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注重巡视整改成果的巩固运用,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作风转变、完善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制度,切实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在治本上见成效。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精准脱贫、党的建设等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九项行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行动实施方案》等53项制度性、规范性文件,正在调研起草5项,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体现巡视整改成效。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方面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理论上清醒才能有政治上清醒,只有理论上坚定才能有政治上坚定。理论学习浮在面上、组织不力、抓得不紧等问题,根本原因还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理论武装的重大意义,对理论武装工作的规律研究不深不透,对为什么学、怎么学、怎么用想得不深,导致理论学习没有入脑入心、融入灵魂、铸入血脉,在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上效果还不明显。区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浮在面上”问题

  (1)针对“区委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制定的2017年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计划中,没有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培训计划,十九大召开后举办的5期培训班全部为‘计划外’班次”问题: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区委党校2018年秋季学期主体班培训计划,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重要内容,作为“三会一课”、“28日党员活动日”的规定动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持续深入学,领会精髓要义、把握丰富内涵。二是制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实施方案》,自2018年9月25日起连续举办3期专题研讨班,每期5天,对科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去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9个班次40期,累计培训4694人次。同时,提前谋划了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针对“学习组织不力、抓得不紧,至2018年4月,区委常委会仅1次集体学习十九大精神;部分镇(街)和区直部门没有学习方案,学习氛围不浓、形式单一”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补学。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合理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进行补学,去年5月份以来,开展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3次。督促各镇街、区直部门党委(党组)制定学习方案,按要求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补学,自去年5月以来累计补学298次。组织各级各部门征订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二是开展“送理论下基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组织各镇街、区直部门(单位)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第一书记、宣传干部共百余名,分层次、有重点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受众人数达1万余名。开展“中国梦•新时代”百姓巡回宣讲活动,进一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三是积极开展“28日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活动。从去年9月份开始,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方式,每月将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纳入主题党日必学内容。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550场次。四是开通“市中组工”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传递全区党建、组织工作动态,推送《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内容,目前已推送信息80余期、220余条。

  (3)针对“党员参与‘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积极性不高,6期竞赛答题全区党员参与度仅为26.1%,其中第1期11个镇(街)参与度最高仅为2.1%,个别乡镇1800多名党员仅3人参与答题”问题:一是责成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对11个镇街党(工)委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答题人数仅有3人的齐村镇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强化培训。结合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国有企业、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机关、国企、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强化“灯塔—党建在线”使用宣传、管理、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学好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积极参与线上活动。三是认真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分3期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模拟测试,参与率均超过90%以上。

  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实”问题

  (1)针对“片面认为市中区农村人口少、扶贫任务轻,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精力投入不够、项目监管不严格。2017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扶贫工作比重仅占3.57%”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已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7次,召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专题调度会议12次。二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加强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对扶贫干部、村支部书记、扶贫专干逐镇、逐村开展培训访谈,对帮扶干部进行电话访谈。调度行业部门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落实工作台账,督促行业部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对可能有返贫趋势的脱贫户提前进行预警,及时跟进增收和保障措施,确保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三是严格项目监管。印发了《市中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印发<市中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项目实施、资金报账、收益分配等一律公开,镇街、村两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从区直部门抽调66人,成立19个入户检查组、3个资金项目组,对所有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和资产收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核查。四是制定脱贫攻坚实招硬招。制定出台《市中区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帮扶建档立卡贫困群体脱贫解困实招硬招》,围绕有务工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失能人员“两不愁”、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兜底保障、结对帮扶、金融扶贫、通报问责等方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五是提高脱贫攻坚考核权重。调整“脱贫攻坚”考核指标,增加扶贫工作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考核比重,目前已由50分提高至130分,比重为5.2%。

  (2)针对“全区虽然只有孟庄镇里筲村、税郭镇桃园村两个市定贫困村,但两村分别发生了套取扶贫资金和扶贫羊发放优亲厚友等违纪问题”问题:一是对孟庄镇里筲村、税郭镇桃园村套取扶贫资金、扶贫羊发放优亲厚友案件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责令所在镇党委向区委写出书面检查,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二是持续加大扶贫督查力度。每月开展2次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街,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严格按照《市中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去年以来,已下发通报2期,涉及7个单位,约谈15人。三是把扶贫领域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结合《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内容,对扶贫领域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去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7起,处理9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能力弱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短板”方面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落实责任。分析存在的理论武装抓得不紧、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意识形态责任缺失等问题,根本原因还是我们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督促广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力度不够,对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提醒、教育跟进措施不足,尤其是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潜在风险,缺乏高度的政治警惕性,导致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方面处于被动地位。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压实各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市中落地生根。

  1、关于“理论武装重视不够、抓得不紧”问题

  (1)针对“对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视程度不高、组织不规范,学习时间和内容不充足,只是作为区委常委会一项内容,以单纯的‘念文件、读报纸’代替学习研讨。2017年6月9日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仅作为区委常委会第七项议题,分别由两位同志简单领学,未作深入交流研讨”问题:一是合理制定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区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完善区委理论中心组成员领学制度,开展专题研讨7次。二是严格界定区委常委会议和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着力提升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去年以来累计组织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创新学习路径和形式,邀请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专家、学者、教授开展专题辅导,组织区委理论报告会3次。在提供原有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为区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订阅《新旧动能转换读本》《新时代面对面》《读懂中国经济》。三是印发《关于对“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共查摆、整改问题416条。坚持学思研贯通,把调查研究作为深化理论学习、分析解决问题的手段,贯穿学习的全过程,推进学习调研的制度化、经常化,组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亲自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开展调研152次,形成调研报告137篇。

  (2)针对“部分镇(街)、区直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也存在被动应付、以会代学、形式单一等问题”问题:一是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组长、成员和学习秘书,指导各镇街、区直部门党委(党组)制定学习方案。二是开展中心组补学。指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制定补学方案,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三是加强督导调度。健全完善“一学一报”制度,对去年1—8月份各镇街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派专员列席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现场巡听学习情况。去年9月份以来,已派员列席7个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监督检查、指导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

  (3)针对“某区直部门党委近三年没有组织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问题:一是责令相关部门党委向区委作出深刻检讨,班子成员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反思,深刻认领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二是重点督导相关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学习计划,督促其完成整改。目前正在开展补课学习,已完成12次常规学习、8次集中补学,中心组成员每月开展个人自行补学2次。

  2、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有差距”问题

  (1)针对“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近年来,接连发生区委原副书记刘勇贪污腐败,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班子集体研究设立‘账外账’,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原副主任陈俊全监守自盗贪污群众养老保险费等违纪违法案件”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先后召开11次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执行定期检查、分析通报和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区党政班子向区纪委全会、镇街党(工)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评议,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9月29日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结合我区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去年,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失衡的代价》《象牙塔里的蜕变》等警示教育片10余次,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分批分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12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达2万余人次。三是坚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制定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活动的意见,完善了区纪委常委同科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全区先后开展廉政谈话5000余人次。四是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关于刘勇贪污腐败问题,刘勇已被刑事判决六年零六个月。关于“账外账”问题,区纪委监委已对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副主任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并没收全部剩余账面资金56.39万元。关于陈俊全贪污群众养老保险费案件,区纪委监委给予区人社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俊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他涉事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目前,已收回涉案资金3191万元。同时,区委将加大对区人社局科级干部、股级干部,尤其是关键岗位、敏感岗位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高度重视巡察机构设立和巡察队伍配备。去年8月份以来,先后选调11人,全部充实到巡察办、各巡察组,选配4名副科级干部,配备到巡察组任副组长。目前,区委巡察机构已到位24人,巡察办人员全部配齐,5个巡察组均配备了组长、副组长和2名工作人员。

  (2)针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八小时以外’监督缺失。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查获的酒驾人员中党员干部多达121人(醉驾8人)”问题:一是深化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分类别、分领域制定合格党员标准,设立党员“先锋指数”,明确标线,划出底线。印发了《各领域党建规范化标准及考核打分表》《关于推行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党组织书记“头雁指数”、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党员管理与支部书记、支部星级评定相结合,对违纪违法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实行反向扣分,强化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二是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处理工作机制,对2017、2018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党员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应受到党纪政务、组织处理的全部及时处理到位。目前,121名酒驾党员干部已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责成24个党组织认真反思,并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加强廉政教育,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改进行时”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结合“28日党员活动日”活动,开展酒驾危害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缺失,对邪教组织防范不力”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责任缺失”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先后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议、1次全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印发《中共市中区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市中区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市中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市中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最美市中人”等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全民素质水平。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培训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党校培训,2018年6月1日,举办了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各镇街、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培训。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组织“移风易俗”“党的宗教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新中国法治建设”等各类理论宣传活动170期,开展文艺宣传60余次,直接受众达10万余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共检查书店、音像软件店、印刷厂等70余家次,建成“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站33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申报审批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健康、积极向上。三是突出抓好网络舆情。成立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了《市中区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实施细则》《市中区网络舆情管理及处置工作办法》,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干部考核、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2018年10月16日召开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先后对10个区直部门单位、2个镇(街)和5个村(社区)进行监督检查。

  (2)针对“区委对反邪教工作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在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方面处于被动地位。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5名‘全能神’邪教组织山东牧区决策组成员在市中区租赁房屋作活动点,接受境外指令,组织秘密聚会、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发展组织成员。在抓获的9名骨干分子中,有2人为市中区人”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去年新建东湖公园、幸福社区、立新社区和完善更新永安新型社区、兴安彩印警示教育基地,制作宣传展牌、更新宣传标语,以基地为依托,开展多场次、多形式的反邪教知识宣传。去年8月份以来,先后开展了全区反邪教骨干培训、各学校负责人反邪教知识培训、反邪教知识进校园、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全力推动反邪教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大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邪教本质及其危害性的认识。目前,累计开展反邪教集中宣传教育活动13次,发放明白纸5万余份,宣传袋1万个,宣传扇9000个。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对重要节点、重点区域和重点文化企业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严查各类涉及邪教内容出版物的印刷、发行和流通。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方面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要求我们每名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逐条对照,深入学习,绝不能有“歇一歇、松口气”的心理。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说到底还是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只要自己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就能影响和带动各级干部强化党性原则、严守纪律规矩,在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方面下功夫不足,导致在一些制度和措施落实上还没有完全做到“严紧硬”。我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一岗双责”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不出问题。

  1、关于“党建主责意识淡化”问题

  (1)针对“区委常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少,2013—2017年,召开区委常委会议89次、议题350个,涉及党建议题基本是听取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汇报”问题:一是全面强化主责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着力解决党建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去年9月份以来,先后3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对党性教育基地建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集体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压实“一岗双责”。下发《区级领导帮包软弱涣散党组织情况说明》,督促12名区级领导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目前14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完成转化整顿。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人联系1个镇街及所属的1个先进村(社区)和1个薄弱村(社区),每年到联系点开展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开展一次集中走访党员群众活动,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参加一次联系点民主(组织)生活会,帮助联系点解决1—2个实际问题。三是强化重点调度。每季度调度一次书记抓党建突破项目落实情况,39个党(工)委上报抓党建突破项目进展情况,以点上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2)针对“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机构虚化。自2015年11月领导小组调整以来,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期间,15名成员有10人调整工作岗位,至巡视组调阅相关材料后才进行了补充调整”问题:一是2018年5月7日,对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中共市中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二是去年9月份以来,先后3次召开区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等工作。

  2、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思想认识上不去、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区委先后召开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会议、全区机关庆七一暨争创“五十佳”活动表彰会议、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全区第一书记工作暨抓党建促集体经济发展现场观摩会议,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三大重点,对全面加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领域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夯实机关党建责任。责成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对所属各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传导压力。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通知》,对机关党建各项责任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承担的具体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集中督导和常态检查相结合,制定实施《机关党建督导员制度》,从区直机关单位选拔27名政治素质过硬、党建业务工作能力强的机关干部,组成党建工作督导员队伍,由区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带队进行督导检查。一方面,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机关党建大检查活动,重点对92个党支部的党建资料进行了归档整理、严格规范。另一方面,于2018年9月上旬成立3个集中督导组,对区直机关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28日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累计发现问题27个,已责成相关支部全部整改完毕。

  (2)针对“区委宣传部发展党员不规范,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实到党员人数不过半数”问题:一是责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由区委负责同志分别约谈区委宣传部党支部书记、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责令区委宣传部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要求重新召开纳新大会。2018年10月12日,区委宣传部党支部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对是否接收相关同志为预备党员进行了表决,经过与会党员的充分讨论、投票表决,同意接收相关同志为预备党员。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5个检查组,集中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对126名党员的发展程序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做到严谨规范。

  (3)针对“区委统战部党支部学习不规范、记录不完善、档案资料不全”问题:一是由区委负责同志对区委统战部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区委统战部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制定了《区委统战部机关支部创建示范支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区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支部生活。去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学习16次,班子成员上党课4次。三是抓好档案管理,区委统战部明确1名副部长和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到支部生活全程记录、及时归档、按时上报。目前,2017年以来的党建档案资料已基本规范齐全。四是建立基层党组织督导员制度,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做好“28日党员活动日”督导抽查,用好“山东e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线上线下纪实工具,强化党组织生活纪实管理、规范管理。

  (4)针对“区科协、区民宗局、区残联等部门单位没有设立党组”问题:一是结合人事调整,完成了区科协、区残联、区民宗局党组设立工作。二是对全区党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应设尽设的原则,已在团区委、区妇联、区政府办、区政协机关、区人大机关、区政管办设立党组,在中汇建设有限公司设立党委,优化了区公安分局、中泰集团等党支部设置,进一步严密了党的组织体系。三是研究起草关于调整规范党组设置的建议方案,结合机构改革一并进行优化党组设置。

  (5)针对“有的单位虽有党组却长期不召开党组会”问题:一是责令相关单位党组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二是组织该党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重新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界定主任会议、党组会议,规范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公开制度、请销假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去年5月份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12次。同时,印发了《市中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印发<枣庄市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市中组发〔2018〕26号),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

  (6)针对“区交通运输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严不实,2014—2016年对照检查材料年年雷同”问题:由区委负责同志对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召开专题民生生活会进行深刻查摆剖析,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限期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同时,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制度落实。

  (7)针对“区经信局机关党支部2015—2017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问题:一是由区委负责同志对区经信局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责令区经信局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区经信局制定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确保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组织生活。2018年3月28日区经信局机关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月份和9月份,又召开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反邪教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制度落实。

  3、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组织力不强”问题

  (1)针对“党组织设置不规范。有些基层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而有些党支部党员人数则超过100人”问题:一是2018年7月13日,召开全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议,对村级规模调整等工作进行调度安排部署,采取以强带弱的方式推动村级党组织设置进一步优化,目前,12个村已全部完成。二是印发了《市中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网格党支部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推动网格支部实体运作,强化城市社区网格党支部政治功能。三是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排查,已按要求对不足3人的15个党支部、100人以上的24个党支部进行了优化设置,并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预警管理、及时调整。

  (2)针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偏低”问题:一是开展非公企业“建组织、扩覆盖”活动,组织开发区、各镇街对辖区企业进行摸排调查,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将453家企业纳入台账管理,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共建立党支部287个。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建组织、扩覆盖”活动,按照谁管理、谁组建的原则,组织区民政、宣传、教育等部门对所管理的社会组织逐一摸排,建立台账,将113家社会组织纳入管理,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建立党支部74个,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三是健全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微信群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去年以来共召开座谈会8次。四是采取户户到形式,开展“建组织、扩覆盖”活动督查,为企业提供一套规范模板、发放一套操作指南、建立一套党员信息台账,确保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3)针对“国有破产企业党建工作‘悬空’,组织活动难、党员管理难等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市属国有破产企业党员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开展下放到我区的市属破产企业党员摸底排查工作。目前,已摸清党员就业单位、居住地、户籍地、转接意愿。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原则,根据党员意愿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现有工作单位、居住地、户籍地。目前,已转接330人。三是组织区经信局、市南工业区管委会等单位,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已有370名党员补缴党费,切实解决现有市属国有破产企业党建工作“悬空”问题。

  (4)针对“有的党费收缴不严格,少数党员2016年补缴党费不及时,个别党员甚至长期不缴纳党费”问题:一是区委领导对涉事党员所在的集团党委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该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相关集团党委对分管负责同志、党员所在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相关党委已督促所涉4名党员全部足额补缴了欠缴党费,共计30237.6元。三是印发《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对全区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集中督查。目前,对排查出的有关党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四)关于“持续深入纠正‘四风’”用力不够,违规违纪问题仍频发多发”方面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前,党内存在的作风不纯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四风”问题呈现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有些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指出我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仍频发多发等问题,反映出少数单位和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态度不坚决、要求不严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对上级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没有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分析原因还是我们在抓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相关惩戒约束配套机制没有完全跟上。区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严查顶风违纪行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1)针对“个别单位以空转形式虚假完成外资引进任务,应付考核”问题:一是责令涉事单位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2015年以后,区委已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以空转形式虚假完成外资引进任务应付考核的情况发生。

  (2)针对“个别干部弄虚作假,向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组提供虚假材料,应付巡察”问题:一是2018年8月7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在全区组织开展“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各项工作中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走访、假调研、虚报工作业绩的,坚决进行问责。去年以来,先后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党内问责14起,问责党组织4个、党员干部13人。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多发”问题

  (1)针对“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足、要求不严,问题频发”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先后召开6次区委常委会议、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领导干部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以及有关纪检监察等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现力度和查处力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2018年8月10日,在全区开展了私车公养、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四项专项整治活动,调账检查行政事业单位48个,实地核实公车配备使用行政事业单位15个。三是针对“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扎实开展整治“四风”问题专项行动,成立了18个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活动1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处理24人,党纪政务处分20人。

  (2)针对“有的单位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问题:一是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相关单位,已于去年9月5日按照标准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责令党组织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超标、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做好自查自纠、重点查处、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工作,夯实各级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针对“多名领导干部超标准乘坐高铁一等座,并全额报销费用”问题:一是6名相关领导干部已将超出标准报销的费用第一时间缴回财务。二是对当事人和财务人员、发票审签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财经管理制度,规范开支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紧盯重点部门单位、重点环节,按照《关于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督促全区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相关差旅规定。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针对“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滞后、执行不力。129家预算单位仍有30家没有实行公务卡结算,2016年以来全区公务卡刷卡支出仅占应刷卡支出的15.57%”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公务卡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对30家未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预算单位,逐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到位的停止资金拨付。目前,30家单位已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出台《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实行大额现金动态监控机制,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及奖惩通报制度,提高公务卡刷卡率、减少现金使用。目前,各预算单位累计开卡3049张,全区公务刷卡支出累计达到1990万元,较巡视时增加1178万元,增长145.1%;刷卡消费金额1336万元,报销消费笔数6008条,刷卡比例提高22.63%,提现金额占刷卡支出的比例下降到55.6%,刷卡率明显提高,提现率明显下降,有效增强了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2)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有的单位财务账目不清、管理混乱,对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未上缴”问题:一是下达限期清理历史遗留涉案执行款和罚没款的通知,聘请中介机构对上述款项予以清理核实。目前,已将323.35万元罚没款及453.46万元执行费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分批次举办政府会计制度培训,提升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推进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3)针对“个别国有企业将生产经营资质借给民营企业,并为其设置虚假账目,开具巨额购销发票”问题:一是责令相关单位自2018年9月1日起取消以委托民营企业代加工煤炭的方式销售煤炭。由集团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集团通报。二是对全区国有企业拥有资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查实,全区国有企业主要拥有煤炭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资质、物业资质。三是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依据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按照出资人监管的权利责任清单,实行重大事项审批备案制度。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予审批备案,确保规范开展经营工作。同时,督促派驻机构严格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切实抓好对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监督。

  (4)针对“有的企业公款私存,违规使用个人账户收支公款上亿元”问题:一是责令集团党委书记对涉事企业党总支书记等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集团通报。二是2018年9月17日,相关企业已注销停用个人账户,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开设公户,用于企业经营结算。将个人账户资金全部转入公户,注销个人账户,并将个人账户的所有收支明细与财务账目认真核对,存档备案,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三是督促各派驻纪工委强化对所联系区直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财经规定。

  (5)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区房管局2017—2018年违规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款利息,用于下属单位职工工资及经费支出”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二是2018年6月20日,已将被挪用的资金,全部足额上缴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建立了月报制度。三是研究制定了《市中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使用操作规程》,对维修资金的足额缴纳,维修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的管理和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程序等进行了规范,避免发生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四是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工商银行枣庄市中支行等5家银行机构,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机构,确保资金保值增值。五是研究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申请使用专项审计制度,即事前由镇街对申请资格进行把关;事中由房管局进行现场勘验、制定维修方案,并进行现场公示,施工时对质量进行全程监理;事后由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把关。六是研究制定了双印鉴监管机制和月报制度,由区房管局每月将住宅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及申请使用情况定期向区财政部门报送。七是已于2018年8月14日拨付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强对区房管局的经费保障力度。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关于巡视边巡边改自查自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针对全区干部队伍作风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全区干部队伍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全区干部队伍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集中推进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问题专项治理,明确11个方面的重点治理内容。去年以来,共查处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起,处理3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二是重点解决窗口服务单位服务意识差、效率低的“慵懒散”问题,组成12个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各单位窗口人员履职服务、工作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先后检查全区各级部门单位70余家,发现问题20余条。去年以来,对4个党组织进行了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10人进行了组织处理,6个部门进行限期整改。三是聚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围绕推行“一次办好”改革,健全服务网络,推出行政权力“全区通办”事项33个、公共服务“全区通办”事项20个;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非涉密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区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管理,全程网办率达到86%。当前,全区各级干部的担当意识、实干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特别是窗口单位便民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办事服务更加高效。

  (2)针对枣庄惠民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问题: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枣庄惠民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委抽调有关单位精干人员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千方百计破解土地、手续、拆迁等要素制约,全力加快枣庄惠民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目前,项目已累计完成施工投资约3.65亿元;各类管线迁改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近期将全面完成;桩基、承台、墩身分别完成总量的90.7%、69.7%、37.8%,路基累计上土13万立方,岩溶路基注浆1.5万立方,路堑累计爆破石方15万立方;付刘耀特大桥、S345特大桥和G206框架桥全面施工,厂内铁路建设已完成30%。下步,区委、区政府将该工程列入重点督导项目,加强施工力量组织,倒排工期,全力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按时完工、如期投入使用。

  2、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交办要求,逐个梳理、盯紧靠上、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共立案1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3人。移交群众来信来访均严格按规定调查处理,予以办理。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反馈意见,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涉及的责任追究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要求、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对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比较到位,但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问题,研究还不深不透,需要持续用力,长期深化整改;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方面还有差距,需要继续研究制定一批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性、规范性文件。下步,区委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继续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从严从实抓好后续整改,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是树牢“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实抓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更加注重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支持区纪委监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在前期集中整改的基础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加强督导调度,持续加压用劲;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推进巡视成果制度化,确保整改成效长久保持。

  四是做好结合文章,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整改促发展、强党建、惠民生,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提升区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聚焦管党治党、作风建设和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持续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保障改善民生、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全面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开创新时代美丽市中建设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391502;电子邮箱:jyj3083179@163.com;邮政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13号。

中共枣庄市市中区委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