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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邑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8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平邑县进行了巡视。11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平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

  县委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11月22日下午省委巡视反馈会召开以后,平邑县委高度重视,11月23日上午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了省委第九巡视组陈元舜组长的讲话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同时,把省委巡视组向平邑县反馈情况的新闻通稿,通过平邑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凝聚力量,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王君师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包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7名县委常委任副组长,牵头负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县委书记王君师先后5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副书记、县长包华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部分县直部门财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等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其他县委常委也主动认领分管区域的反馈问题,确保各项整改落实任务按期推进。同时,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县委常委班子专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全面剖析问题,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制定出台了《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台账》,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22项具体问题,并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狠抓落实,严格督导推进。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由县委办牵头,对整改落实工作全程督导,逐项销号,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实行一周一汇总制度,逐项逐单位听取工作完成情况、整改推进情况、下步整改措施等,确保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修订完善出台了17个文件,涵盖了全面从严治党等多个方面,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从严聚焦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1. 关于“抓党建用力不够、用心不专”的问题。

  (1)集中精力抓党建不够的问题。巡视组指出,2013—2016年,县委召开常委会议116次,仅有9次涉及党建议题的会议记录;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到位,自县委换届以来没有召开过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充分发挥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出台了《中共平邑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不断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县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明确县委常委带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2)在2016年度镇(街道、开发区)综合考核定量指标中,党建工作分值仅占5%”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平邑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提升了党建工作权重,提高了各部门单位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在镇(街道、开发区)综合考核中,党建工作分值提高到了160分,在25项考核指标中分值权重排第1位,占千分制考核的16%;在县直部门单位综合考核中,党建工作分值提高到了300分,在考核指标中分值权重排第1位,占千分制考核的30%。

  (3)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查摆自身问题,仅1人涉及党建工作的问题。

  县委中心组增加了1次集中学习研讨,重点围绕党建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为县委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党建知识提供了组织保证。初步制定了2018年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按照省、市要求,重点突出党建内容学习专题,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4)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巡视组指出,部分领导干部撰写个人剖析材料模式化、概念化。部分县级领导干部2013年以来述职述廉报告部分内容年年重复,先后两任县政府领导报告内容大量雷同;保太、仲村、铜石3镇部分领导干部2014年以来的述职述廉报告连年雷同;丰阳镇20名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党建述职报告内容雷同;有的县直部门党组成员“两学一做”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抄袭网络和他人材料。

  已制定规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有关要求,压实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责任,切实防止内容重复、雷同问题。针对部分县级领导述职述廉报告重复、政府领导报告内容雷同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的检查。针对保太、仲村、铜石3镇部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连年雷同问题,县委组织部已责令整改,在下一步述职述廉工作中,加大对相关人员的督导力度。严格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制度,按照7:3的比例折算农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成绩,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针对丰阳镇20名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党建述职报告内容雷同问题,已督促丰阳镇党委加大整改,定期督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委抽调15名人员分3个组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对各镇街党(工)委及县直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县委组织部抽调6名人员分组对各镇街及县直党(工)委、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普遍督导检查。已责令发改局2名同志针对抄袭“两学一做”学习材料的问题做了情况说明和深刻的书面检讨。

  (5)党建学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巡视组指出,50名县直机关和乡镇党建负责人参加党建知识测试,38%的人对“四个意识”“四个全面”等基本概念回答不准,68%的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不了解。

  举办了2期县科级领导干部、1期中层干部和1期城市社区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推动十九大精神在平邑落地生根。举办“灯塔—党建在线”十九大知识竞赛,全县科级干部及中层干部共计3000余人全部参加线下知识竞赛,提高了对“四个意识”“四个全面” 、准则条例等理论的理解掌握水平。将党的基本知识每周两期通过《蒙阳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在《蒙阳先锋》电视栏目开设每两周一期的政策解读专栏,营造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浓厚氛围,为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提供了便利。加强党建可视化信息平台的应用,举办了全县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专题视频会议、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视频会议,全县515个村(社区)近2万名党员群众收看直播,提高了农村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缺失,基层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问题。

  (1)县委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缺乏指导,部分机关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组织活动不严格的问题。

  建立完善了县委常委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县委常委每人联系2个县直机关部门单位,定期对联系单位机关党建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县直机关党建联系片区工作制度,将县直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合理划分4个联系片区,明确联系人和工作职责,加强了对所联系片区机关党建的指导。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对10个基层党支部的10名党支部书记、11名支部委员进行调整,夯实了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对机关工委所属88个部门单位224个党支部、299个党小组,统一印发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簿和党小组会议记录簿,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主题活动周”备案制度,县直机关所属224个党支部,对2017年第四季度“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上报机关工委备案,推动了党内组织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研究制定了《县直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相关细则》,在19个县直机关部门单位推行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先后培树6个机关党建示范点。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管理服务平台,安排专人对各单位山东e支部管理系统、信息上传、三务公开等内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先后召开2次工作调度会、下发通报13次。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党建工作“回头看”的实施方案》,确保检查和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在面上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2)巡视组指出,县国有林场总场、唐村水库管理处长期缺少党总支委员,2016年12月以来没有配备党总支书记;温水镇机关党支部某些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个别党员超过6个月未缴纳党费。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截至今年2月,全县有139个村“两委”班子不健全,26个村缺少党支部书记;卞桥、地方、铜石、温水4镇22个基层党支部中,有16个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不完整,16个支部集中研讨材料和整改问题清单不完善,10个支部未按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结合国有林场总场、唐村水库管理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实际,配备了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下发了《关于对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及党费交纳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9月抽调26名人员组成7个督导组对基层党委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普遍检查,11月结合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考核再次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和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温水镇部分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情况,已责令温水镇党委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理顺了党组织关系,调整了机关党支部书记,并对党委组织委员进行诫勉,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强化后进村班子集中整治,完善农村班子队伍,班子不健全问题得到初步解决。目前,139个“两委”缺职村已全部完成党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部成立村委选举委员会,村委会选举工作正稳步推进。统一印制了2018年“三会一课”记录簿,并对各镇街党建办主任进行培训,拟于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每月10日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充分利用“平邑党建”可视化信息平台,对农村党组织活动即时督查并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已责令卞桥、地方、铜石、温水4镇党委对各自基层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进行重点督导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不规范、不完整问题坚决整改完善。

  (3)存有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巡视组指出,丰阳镇午门村党支部2015年底发展1名新党员,次年7月就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并进行公示;安靖水库管理所党支部2014年11月发展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入党,入党材料中工作经历填写不实。部分村长期不发展党员,后备干部数量不足。全县515个行政村,有82个村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有的镇超过半数的行政村缺少后备干部。

  严格审查党员发展程序,加大2017年三、四季度党员发展对象审核力度,取消了9名党员发展对象发展资格。针对安靖水库管理所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已取消其党员资格,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决定,并调整理顺了党组织关系。针对丰阳镇午门村发展党员问题,已对因工作不严不细造成工作失误的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留存资料不全的村党支部责任人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扣减了绩效工资。实施党员发展大会全程录像留痕办法,做到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并留取影音资料,以科技手段提高了党员发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指导各镇街党(工)委与新当选党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支部书记任期内至少发展1名党员,杜绝出现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现象。扎实推进“两委”换届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和人选资格条件要求,不断地配优配强村级班子,农村班子队伍不健全的问题也正被逐渐化解。

  3.关于“县委在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开拓进取方面下功夫不够,部分干部精气神欠佳”的问题。

  (1)巡视组指出,2015年平邑县4个月内连续发生地方镇拆迁事件、天宝化工爆炸事故、保太镇石膏矿坍塌事故后,县委领导就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忽视了党建和其他工作,对干部作风问题,重批评惩戒、轻教育激励,部分干部思想消沉、精神不振,怕出事、怕担责、怕受处理,不敢担当、不积极作为问题突出,多项工作在全市排位靠后。县房管局、农业局、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因工作履职不到位被停职或通报批评,县委宣传部、地方镇、白彦镇、平邑街道领导干部因履行职责不力被通报批评。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结合平邑实际,积极研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招硬招,待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后,第一时间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切实解决部分干部思想消沉、精神不振,怕出事、怕担责、怕受处理,不敢担当、不积极作为的问题。实行干部末位淘汰制,在各镇街和县直单位中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待各镇街和县直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后,县委将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排名末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加大整改力度,督促县纪委通过集体约谈的方式,要求县委宣传部等9个单位对履责不力等问题进行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深刻分析工作落后原因,认真研究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2)一些县直部门工作效率低,存在中梗阻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提质增效”专项活动的通知》,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提质增效”专项活动,不断加大剖析整改和问责查处力度,使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庸懒散拖、办事推诿、效率低下、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已通过暗访发现6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批评教育12人。针对“中梗阻”问题,县纪委先后组织开展了10次专项明察暗访活动,约谈了3位镇街服务大厅负责人。制定出台了《平邑县科员级中层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目前正稳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激发了全县各部门中层干部工作激情和活力。

  (3)巡视组指出,全县行政部门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53个,至今年5月还有14个未进驻。

  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问题进行安排部署、整改落实,目前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6个部门因专业性强、业务量大、场地有特殊要求,已作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标准规范运行;其他相关单位均已进驻、重组为综合窗口或编制标准服务指南方便办事群众查阅。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顶风违纪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

  1.关于“县委及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巡视组指出,2016年,35名县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有18人未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或“一岗双责”情况,13名主要负责人中有6人未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平邑街道党工委以党政班子联席会代替党委会,2013年以来召开的358次会议全部为党政班子联席会,没有专门召开过党委会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县委老干局和县文广新局、农机局等单位均存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没有按照要求对班子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进行量化细化。今年以来,全县有7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通报批评。

  扎实开展履责谈话,先后组织开展了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责谈话、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镇街和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县纪委常委同镇街党政正职和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廉政谈话工作。针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组织部就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将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管党治党工作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就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提出具体要求。针对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建立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通知》,明确 “三重一大”等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针对党的建设责任不清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把责任清单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刚性规定,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平邑街道、县委老干局、文广新局和农机局等单位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县纪委进行集体约谈,4个单位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2.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顶风违纪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巡视组指出,今年上半年,县农业局、开发区等单位11人因办公用房超标被查处。

  开发区、农业局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在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大会上,对11人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了通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等,进一步明确了县直和镇街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同时,对全县104家镇街及县直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分别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无两处办公用房承诺书》,目前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巡视组指出,2016年某县直部门原主要负责人儿子结婚,违规收受本单位14名工作人员礼金8500元,并在事后补办宴席。

  对违规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划定纪律红线,落实具体责任,完善制约机制,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制定出台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案件29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1人。采取定期在全县各级党组织范围内发文通报、通过各类媒体公开曝光两种形式,有力释放纪律作风建设无小事的强烈信号,县纪委先后转发上级通报33起,下发通报13起。县纪委先后到各镇街和县直部门宣讲廉政党课33次,使廉政文化深植于全县广大领导干部的心中。

  (3)巡视组指出,抽查的16个县直部门(单位)和5个乡镇中,有10个单位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10个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购物卡、招待用酒,11个单位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奖金。

  围绕规范公务接待,由财政局、审计局组成督查组,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边自查、边整改、边规范”的原则,对全县118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整改。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规范公务接待提出了明确要求。反馈意见点出的无公函接待等问题,都已处理完毕或整改到位。针对反馈意见点名的有关单位,县纪委对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违规购买土特产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违规购买招待用酒的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对违规发放补贴的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扶贫脱贫不够精准扎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的问题。巡视组指出,县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扶贫脱贫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在精准识别、精准脱贫、资金监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今年以来,有的成员单位只有1次研究扶贫工作的会议记录。贫困户识别环节存在漏洞、错报等问题。至今年3月,有的镇已故人口还在临沂市贫困户名单中;至今年6月,全县贫困户名单中仍有15名已故人口、180人名下注册公司或大额贷款,5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全县低保人员名单中,仍有46人因家庭条件较好或有子女赡养等原因不符合低保条件。

  县扶贫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各成员单位对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督促县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自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结合各自实际形成精准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制定了本单位扶贫工作任务和措施,并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从行动上引领和做实扶贫脱贫工作。严格实施“精准识别,动态调整”,按照“两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对问题贫困户进行了核查,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截至目前,已故贫困户已在系统内清理完毕,名下注册公司、有贷款、属财政供养人员等问题贫困户已按照上级要求在系统内标注为“不再享受政策”人员。采取强化源头把控、严格公告公示、规范民主评议、认真入户核查、强化信息化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诚信”低保。

  2.扶贫脱贫不细不实、存在被脱贫的问题。巡视组指出,流峪镇、丰阳镇两个村2016年脱贫信息采集表中,有69户年人均收入未达到省定标准;今年有的镇仍有部分贫困户的危房到巡视时未动工改造,年内难以完成脱贫目标。帮扶措施相对单一,生产奖补等扶贫机制不健全,很多贫困户只依靠低保或五保政策兜底,2016年度,政策兜底脱贫的占43%。

  督促流峪镇、丰阳镇仔细核实贫困户收入状况,在贫困户认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收入测算表,做到实事求是、程序规范。同时,结合此次动态调整工作在全县层面上对扶贫对象信息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令县住建局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加大监管力度,2017年594户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并经县验收小组验收、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加大产业扶贫、精准扶贫力度,逐步建立起了贫困户多措受益、稳定脱贫机制,产业扶贫可覆盖贫困户8000余户,小额扶贫信贷可覆盖贫困户4000余户,光伏扶贫可覆盖贫困户10000户,扶贫特惠保实现了贫困户全覆盖,各类行业扶贫政策可覆盖贫困户10000余户。全县逐步建立起了贫困户多措受益、稳定脱贫机制,贫困户收入来源进一步拓宽、贫困户抵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3.关于“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力,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频发”的问题

  (1)巡视组指出,部分扶贫项目建设缓慢、招投标不规范、收益分配不及时。截至今年5月,2017年度的52个扶贫项目仅有9个开工、1个完工;2015年以来,地方镇7个村共有236.35万元扶贫资金没有支出。全县有14个扶贫项目存在虚假招标、串标、违规邀请招标问题,涉及扶贫资金1218.79万元;有的镇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违规挂靠投标、虚假招标,涉及扶贫资金276.9万元。截至2016年底,全县扶贫项目取得的47.9万元收益,有34.9万元未分配;光伏发电项目产生收益15.97万元,截至今年3月仍未领取分配。

  建立扶贫项目推进台帐,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同时,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专人、专账、专户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及时公开透明支出。截至目前,2015年、2016年的项目资金中除1.7万元质保金外已全部拨付到位;2017年度提前批及第一批资金共52个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并严格按合同支付了项目进度款。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12月1日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部统一纳入到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网上办公。将涉及的招标代理机构、施工企业列入平邑县公共交易市场“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平邑县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相关业务;对扶贫项目虚假招标负有责任的县扶贫办分管负责人已调离工作岗位,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光伏项目违规招标相关镇街分管负责人已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制定下发了《平邑县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督促镇街建立产业项目收益分配台帐,规范发放程序,确保收益“应收尽收、应发尽发”。截至目前,2016年项目产生收益已全部按照实施方案发放到位;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同国税、电力等部门进行了对接,及时进行了兑现、分配。

  (2)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频发的问题。巡视组指出,2016年以来,县纪委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39起,党政纪处分50人。平邑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2013年骗取国家危房改造专项资金42.85万元;丰阳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2007—2015年违规向低保户收取新农合参保费1.96万元,截留低保金4200元;卞桥镇某村3名“两委”成员2013—2014年截留11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55万元;保太镇某村扶贫互助社理事长和会计编造虚假合同套取互助资金51万元。

  县纪委已向扶贫资金监管不力、扶贫政策贯彻不到位、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平邑街道、县扶贫办等7个单位,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堵塞漏洞。已对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的平邑街道大井二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丰阳镇某村违规收取新农合参保费案件中涉及到的4名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对业务主管部门的两任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了警告处分,并作为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曝光;对卞桥镇田家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分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保太镇卓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开除党籍处分。制定下发了《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4个、处理65人。同时,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查处侵群类案件102起,处理党员干部11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期30起。

  三、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拓展巡视工作成果

  下一步,平邑县委将严格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全力抓好后续整改,深化和巩固好巡视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在前期集中整改的基础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持续用力,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长期坚持,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对22项具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加强调度和督办,对整改滞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整改成效。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委将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牢固设立起“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执政理念,突出从严,强化治理,切实管好县域范围内的政治生态。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支持纪委监督执纪,合力发挥县委巡察、党务巡查、村级审计的震慑监督作用,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面夯实干部队伍基础。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旧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蔓延,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集中解决,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突出“精准选人用人”,结合实际完善干部选任管理制度,切实选拔重用一批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

  (四)体现运用好巡视成果,以求实求效之风推动科学发展。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正视差距,改进不足,把对巡视问题的整改认识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在中央和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 “迈进全市第一方阵”的目标定位,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努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大“三引一促”力度,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特色小镇,扎实做好群众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民生工作,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把平邑建设成为“山清水秀幸福和谐”市域副中心城市而不懈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4212017;邮政信箱:平邑县西环一路中段平邑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dpydys@163.com。

  中共平邑县委

  201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