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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1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东平县进行了巡视。2017年11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东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的3大类9个方面的问题,提出的3项意见建议,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东平实际。东平县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定整改决心。县委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向党中央看齐、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检验,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的重要契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县委随即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从快落实反馈会议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确保整改落实真到位、真见底。动员会结束后,又连夜召开县级领导干部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刘家义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主要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整改,立行立改,迅速投入到巡视整改工作中去。同时,按照省委《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市委《关于做好省委巡视组对东平县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省委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中指出的7类突出问题,与整改工作深度结合,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整改中,各部门单位聚焦问题,见真着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上下联动推进。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办。相关责任单位相应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县委牵头抓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立体化的工作推进体系。

  (三)强化问题导向,细化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反复学习,深入领会,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工方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的任务细化分解,梳理出整改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文件清单、专项行动五项清单,把整改工作明确到6个部门牵头,做到明确目标任务、包保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五个明确”。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照县委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逐项限期整改,做到了任务清、责任明、及时整改。

  (四)强化领导带头,逐级压实责任。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县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反躬自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认领任务,带头抓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对承担的整改任务积极推进、协调督办,形成了主责清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五)强化督导调度,硬化整改措施。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制定台账,对照台账倒排工期、逐一销号,强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为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采取会议调度、领导调度、专项督查等措施促进整改工作。县委常委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巡视反馈的每项任务都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包保,对本项任务负总责,督促整改进度,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逐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方面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严不实的问题

  重点从三个方面整改: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县委表率作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制定了《中共东平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全面小康东平建设进程的意见》《中共东平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通过轮训、宣讲、研讨等形式,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县委表率作用,着力提升县委“抓方向、谋大事、善统筹”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建立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和保证其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县委常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讲党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投身脱贫攻坚、“三大工程”“三大战役”、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带头开展“住村行动”,带头落实“1+6”联系点制度,带动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两《准则》两《条例》学习,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两《准则》两《条例》颁布后没有进行专题学习的问题,县委高度重视,分别于2017年11月27日、12月6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逐字逐句原文学习两《准则》两《条例》,县委常委交流发言,谈认识、谈体会,增强了贯彻《准则》《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县“廉政教育周”活动中,继续对两《准则》两《条例》学习安排部署,确保真学实做、入脑入心。针对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不真实的问题,巡视期间,县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县委宣传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进行规范,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带头做笔记、带头谈体会,各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高标准、严要求,常学习、勤思考,充分发挥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进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刘家义书记、市委王云鹏书记的要求,深刻认识东平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实际,深刻认识脱贫攻坚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战役、是务必完成的政治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重大部署,结合东平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措施,深化全县“1233”脱贫攻坚格局,即突出党建引领“一条主线”,坚持新型社区、产业园区“两区共建”,强力推进移民避险解困、黄河滩区迁建、易地扶贫搬迁“三大工程”,扎实开展雁阵行动、靶向行动、住村行动“三大行动”,确保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显现。实行县级领导包保乡镇、村、户制度,帮助理路子、谋发展、解难题、办实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启动县级领导“住村行动”,围绕村级班子建设、精准识别、基础工作、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分析问题、研究措施、指导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书”“军令状”,狠抓对乡镇、村居、行业部门、帮扶干部的督导考核。完善各级督查力量,抓好脱贫攻坚督导。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措施不精准等问题,拉出单子,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2.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意识。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各占1000分的“双千分”考核制度,各自实行专项考核,引导全县各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上来。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细化、量化、规范化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层层传导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压力。加强督导问责力度,强化过程管理,通过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情况,对落实责任不力的,限期整改,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问责。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涉及到的8个党委(党组),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查找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方案,集中整顿。对照“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涉及的8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别明确了责任事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截至2017年12月下旬,全部完成了整改任务,县委对8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下发《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党建工作自查自纠集中活动的通知》,开展了“党的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管理”“软弱涣散班子提升”“村集体经济摸底”“基层党建基础数据摸底”“党组(党委)成员配备情况”6个专项行动。严格工作督查,2017年12月下旬,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直机关工委组成专门督查组,利用8天时间,对71个县直党组(党委)、32个县直党支部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履行基层党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共排查出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全、党日活动主题不突出等6类20多个方面的问题,分别向被督查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即查即改,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16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通报。

  三是严格党费管理,规范党费收缴。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县委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责成加强整改,对具体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讨,该单位重新确定了会计和出纳人员。印发《县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党费管理、党费测算、党费账户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党费收缴不及时、测算不准确、党费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3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对24个没有使用党费专用账户、采用现金形式交纳党费的单位,就收缴时间、交纳方式等作了进一步规范,确保党费管理规范有序。

  四是整顿软弱涣散班子,加强基层过硬支部建设。2017年12月15日,县委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村级组织建设状况,查找制约因素,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先后派出327名机关干部到109个问题村,特别是60个软弱涣散村进行了整改,加强跟踪检查,防止问题反弹。截至2017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通过开展村级工作擂台赛、红旗党支部“1+5”帮带、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县管党费补助修缮办公场所等措施,培树过硬班子,提升村级规范化建设水平。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县追加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县级预算,用于解决村干部工资报酬,加强村级运转保障。同时,以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截止2018年1月20日,全县有617个村已完成支部换届工作。

  五是拓清基层底数,规范村级管理。针对有的乡镇村集体收入底数不清的问题,县委对相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该镇党委对党委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建立基层组织数据定期摸排和上报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定期对基层组织数据进行统计汇总,重点摸清农村党组织、党员、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办公场所、后备干部等6项基层基础数据,截至2017年12月底,已全部建立台账。同时,加强动态管理。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党组织调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及时录入系统,掌握最新数据。

  3.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存在违规增设机构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针对超编设置机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巡视期间立即进行了整改,取消了3个超编设置的机构,对涉及人员进行了工作调整。下发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围绕违规设置内设机构、组建临时机构等方面的问题对全县219家事业单位进行评估检查,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确保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有序。

  二是针对违规分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超配党组(党委)成员的问题,县委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对3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组书记进行了调整,由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组书记,并对8名超配的党组(党委)成员进行化解,均已整改完毕。结合具体问题的整改,对全县党组(党委)成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编制规定职数配备干部。

  三是针对机关企业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单位党组织作出情况说明,并将机关混岗使用的企业人员予以清理。2017年11月29日,该单位8名企业职工除1人考取外地外,其余7人全部清退回企业岗位工作。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县直机关和下属企业人员编制岗位使用报备制度,督促各机关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调配人员,提高人员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作风纪律意识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同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等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县委常委与分管部门之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科室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开展约谈活动。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对乡镇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价、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主体责任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格追责,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建立长效机制,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定期研究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扎紧制度的笼子。

  二是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查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2017年11—12月,党内问责4起2个党组织2人,因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问责4起2个党组织2人。针对巡视反馈的县政协原副主席带队公款旅游问题,免去其东平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另外两名相关同志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一名同志被免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通知》,从严规范公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三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选取一批典型案例,特别是乡镇、县直部门“一把手”以及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在2018年1月2日召开的全县“廉政教育周”活动动员大会上,以县委名义印发了《中共东平县委关于3起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通报了3名“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下发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警示录》。坚持完善“廉政教育周”制度,将每年元旦之后的第一周确定为“廉政教育周”,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018年“廉政教育周”期间,各单位开展廉政专题党课120余次,受教育党员7800余人次;观看警示片150余场,参加人员9200余人次;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单位90个,谈话3100余人次;90余个单位到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参观人数4100余人次。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领队伍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履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真正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综合运用举办专题培训班、适时选派干部到高等院校和发达地区跟班学习等方式,拓宽眼界思路,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增强发展欲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激励干部争先进位、锐意进取。举办全县局乡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1000余名领导干部。加强干部正向激励,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通知,探索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坚持在重点工程项目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考察使用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一大批在脱贫攻坚和创卫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被选拔到了重要岗位。坚持一线培养锻炼干部,选派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单位挂职,开阔视野、提升境界,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和重点项目一线学习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着眼于推进脱贫攻坚、创卫工作,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从县直部门单位抽调76名干部到移民避险解困社区安置点工作,抽调30名干部到县创卫办集中办公,加快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扎紧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制度“笼子”,健全完善提醒函询诫勉《实施细则》,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重点强化三项措施:

  一是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开展“回头看”,对2017年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一次彻查,该严肃追责的严肃追责,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形成强大震慑,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一岗双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除对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外,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仅2017年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2件,结案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

  二是严肃纪律,整改处理到位。针对违规安置的人员未予以纠正处理的问题,已将当事人调离现工作岗位,调回原工作岗位工作,涉及的编制部门责任人已调离工作岗位。责成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违规安置人员纠正处理,并对2012年以来的新进人员用编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

  三是按程序移交处置。针对将大额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的问题,鉴于当事人已调离,县委已向上级有关部门沟通汇报,按程序处理。建立案件线索移交制度,县委巡察组对2016年以来巡察发现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将梳理情况报巡察办,对需要移交处置的,由巡察办按程序移交。

  3.关于执行制度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主要从四个方面推动整改:

  一是全面清退违规报销或发放的手机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即知即改,截至2017年12月25日,已将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违规报销或发放的手机费全部清退完毕。同时,采取审计、暗访、举报等方式,加大对类似违规事项的监督,防止死灰复燃。

  二是严管办公用房。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相关责任单位对巡视指出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调整相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巡视期间已整改完毕。该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查找人事、财务、车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制度流程上查缺补漏,建立长效机制,消除风险隐患。县财政局、县行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改的通知》,对县直部门(单位)及乡镇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防范类似问题。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对涉及违规列支招待费的有关部门、乡镇进行调查,涉及违规列支招待费的单位、乡镇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分别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清理有偿集资。针对相关单位为建设工程项目高息向职工集资的问题,该单位已按照有关要求和政策规定整改到位,截止2017年12月25日,该项目集资已全部偿清。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下发了《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集资问题整改的通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1.关于推进重点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县委对脱贫攻坚和“三大工程”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保制度,推行指挥部集团作战方式,几大班子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现场指导解决突出困难,县级领导沉到社区靠前指挥,积极化解矛盾和问题,统筹各项工作,把扶贫开发和三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针对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县委对工程项目逐一排查梳理,查找制约瓶颈,建立了手续办理“容缺”机制,全国环保督察期间,对“三大工程”项目实行石子、河砂“点对点”供应,制定了 “三大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手续办理慢、原料紧缺、资金紧张等问题。进一步压实指挥部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同时加强对镇村的指导协调,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发挥镇村主体作用,全力以赴加快工程进度。关于库区移民资金补贴人口核减规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已整改完成,退缴资金77.6万元,给予党纪处分8人。县移民局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期内人口核减登记工作的通知》,形成每年4次季度核查与年终全面核查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和移民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

  2.关于工作不负责、不精准甚至侵占冒领、以权谋私问题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上下衔接,确保上级政策执行到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政策,针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按一定比例补贴的政策没有实行的问题,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2018年新识别、返贫人员的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加强政策宣传,在县、乡、村各级分层面分别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把党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传到基层。以“雁阵行动”推进上下联动,实行县级领导包镇、包村、包户,乡镇领导干部包村、包户,“双联四包”干部包户,全县已有2300余名机关干部投身脱贫攻坚一线,形成了“雁阵效应”。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部门和贫困户桥梁纽带作用,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二是加强项目论证管理,保障投资收益。针对有的扶贫项目建成后没有营业收入,镇政府借款分红的问题,县委责成相关乡镇立即整改,2018年1月,该镇通过预收租金的方式偿还了前期借款。从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中选取24名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县扶贫开发项目评审人才库,进一步增强了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建立完善了《东平县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和《东平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和项目收益分配的方式方法。组织财政、审计、扶贫等相关部门,对近年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彻底排查梳理。对建成后没营业收入的项目,查找在市场环境、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症结,着力加以解决,确保项目尽快运营见效。

  三是严格识别退出程序。进一步规范抓好信息采集录入、履行民主程序“两条线”,把好进出两个关口,严格识别退出程序标准。在2017年动态调整工作中,严格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告告知等程序进行,全县对1055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脱贫后不享受政策”标注,对擅自简化程序的两名工作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县扶贫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乡镇(街道)扶贫干部专题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业务能力。为确保2017年动态调整质量,县扶贫办按每名业务骨干包保一个乡镇(街道)的原则,分赴乡镇(街道)组织召开由乡镇领导、第一书记、包保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会计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动态调整的政策、行业部门扶贫、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工作程序等进行系统讲解,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四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迅速开展扶贫领域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低保救济、危房改造资金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查处问责。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扶贫领域共处理35起4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34人。

  3.关于脱贫攻坚合力不够,扶贫资源挖掘不深问题

  重点从推进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大力推进行业扶贫工作进度,严格落实《东平县行业扶贫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部门重点任务,要求相关行业部门围绕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五通十有”等工作拉出未完成的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逐项推进落实,目前,21个县直部门负责83个贫困村“五通十有”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帮扶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扶贫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党的扶贫方针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为贫困献爱心送温暖”的舆论氛围,促使社会力量自愿投入到脱贫攻坚中来。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工程,发挥企业和个人优势,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设置虚拟岗位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扶工作。开展民主党派“同心扶贫攻坚行动”和党外代表人士帮扶贫困户活动。2017年12月11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扶贫攻坚集中推进会议,强力推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攻坚。67家企业全部与贫困村进行了对接,28家企业与乡镇(街道)签订了帮扶协议,提供了虚拟岗位340个。对在社会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力量投身社会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关于省委巡视组转件办理情况。一是转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2017年省委巡视组共转交问题线索102件次,其中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退回2件,剩余100件次,共立案9件(结案9件),初核后了结91件,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7人;采取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20人,其中诫勉谈话11人(乡科级1人),批评教育7人,谈话提醒2人(乡科级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立案的9件中,涉及扶贫领域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二是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省委巡视组共移交信访件174件,因隶属范围退回6件。目前已予以了结161件,下步,对未答复了结的7件信访件继续下发督办函,要求涉及信访件的单位,进一步处理和督办,尽快解决信访件问题。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东平县委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了整改,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行为,整治了一些突出问题,纠正了一些错误偏差,有效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下一步,东平县委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后续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赢得群众的信赖。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体统一领导,毫不动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各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头脑。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强化政治定力,持之以恒抓好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对相关问题再检查、再督促、再提高,夯实工作基础,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短期难以彻底解决、需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按照整改要求,作出后续安排,持续跟踪,全力督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改充分。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在解决好具体问题的同时,切实搞好警示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总结提炼、完善固化,巩固整改成果。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反腐败。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发挥好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对标政治巡视要求,着力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文件,尤其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聚焦十个方面的问题,以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的清醒和坚定,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动县委巡察工作常态化,对监察体制进行改革,支持纪委履职尽职,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扶贫重点,紧盯重要岗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防止滋生蔓延。切实发挥好查办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

  (四)立足实际,抓好整改成果综合运用。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原则,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推进巡视成果制度化。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打好脱贫攻坚战、筑实富民强县路、全面建成小康东平”重要契机,作为全面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的重大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切实把深化巡视成果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与推进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相结合,聚焦“更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小康”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民生导向”三大导向,努力实现东平县“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决战脱贫攻坚、深化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民生保障落实”六大突破,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东平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8-2871167;邮政信箱,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龙山大街019号县委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271500;电子邮箱dpxztb@163.com。

  中共东平县委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