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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党组开展了巡视。11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省委巡视是对省民政厅党组的政治体检,对充分发挥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意义重大。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9类23个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巡视组的意见我们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认真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始终站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站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高度,坚持政治整改定位,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2017年11月23日下午,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刘家义书记的讲话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以厅党组文件向党内通报了巡视组反馈意见,在民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省委巡视反馈情况。2017年11月30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随后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明了严肃认真整改的坚决态度,为巡视整改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二)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党组整改落实主体责任。2017年11月24日,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和统筹巡视整改工作。2017年12月4日,厅党组研究通过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厅党组成员牵头的10个整改专项小组。厅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15次党组会、动员会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任务认真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整改措施。2017年12月5日,厅党组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向省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巡视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把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36个具体问题、58项任务,分解到10个整改专项小组,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从2017年12月8日起,每周一次召开党组会,听取各专项小组整改进展情况和下步安排汇报,研究整改重要问题和拟出台的意见制度规定,评估整改工作成效。厅整改办对照清单台账,每周一调度,编发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对确认完成的整改事项予以销号注结,确保整改工作质效。

  (四)注重成果运用,建立从根本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解决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标本兼治。围绕解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四个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实等问题,制定修订了相关意见制度规定。围绕解决民政“微腐败”、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作风效率低下等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问题,研究制定了“1个意见3个方案”,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专题教育、专项整治,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视频会议,就全系统上下联动整改作出动员部署,并在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作了进一步安排和强调。

  截至2018年1月24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确定的58项任务,其中即知即改类23项,建章立制类21项,其他10项,已经完成;专题教育、专项整治类4项,均在推进落实中。对省委巡视组以手机短信形式收到的107条信访线索,经梳理属于民政业务的74条线索全部作了转办处理。集中整改期间,共制定修订意见制度规定33个;共调查各类问题线索7条,立案审查1人,处理各类相关人员25人次,其中,组织处理(调离工作岗位)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1人,批评教育9人;责令6个单位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共清退违规资金1901694元。通过2个月集中整改,民政厅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薄弱环节得到明显加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厅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和领导核心作用显著增强,厅直属机关和全省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增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干事创业的内部环境进一步优化巩固,为全省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四个意识”不强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政扶贫兜底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着力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发挥好民政扶贫兜底作用。二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民政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参与制定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山东省2018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加强政策衔接,发挥叠加效应。三是协调省慈善总会安排“救急难”资金600万元、“精准扶贫・慈善救助”资金300万元,用于20个重点扶贫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救助。推动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1)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部分闲置问题。对2014—2016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分项统计各类养老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了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重点向社区居家倾斜、向农村倾斜、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等政策调整建议和具体办法,积极与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8]18号)。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贯彻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决策、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跨部门整合的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有关部门意见,继续做好完善落实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

  (2)关于全省孤残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存在差距问题。与省有关部门联合调研、多次协商,提出了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根据残疾程度和残疾类别分类分档确定残疾人补贴标准的建议,省有关部门同意将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作为2019年政策储备项目。在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专题会议上,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学习借鉴青岛、威海做法,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逐步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

  (3)关于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民政“微腐败”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省委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自查自纠,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民政“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制定修订了全省救灾、救助、优抚、福利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估、公开公示办法,到人到户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升级了优抚、救助信息系统,省级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核对平台二期项目已上线运行。通过《山东民政舆情信息》及时对各地民政“微腐败”案件和治理经验进行通报。我厅在2017年12月1日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作了发言。

  2、关于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力问题。认真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厅党组和党组成员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和深刻剖析。制定了厅党组工作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定,修订了厅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意见、民政厅机关工作规程,对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核心作用、规范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规范规定。

  (1)关于以厅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问题。立即纠正,即知即改。自2017年11月23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等问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认真反省,党组成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明了整改的坚决态度。在厅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意见等文件中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任何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党组成员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党组成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决策议事能力。从执行和实践情况看,会前酝酿不够、发表意见不充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正。

  3、关于公共权力部门化利益化问题。一是终止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协议,2017年11月8日,该社会组织搬离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完善了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的标准条件、评审程序和管理办法。二是从2018年起,将原来直接委托直属单位承接的齐鲁福彩助残、伤残军人康复辅具配备等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招投标程序实施政府采购。制定了山东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了山东省民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范围、购买方式、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规范,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关于荣军康复中心项目问题。厅党组进行了认真反思和检讨,责成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单位查明情况、即知即改。2016年2月23日经历下区卫计局核准正式营业后,门诊部已向驻地居民全面开放提供社会服务,民政厅干部职工与其他驻地居民待遇一样,没有超出医保范围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山东省保健康复示范基地于2017年10月开始对外营业,经实地察看,所有诊疗设备和康复训练设备都在国家规定的医疗设备采购目录内,且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

  4、关于对社会组织管理不重视、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和工作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制定了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5号)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完善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办法,将党建工作赋分和权重提高到500分、50%。二是厅党组会研究决定,逐步补充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人员至20人左右,执法监察人员不少于4人,切实解决监管力量不足问题。补充的3名干部已经到岗,另通过购买服务补充工作人员6名。三是对196个到期未换届的社团、基金会和未按规定参加上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218个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以及长期僵尸瘫痪的社会组织,发出警告或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省民政厅已对163家省管社会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撤销登记54家、警告109家。依法注销6家。98家省管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启动了换届工作,其中已完成换届54家。四是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省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列出32个方面的问题清单,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整改。在全省动员基础上,2018年1月9日,又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推动省管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五是制定了加强厅管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依法注销了省婚姻协会、殡葬协会和抗灾救灾协会;指导保留的3个协会制定了换届方案。

  (二)党建工作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实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基础薄弱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厅党组修订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党建工作督查办法,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职责,形成了主责清晰、追责严格的责任落实体系。

  (1)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在厅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要求,对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每年为支部党员上党课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公开落实情况并由本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二是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力推进党组织设置、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活动场所、述职评议考核、党的监督机制、党建工作台账等“七个”方面规范化建设,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2)关于基层党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问题。制定了《2018-2020年山东省民政厅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围绕提升党务干部素质能力,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举办党组织书记政治理论培训班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班,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培训、支部书记政治能力提升、党务干部教育培训4大培训计划,利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厅门户网站机关党建专栏、山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山东民政》等学习平台,着力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基础知识学习教育,加强党建知识和能力储备。

  (3)关于党组织不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混乱问题。一是立即纠正了某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和发展新党员不规范问题, 2017年12月4日,该单位已选举产生第一、第二支部委员会。二是对1名党员入党材料丢失问题,厅党组责令机关党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向厅党组和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作出了书面检查。厅直属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在会上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就丢失材料问题作了检讨。直接责任人在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讨。厅直属机关党委按照规定程序补领了《入党志愿书》,重建入党材料。三是举一反三,对厅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置和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普及党建基础知识,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4)关于对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一是厅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根据党章规定调整了直属单位领导体制,明确由行政领导人负责制改为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同时,针对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加强党委政治建设、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严肃纪律规矩、规范组织生活、着力改进作风等作出规定,责成4个直属事业单位制定党委工作规则,规范议事范围和程序。二是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为重点,加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对有关负责同志作出组织处理,调整了工作岗位,4个直属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已调整到位。

  (5)关于省管社会组织考核党建权重低、党组织覆盖率低问题。一是围绕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修订了山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将原“党建情况”和“廉政建设”两个三级指标提到一级指标,合并为“党的建设”一项,将分值权重提高至500分,占比50%。二是认真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三同步”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同时,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快理顺体制机制。

  2、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在党旗下重温了入党誓言,进一步增强了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厅党组修订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务干部培训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地。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2017年11月30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1名班子成员违纪处理有关问题进行深刻检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认真纠正错误做法。2017年11月28日,本人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委托驻厅纪检组负责同志宣读了处分决定,本人作了深刻检讨。2017年12月15日,厅党组印发通报,警示全厅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遵规守纪。

  (2)关于对直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监管缺失问题。一是制定了加强厅管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内部控制手册等,开展了厅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厅属3所荣军医院制定了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方案,筑牢风险管理屏障。督促有关单位制定了聘用人员岗位设置及薪金管理制度,规范聘用人员工资、绩效发放,3名借调人员已于2017年底前调回本单位工作,按本单位所聘职务发放薪酬。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督促有关单位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三是制定了山东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评审规定,根据社会组织不同特点制定了相应评审标准,组建了50人的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评估评审专家库,社会组织入驻基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申请、审核、公示、入驻的程序进行。四是关于“对省委巡视组上轮巡视指出有的直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厅党组没有履行主体责任,没有督促整改”问题。厅党组进行了认真反省、深刻检讨,迅速彻底整改。责令有关单位深刻检讨并切实纠正错误做法,全员全额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同意驻厅纪检组对整改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执纪审查;对其他有关负责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调离现工作岗位;对11名党员给予通报批评;将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全省民政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3、关于驻厅纪检组监督责任弱化、“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驻厅纪检组认真核查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成立初核调查组,集中力量,逐一调查处置移交问题线索。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严格依纪依规定性量纪,全部形成调查处置报告,向厅党组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对调查处置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及时向省纪委相关厅室请示汇报,确保调查处置工作经得起检验。同时,对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纪检组一并进行调查处置,提出了调查处置意见。截止2018年1月10日,已完成对所有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达到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巡视整改要求。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执纪审查工作不规范、力度不够问题,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我省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问题线索收集联动、集体排查、审核把关“三个机制”。多方面拓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为加强监督执纪提供有效支撑。定期集体研究信访举报材料,结合日常监督情况,梳理排查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研究制定具体调查方案,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查、留存待查、予以了解”等方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提高信访举报“初核率”,确保每件信访举报“有着落”。依据初核情况,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移交的坚决移交,违纪必查,查实必究,不姑息、不迁就,失责必问、问必从严,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度。

  (三)其他方面

  关于“四风”问题时有发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将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反思整改。

  (1)关于机关工作效率低下、作风拖沓问题。一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系统作风效能建设的意见、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基层党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查摆问题,从政治站位、群众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清单,认真整改。二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省民政系统集中开展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和民政“微腐败”问题治理、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2个专项行动,上下联动,集中整治。三是制定了山东省民政厅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贻误工作、影响公信力、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等行为实施严肃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四是关于8处经营性公墓长时间未审批问题,厅党组责令主管处室进行认真反思,迅速查明情况,加快办理。该处室党支部向厅党组作了书面检查,并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此作了认真对照检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作了深刻反省和自我批评。截至目前,8处公墓已全部批复。制定了《山东省公墓审批工作规范》,规范和完善了审批办法和工作流程,正在对全省公墓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将尽快实施网上审批。

  (2) 关于存在搭车出国、经费超预算等问题。厅党组对此进行了认真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无关人员出国出境活动。二是严格出国经费预算管理,按照年度出国计划,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和预算、使用、核算等制度,不安排超预算、无预算出访团组。

  (3)关于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结合实际修订了山东省民政厅干部人事工作管理规定,制定了关于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山东省民政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针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改,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向省委组织部汇报后,作了认真整改、妥善处理。二是对未经公告聘用非党员社会人士担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完善了聘用手续,2017年8月签订了劳动合同。三是及时制止和纠正了某直属单位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错误做法,从2017年12月起,该单位已将党委会与办公会分别召开,机构编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厅党组举一反三,要求4个直属事业单位抓紧制定党委工作规则,严格按规则议事决策。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省民政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正在进行中的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效果尚不明显,已经建立的制度规范需要深入学习贯彻、持续落实,导致问题发生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体制机制等深层根源仍然存在,需要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视和集中整改为新的起点,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力度不放松,持续整改不止步,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真正把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责任,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思想上对表对标,行动上紧跟紧随,执行上坚定坚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五个过硬”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厅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定、厅党组工作规则、民政厅机关工作规程,进一步增强党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充分发挥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力支持纪检组正风肃纪、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健全完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机制、廉政谈话机制,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监督手段,实践好“四种形态”,及早纠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治理民政“微腐败”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大力建设过硬支部。深入实施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着力解决基层党务干部素质不高问题。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讲党课、“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政治性、战斗性。建立党务工作督查制度,加强督导落实,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服务党员作用。

  (四)严把选人用人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把关作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任各环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信念坚定、执政为民、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着力纠正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审核、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全省民政工作创新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切实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解决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紧盯不放、持续用力。持续抓好“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和民政“微腐败”问题治理、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民政作风效能建设,确保整改成果实效化、长效化。

  (六)支持驻厅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执纪在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坚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明查暗访,重申纪律规定,推动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严肃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推动机关作风和系统行风建设。督促加强纪律教育,突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针对性和震慑力。加强干部监督,根据省纪委部署要求,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准确记录从政轨迹,把好干部调整任用、评先评优、出国(境)等事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升监督精准度。坚持廉政谈话常态化,推动廉政与民政深度融合,完善内控机制建设,规范职权运行,压减自由裁量权,有效预防廉政风险。认真贯彻省纪委全会部署,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实际,保持定力,擦亮“探头”,勇于担当,推动巡视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一条主线”;用好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整改巡视问题“两个抓手”;完善监察体制调整后的内部工作机制、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定性量纪制度机制、与归口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三个机制”;突出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以及“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四项重点”,不忘清廉初心,严守干净底线,严格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全省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围绕党和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三个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思考谋划全省民政工作创新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思路和举措,扎实做好托底线、惠民生、促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上走在前列,在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走在前列,在全省民政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上走在前列,在解决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走在前列,全面提高民政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奋力开创新时代山东民政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6151786;邮政信箱:济南市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邮编:250012;电子邮箱:mztjgdw@126.com。

中共山东省民政厅党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