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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单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单县进行了巡视。11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单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单县存在3个方面11项问题,并提出了4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县委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巡视单县情况反馈会议后,县委从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高度出发,把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县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组织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学习贯彻传达了省委巡视组对单县的巡视反馈意见,县委常委一班人对照反馈意见把号问脉、对症下药,各自发表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省委第十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是在认真走访座谈、详细了解情况、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非常客观、非常准确;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完全符合单县实际,充分体现了对单县的关心支持,也是对单县的有力鞭策。县委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端正态度,敢于面对批评,勇于正视问题,切实把巡视组的建议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整改任务日常跟踪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宣传组、联络组、督导组,分别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督查、总结等日常工作。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制定了《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以县委文件形式(单委〔2017〕47号)下发到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对实施方案确定的3大项11小项整改工作任务全部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所有整改事项逐条研究,逐一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在整改工作中,凡是近期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整改条件暂时不具备或整改时间较长的,落实好整改单位和牵头领导,明确整改时限。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部门、各单位整改任务纳入重点督办事项进行督查通报,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建立了层层调度工作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周调度责任县级领导,责任县级领导每周两次调度牵头部门。督导组坚持每周一督导、每周一汇总,全方位实地督导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在坚持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做到查缺补漏,自觉整改。对整改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跟踪问效,力求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适时开展好整改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坚持好、巩固好整改成果,并以这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县委“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一是关于不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的问题。

  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修订完善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单学委办发〔2017〕2号),根据学习需要,县委宣传部每周分专题编印一份中心学习资料汇编,目前已编发6期。整改期间每两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目前已进行了4次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县级领导带头宣讲78场次,举办12个主体班次培训班,制作宣传展板6000幅,在机关办公场所打造党建学习基地,建设了2处党建文化主题公园、4处红色教育基地,推动十九大精神全面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通过一系列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极大地凝聚了党心民心。

  从严开展组织生活。2017年1月县委、县政府换届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均能按照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2018年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拉出了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计划详单。针对谢集镇朱江楼村第一党小组“组织生活造假”的问题,谢集镇党委已对朱江楼村党支部书记朱瑞湖全镇通报批评(单谢发〔2017〕31号)。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从严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单学组发〔2017〕9号),在全县1370个基层党支部开展整改活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7年12月8日县委组织部举办了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专题培训班,共144名党务工作者接受培训。2018年1月15日再次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党(工)委指导下属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督导排名,并根据排名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党支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二是关于统筹协调推进发展的意识不强,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的问题。

  1、强化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工作。专门成立了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逐宗进行认真研究,统筹安排整改任务。巡视组反馈的37宗违法用地,其中31宗在对人对事处理到位的基础上已被省政府批准为合法用地,3宗已拆除复耕到位,剩余3宗分别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并已处罚到位,因目前无用地指标无法补办用地手续,正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2018年用地计划指标,待用地指标下达后立即补办用地手续。为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研究下发了《关于单县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单政发〔2017〕31号),明确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督职责。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贯彻落实土地管理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厘清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分工,形成国土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从源头上杜绝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以来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共取缔小散乱污企业236家,淘汰燃煤锅炉821台,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项目472个,完成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1.04万户,调查处理各类生态环境污染信访案件760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0起,罚款800余万元,依法移交公安机关56起。对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的万都木业、方都装饰材料分别立案处罚10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4人。对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分片区责任到人,不定期进行巡查,对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的严重后果进行宣传,张贴明白纸,确保应知尽知。2017年12月份开展了“散乱污”企业及燃煤小锅炉清理取缔“回头看”活动,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认真落实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按照市统一要求制定了《环保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环保专职网格员考核奖惩细则》等工作制度,将全县划分为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22个,四级网格117个,在每个四级网格明确了一名全额在编人员作为网格员,专职从事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了专职网格员岗前统一培训。严格落实《单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县纪委专门安排一名县监察局副局长专职负责环保问责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7月份以来共党政纪处分13人,通报批评6人。

  三是关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牢固,为民服务意识淡薄,解决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1、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电视台开辟了专栏,在各征收片区张贴了省市县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法规和办法,发放了致被征收人的一封信,县征收办派专业人员对各指挥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协议签订等业务培训,并配合各指挥部入户做群众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严格依程序政策征收土地,将附着物采取打包或据实补偿,允许存在不大于2%的误差,另外给失地群众按每亩1.5万元缴纳社保金,让拆迁群众利益最大化。对被征收户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初步丈量面积、评估结果在征收片区内上墙张贴公示,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欢迎群众互相监督;对征收工作人员实行六条禁令,公开举报电话,由县委督查室、县监察局对征收数据随时抽检复查,确保数据真、干部清、群众明。成立了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确定开展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对象后,由县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事处、村委会、群众代表,召开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议,作出评估预测,并形成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和应急预案。2016年棚改6个项目及2017年8个棚改项目均已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全力化解信访案件。巡视期间,县信访局共收到省委巡视组转交案件162件,其中重复访案件55件,反映问题无法落实责任单位解决的案件2件(未交办),交办40个责任单位办理的案件105件(涉及拆迁补偿问题32件、人事待遇问题19件、涉法涉诉问题14件,干部作风问题13件,环保整治问题7件,惠民政策问题2件,民工工资问题2件、物业管理问题2件、医患纠纷问题2件、其他问题12件),交办给责任单位的105件案件有23件匿名反映。截至目前,有34件案件结服,其余案件均已办结。下一步,县委将组织每周对交办的所有案件进行逐个督办,全力推动案件化解。对原来已处理、信访人签字同意、仍就同一问题坚持过高无理要求且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盛仕锐、季超民、楚长绪、吴凤英、陈效兰等信访人员依法处理,正在对徐金花、刘华春、石广学进行收集固定证据。

  3、切实化解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7月17日成立了工程质量整改工作组,由县煤炭局牵头,抽调县发改局、张集镇政府、县质监站、县监理中心、设计院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进驻张集镇开展工作,逐户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并经户主签字同意,工程质量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追责问责,给予单县建筑工程监理中心副主任郭兆雷行政记过处分、张集镇包光伏发电项目责任人赵福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张集镇党委副书记李雪洲(现任县水务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张集镇党委书记庞晓东(现任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该项目的县住建局副局长张磊、县煤炭局副局长刘兆红、县发改局正科级干部帅文杰、张集镇正科级干部谢虎、县城投公司经理闫勇5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上述5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是关于部分单位政治生态建设不力的问题。

  1、向县住建局派出专项整改工作组。2017年8月11日至9月10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联合成立工作组,对县住建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县委机关工委成立党建工作组,1月13日开始指导县住建局加强党建工作。县住建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单建发〔2017〕32号),制定下发了《县住建局关于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单建发〔2017〕33号)、《县住建局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单建发〔2017〕34号)、《县住建局关于印发机关日常工作制度的通知》(单建发〔2017〕53号)。县纪委成立审查组,对反映县住建局原局长王新民有关问题的转办件进行立案审查。目前问题已查清,给予王新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将鲁RX069A车辆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2、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整改。对2013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再次梳理、排查,重点对涉及干部反映较多、仍被任用的情形进行再次核实。经查,县公安局1名徐姓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社会公德,在反映较多、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被任命为派出所所长。对此,县公安局已进行了整改,2017年9月6日,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其派出所所长职务,并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2018年1月17日,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整改活动,全面自查2013年以来的选人用人工作,在今后干部调整中,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对反映较多,自身形象不正的,未调查清楚前一律不得作为推荐、考察对象。

  3、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明确要求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各项监督制度,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任用人环境。健全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干部日常性考察考核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干部问题隐瞒不报的,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严肃追责。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对考察对象涉及的信访举报问题严格查核,没有调查落实清楚的不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提交会议研究。对反映问题一经查实的,立即终止推荐考察,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关于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不到位、不扎实、不精准的问题。

  一是关于组织领导不到位的问题。

  1、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坚持每月专题研究一次扶贫工作。自8月份以来,按照刘家义书记“八个精准”的要求,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扶贫工作现场会、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推进会、全县精准扶贫“双向承诺”推进会、全县领导干部精准扶贫座谈会、扶贫转段会等一系列会议,将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体现,以更加鲜明的政治态度狠抓工作落实。调整充实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增加人大、政协各一名副职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实行每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一个乡镇(街道)、重点帮扶一个村制度。制作了脱贫攻坚作战图,进一步压实县委、县政府“前线总指挥部”和乡镇党委、政府“阵地指挥部”,扶贫办“参谋部”,“1+N”行业部门“后勤部”和帮扶责任人“作战单兵”的工作责任,挂图作战,合力攻坚。按照“双联双创”和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要求,组织全县125个单位、323名省市县派“第一书记”、8633名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结对帮扶。深入贯彻落实刘家义书记调研指示精神,在全县组织开展了“转作风 察民情 解民忧 暖民心”活动,聚焦解决好贫困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最想解决的问题、最期盼的问题,真正融入贫困家庭中,把脱贫的具体措施办法落实到每一位家庭成员,把党的温暖传递到群众的心窝里,把党的关怀传递到百姓的心坎上。

  2、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为加快推进扶贫信贷小额贷款、产业扶贫项目、危房改造、车间项目入驻等工作进度,自2017年7月份先后下发9次通报,特别是自9月份开始,对2017年度产业扶贫项目半月一通报、一排名,对未按时完工的乡镇,要求写出整改报告,明确完工时间、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有力的保障了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落地。县审计局成立6个专项审计调查组,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2017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中开展专项审计,保障资金使用规范。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县扶贫办工作,有效的解决了人力调配的问题。对全县扶贫文件及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对比,对内容雷同、自相矛盾的文件坚决废止,目前已废除了《单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单扶贫字﹝2016﹞25号)。对下发的文件及时做好督导落实,做到每项工作有部署、有调度、有督查、有通报、有问责、有整改,有效解决重发文轻落实的问题。2017年9月4日,召开全县领导干部精准扶贫座谈会,对涉及“五通十有”的行业部门和22个乡镇(街道)进行调度;10月9日,县政府常务会对“三保障”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目前45个涉及脱贫攻坚的单位均能熟知工作分工,并根据各自责任扎实开展扶贫工作。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和分级培训的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11月份县扶贫办对各乡镇(街道)扶贫办主任和微机员进行扶贫对象信息动调整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各乡镇(街道)定期对镇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乡镇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扶贫调研,有效促进了镇村干部对扶贫业务的熟练掌握。针对8个镇(街)扶贫项目整改报告雷同的问题,县扶贫办已在全县扶贫办主任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已整改到位。

  二是关于推进实施不扎实的问题。

  1、结合扶贫信息动态调整工作,坚持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该纳入的纳入、该返贫的返贫,该退出的退出,2017年12月25日完成动态调整信息录入。结合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工作,加大了孝善养老宣传工作力度,悬挂孝善养老等条幅500余条,印发宣传纸、明白纸7万份,做到了贫困家庭老人子女全覆盖。全县2016年未脱贫的子女有赡养能力的13375户贫困户中,12917户签订了赡养协议,2017年底11771户实现通过孝善养老脱贫。2017年,我县加大了危房改造力度,对符合改造条件、有改造意愿和需求的进行了改造,401户中有26户进行了房屋修缮,375户进行了重建。截至2017年8月,已全部完成全年1874户危房改造任务。

  2、2016年,个别乡镇因环保、土地政策意识不强,在项目选址立项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造成停产整改或停建问题,目前13个因环保问题变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3个因土地问题改建的车间也通过更换地址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收益已发放到位。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强化扶贫项目立项、建设、管理工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扶贫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并针对我县产业项目种植、养殖、车间、光伏、电子商务5大类型,成立5个由对口单位牵头、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2017年11月29日,召开项目储备库评审会,评审专家组对2018年1800余个储备项目进行了评审工作。

  3、强化扶贫资金规范使用。经查,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等涉农资金6504万元资金中,2245万元为国土局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涉及莱河镇、时楼镇、龙王庙镇共7个行政村,项目已完工。因该项目上级部门已经规定好资金用途,不得擅自变更。4259万元为水利局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水利部门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实施,用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帮助农村改善生活、生产条件,目前已完工。虽然上述资金未实现整合,但确实用于贫困村,也实现贫困户受益。黄岗镇、高老家乡2012年扶贫资金共18.63万元闲置长达4年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11.1266万元为黄岗镇2012年李楼村产业项目剩余资金,已于2016年用于李楼村电路改造工程和支付乡村修路配套款使用。7.501万元为高老家乡张乃庙村2012年产业项目剩余资金,已于2016年用于建设蔬菜交易市场。针对谢集镇为加快扶贫车间项目进度而提前支付111.51万元的问题,谢集镇党委已对镇扶贫办主任、镇财所所长作出通报批评处理(单谢发〔2017〕61号、单谢发〔2017〕62号),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所有项目一律经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款项。针对张集镇为加快刘庄村香菇扶贫项目基地建设没有验收即支付工程款120万元的问题,张集镇已对镇扶贫办主任和镇财所所长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单张发〔2017〕36号、单张发〔2017〕37号)。强化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全面梳理检查扶贫资金拨付情况,对于明确到乡镇和部门的资金,资金到位后15日内拨付完成,目前2017年度资金拨付完毕,没有结余财政资金。今后,我县将通过定期开展扶贫资金检查、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对扶贫资金开展跟踪审计,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加大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单政办发〔2017〕44号),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单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户”,统一管理统筹整合范围内的涉农资金。2017年统筹整合中央20项和省级24项涉农资金48592.48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30750.48万元,行业涉农资金17842万元。2017年,全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37个,建成扶贫车间299个、村级光伏电站203个,完成危房改造2118户,发放“富民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1.77亿元,全年退出贫困人口62774人。

  三是关于落实政策不深不细的问题。

  为切实做好特殊群体面临的“三保障”问题,我县积极加强行业扶贫政策尤其是涉及“三保障”政策的落实力度,举一反三,在全县全面开展摸排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应享尽享”。县卫计局在2017年9月整改活动中又增补落实“八个一”工程人员 6977 名,全县基本做到了贫困患者“八个一”工程全覆盖。县残联排查出0-9岁需要康复的残疾儿童450名,贫困残疾儿童全部得到救助。教育局对辖区内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了进一步核实,截至目前我县建档立卡家庭在校生为7498人,各学段学生已全部享受应享政策。由于在安排驻村帮扶工作中未充分考虑县公安局特殊工作性质,方案不科学,加之县公安局重视程度不够,出现了与贫困户对接不及时的问题。目前县公安局已整改到位,2017年7月底279名帮扶责任人已全部与所帮包村完成对接工作。

  四是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获得感的问题。

  县委巡查组开展了扶贫领域的专项巡查,县审计局对乡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县财政局和扶贫办根据《单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等办法和单财字〔2017〕158号文件通知,开展了对乡镇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巡视期间,转办涉农问题线索46件,已全部办结,共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浮岗镇孟杨庄村党支部书记解兴林优亲厚友为个人、亲属套取小麦补偿款,并为部分干部的父母和多名亲属违规办理低保,涉及金额近10万元;黄岗镇潘店村两委委员李继英侵吞低保款2.22万元。巡视移交查实后,两人均被开除党籍。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纪律规矩没有严起来的问题。

  一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县纪委成立了3个暗访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行动,明察暗访机关、企业等单位36处,酒店、农家乐、私人会所、旅游景点等场所48处,收集摸排有价值线索16条。加大查处力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处理24人,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1人,乡科级2人,一般干部6人,村干部16人;其中,公款吃请问题4起9人,违规发放福利或津补贴问题3起3人,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4起5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4起4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3起3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严格执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通报制度。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一些典型问题,在单县有线电视台、“清风单县”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集中查处期间,共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2期,对11起13人在全县范围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是关于执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严查干部子女未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问题。成立以县纪委副书记陈蔚文同志为组长的工作组,从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抽调多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实行集中办公,并制定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52人。该部分人员的编制、工资核定、工资发放等情况基本完整。其中,18人符合政策;因工作需要,经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参加工作共33人,属于违规进人,建议对批准领导进行提醒,以后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1人是县级领导子女,属于违规安排参加工作,目前市纪委已立案。调查省委巡视组调阅档案人员38人,经查实为37人。其中,24人符合政策规定;其余13人属于违规进人。具体包括:涉及4名县级领导干部的6名子女,目前市纪委已立案;涉及科级干部的7名子女,其中5人已立案,2人采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并写出深刻检查。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信息和本次人员调查情况,县委进一步完善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四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堵塞政策漏洞,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大力清理整治干部“吃空饷”问题。县纪委于9月15日印发了《全县清理“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12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开展清理“吃空饷”工作,并对清理“吃空饷”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调度一次。截至目前,共清理出存在问题人员176人,其中:不在岗人员90人,离岗招商人员62人,外出创业人员23人,已死亡仍领取工资人员1人。该项活动共收缴违纪资金200余万元,取消编制 2人。对清理出的不在岗人员、违规领取津补贴人员和已死亡公职人员仍领取工资的,由县纪委督导组结合相关单位对违规领取的工资予以收缴,并上缴县财政。与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签订协议离岗招商和外出创业目前未在岗人员,对多领取协议规定的工资发放比例部分予以收缴,并上缴县财政。存在问题的18个乡镇(街道)和5个县直部门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了深刻检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存在问题的单位对164名吃空饷人员、1名监管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性质严重的11名吃空饷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三是关于执纪问责不严格,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对违法用地项目责任人严格落实问责。对处分情况未落实到位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在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将处分执行到位。2017年以来共有8名党员干部因违法用地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其处分材料均按照要求放入个人档案,因属于轻处分不存在影响工资情况,干部职务调整时征求县纪委意见,对因违规用地涉及处分的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影响期内均不予提拔重用。

  2、严查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县纪委对11个县直部门和6个乡镇(街道)无文件依据发放创卫补贴、考勤补贴,列支购买烟酒副食、购物卡等问题进行了查处,追缴违规资金并上交县财政。具体包括:①县财政局违规购买烟酒副食190700元、购物卡80000元;②县政协、县财政局、县浮龙湖开发区管委会、县文体局、县委党校、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粮食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11个县直部门和朱集镇、龙王庙镇、张集镇、北城街道、东城街道、园艺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违规发放补贴938715.27元。县纪委责成上述11个县直部门和6个乡镇(街道)将违规资金1209415.27元全部上缴至县财政,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单位党委(党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3、对十三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到位。要求有关单位就整改工作进度每周上报,县委巡察办将对有关单位进行进一步督导。目前,74条已整改完成,15条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4条需继续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省委巡视期间,县纪委共收到转办问题线索78件(含14个重复件),涉及94人,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组织处理2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17人,诫勉谈话4人,函询8人,充分彰显巡视巡察的威慑力。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全面落实。在下步工作中,县委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大十九大精神的宣传贯彻力度,着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努力达到“抬头可视、驻足可观、响彻于耳、沁入心扉、根植于头脑、融化于血脉”的贯彻落实效果,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袖权威和核心地位,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管党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决策办事情。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切实增强组织生活质量。完善县委常委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全面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过硬支部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筑牢拒腐思想根基、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是做实做细扶贫开发工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省委“八个精准”和市委“八个落实”的工作要求,坚决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注重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技能培训,激发内生动力,让更多的贫困家庭实现一人就业全家稳定脱贫。聚焦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和长期患病者等重点群体,完善社保兜底政策,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等难点问题。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传统加工业,建立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加大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力度,实现贫困村特色产业全覆盖。全面落实行业部门扶贫政策,深化社会扶贫,通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式,让贫困户分享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坚定不移地维护好贫困群众利益。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着力把握新常态,谋划新蓝图,争创新优势,拓展新空间,强基固本,跨越赶超,加快建设健康美丽的新单县。特别是要立足单县欠发达的实际,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转型升级的关系,更加突出质量效益中心,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群众想什么就干什么,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发展成果,让单县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和全省全市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五是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县委将进一步强化分类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对于须长期整改的任务继续抓好跟踪督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于须继续整改的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对于已整改到位的事项定期核查,杜绝反弹现象。在整改过程中更加注重建立和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对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严格落实问责措施,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长期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等问题,发现一起、落实问责一起,不仅要问责责任单位,而且要问责相关责任人员。

  县委将以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强基固本,赶超跨越,扎实推进全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石家勇;联系方式:电话4656936;通讯地址:单县舜师东路湖西大厦511房间;电子邮箱:sxjwban@163.com。

  中共单县县委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