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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谷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1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1月2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阳谷县进行了巡视。2018年3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阳谷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阳谷县存在3个方面15项问题,并提出了4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阳谷县委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阳谷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各常委及分管县级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集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动员部署、抓组织协调、抓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各牵头常委、副县长按照分工主动担责、靠前指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主责清晰、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目标责任。为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县委常委会逐项进行分析研究,细化为42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了牵头负责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每项整改任务都由县级领导牵头,确保巡视反馈的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严格督导调度。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坚持每10天一调度,先后7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确保全部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将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县委重点督查事项,由大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成巡视整改督导组,对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整改问题事项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有效促进了整改任务的落实。

  (五)注重成果运用。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解决问题、固化整改成果的重要保障,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找到问题症结,研究治本之策,想方设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解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建议,共制定或修订文件20个,形成了配套衔接、务实管用、利于长远的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四个意识不强,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1.关于“县委没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当作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不力、要求不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研究制定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安排意见》和《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今年的学习分为十个专题,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上,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2)抓好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列入全县科级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各类主体培训班次的必学内容进行专题培训,通过集中测试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学习效果。

  (3)营造舆论氛围。精心组织“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组建“阳谷党建”微信工作群及时通报竞赛开展情况。建立奖惩制度,对参与度低、成绩较差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竞赛取得实效。同时,在县电台、电视台均开设“学习十九大”专栏,编排专题节目30期,并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宣传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典型做法,在全县形成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4)注重学习效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1+1”好支部共建行动相结合,并纳入到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县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政治意识淡漠,缺乏问题导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落实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按照省委“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全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和工作标准,对标先进找不足,开拓进取勇拼搏,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2)坚持问题导向。县委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要求广大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立新目标,明确新任务,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成就,坚决破除“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的落后思想。通过深入学习讨论、对标查摆问题,有力凝聚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鼓足了干劲,形成了敢于担当、争先进位的强大合力。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刻领会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习,并结合上级要求,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为全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出示范。

  (2)开好民主生活会。县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按程序进行,会前要认真开展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查找问题不足;开展批评要坚持党性原则,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以高标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和规范。

  4.关于“县委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化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准确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召开专门会议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进行研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进程,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采取得力措施加快电影院的建设进度,现已投入使用。

  (2)强化源头预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切实强化各级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增强绿色发展理念,严把环评审批关口,确保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结合环保督察“回头看”,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环境监管,紧盯“大气、水、土壤”三大重点领域,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员巡查长效机制,确保监管覆盖无死角。

  5.关于“法制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坚持即知即改、边巡边改。针对部分办公楼存有的商业性广告问题,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整治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设置商业性广告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将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全部进行了拆除或更换为公益性宣传。

  (2)加强普法教育。研究制定《中共阳谷县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通知》,把宪法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法律素养。通过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二)在“党的建设缺失,县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方面

  1.关于“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没有严起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县委巡察与上级巡视巡察的衔接协调。将省市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依照反馈的问题逐项“对账”,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打折扣、搞变通。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成效一般的,由县委书记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列入本年度巡察“回头看”范围。针对本轮巡视发现的无公函接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已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处分。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阳谷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对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强化主体责任考核。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正在进一步完善《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提高相应的分值比重。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

  (3)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对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重点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着重加大对重点部门和重要领域的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问责相关人员。

  (4)加大对兼职取酬问题的处置问责力度。对上级转交的兼职取酬有关情况,安排县纪委监委、人社局、组织部等部门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据有关规定,对兼职取酬人员及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已问责42人和2个党组织,形成了有力震慑。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成立全县专项清理工作组,坚决杜绝兼职取酬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纪律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法纪衔接。及时堵塞法纪衔接漏洞,进一步加强县纪委与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人社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移送案件,实现法纪有序衔接,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2)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对2017年度全县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填写不规范、处分送达回执填写不完整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的处分决定已全部执行到位。今年,将组织县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对近年来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理顺关系、压实责任,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3)加强监督执纪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定性量纪准确性,县纪委监委加强了执纪执法业务培训。同时,建立日常学习培训制度,每周由业务骨干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并集中学习党内法规等业务知识,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定期集中研究案件审查的思路、违纪点的把握和定性量纪的法理分析,进一步提高量纪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坚持把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放在首位。在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梳理分析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努力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规范和改进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约谈函询、谈话提醒等方式,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使管党治党从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4.关于“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实,落实教育管理监督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针对近年来基层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受党政纪处分较多的问题,县委深刻分析原因,超前谋划,结合本次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坚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真正把那些觉悟高、素质强、敢担当、会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班子。

  (2)加强教育管理。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全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干部培训班,通过讲授廉政党课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组织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选取典型案例,编写《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选编》,发放给全县每名科级干部和村两委成员,用身边人教育大家,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纪意识。此外,还通过制作廉政漫画展板、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在县电视台播放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等形式,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3)从严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形成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乡镇执纪审查“第一条战线”的作用,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同时,强化日常监督,全县853个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对村务、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村级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村级党组织工作制度的意见》,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党内生活制度和党务、村务、财务的公示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乡镇党委每季度对各村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公示情况与支部书记的绩效和评先树优挂钩。加大考核力度,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村级组织监管主体责任,对村干部出现违纪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党(工)委书记。

  5.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撤并违规设置机构。对违规设立的内设股级机构,分类拿出整改措施。其中对已批复内设机构数量的12个部门,其擅自增设的内设机构已全部撤销,整改完毕;对未批复内设机构的17个单位擅自增设的内设机构,已研究制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2)认真执行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进人必有编,用编先核准”的原则,严把新增人员“进口关”。凡超编单位一律不得新增人员,防止新的超编问题发生;对空编单位的用人需求,首先从超编单位的现有人员中调整补充,对其他暂时无法解决的超编人员,通过组织调配、到龄退休等方式逐步解决。

  (3)严格干部档案审查。抓好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对档案重要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及时调查核实,严格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为严防档案造假,组织部门对干部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对发现有问题的档案及时进行了核实整改,对档案造假人员进行了党纪处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党纪处理。

  (三)在“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不扎实、不精准,扶贫工作质量不高”方面

  1.关于“县委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在全县进一步强化完善对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各行政村配备了扶贫专职主任,进一步提高了扶贫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了县乡村三级扶贫队伍建设,确保全县扶贫队伍保持稳定、扶贫工作高效运转。

  (2)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针对涉农资金整合不彻底,资金支出进度慢等问题,定期召集扶贫、财政、农业、水务等部门加大对涉农资金整合情况的调度,加大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力度,确保涉农资金按要求整合到位,扶贫项目如期完成。

  2.关于“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贫困户识别、退出不精准问题,在2017年12月进行贫困户动态调整时,已经对发现的疑点逐一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全部建立整改台账,相关证明材料分类归档,并已在系统中予以标注和调整。对涉及3个乡镇7个村的项目收益发放和决策草率问题,已对相应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责成相关乡镇做好资金追缴工作。

  (2)进一步加强贫困户动态管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情况,各乡镇扶贫办按照省市要求对动态调整后的贫困户进行再识别、再排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县乡扶贫办建立了完善的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实时关注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和家庭成员增减变动情况。对非贫困人口因突发事件或重大变故导致贫困的,及时进行帮扶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待年度动态调整时再纳入系统。

  (3)严格项目选择和管理。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扶贫项目的管理流程,对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认真总结和反思,举一反三,在项目选择、立项提报、开工建设、收益分配和后期管护上,严格按照流程规范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一个,见效一个。

  (4)加强扶贫收益分配的监督力度。修订完善了《阳谷县扶贫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严格界定收益金发放范围,确保收益发放公开合理。县、乡扶贫办进一步强化了对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监管,每季度对村级扶贫收益分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出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整改。

  3.关于“落实行业扶贫政策不扎实,没有用足金融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县、乡扶贫办会同各级宣传部门,创新宣传方式,除通过电台、电视台宣传外,还开办金融夜校110余场,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页和利用LED屏等方式,详细介绍“富民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的优惠政策和办理流程,增进贫困人口和经营主体对金融扶贫政策的了解。

  (2)加快推进评级授信。县扶贫办会同农商银行对全县享受政策的贫困户进行了评级摸底核查,及时对有贷款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予以授信,实现了贫困户评级全覆盖。对通过信用评定的贫困户,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及时发放免担保、免抵押的“富民农户贷”贷款支持。

  (3)严格落实金融扶贫政策。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富民生产贷”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责成县扶贫办及有关单位从严从实整改。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富民生产贷”务工脱贫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未在企业务工的贫困人员已全部落实到位。

  4.关于“有的乡镇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

  (1)严肃责任追究。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乡镇贫困户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县扶贫办经过调查核实,存在贫困户信息登记错误的问题,对该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全面自查自纠。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的扶贫措施不精准、不扎实等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专项整治,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5.关于“扶贫领域‘苍蝇’乱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坚持快查快结。组织纪委、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的精干力量,对巡视期间转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迅速调查,确保处置到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2)强化作风整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年”活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老问题、出现的新问题,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广大群众通过9600112等专线举报电话和县纪委监委网站“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举报专区”举报反映问题,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着力发现、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3)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巡察、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动联办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要求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一律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同时,组织住建、民政、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健全完善,努力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县委高度重视,建立专门台账,狠抓问题整改。在已查结的案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39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 2人,其他人员51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省委、市委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阳谷县委将继续强化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后续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赢得群众的信赖。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扎扎实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加强督导调度,持续加压用劲,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管党治党薄弱环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统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作风转变等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六个精准”和省委“八个精准”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生效。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优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确保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深入开展巡察、检查、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分配的监管,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行为,以铁的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落实,确保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严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巡察、大数据对比等手段,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五)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做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等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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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信箱:山东省阳谷县大众街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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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谷县委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