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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17年11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认识,提升站位,坚决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省水利厅党组完全拥护、诚恳接受、严肃对待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把组织开展问题整改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28条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14条,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12条,有2条尚未完成,继续整改。

  (一)突出政治学习,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巡视反馈意见后,2017年11月24日,省水利厅党组立即召开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017年11月27日,以鲁水党字〔2017〕85号文件印发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2017年11月28日,省水利厅党组再次召开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巡视反馈意见,审议通过《中共山东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省水利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28条具体整改事项,逐一提出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处室、单位及具体责任人,使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

  (二)突出以上率下,推动形成整改合力。省水利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在巡视反馈第二天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凝聚合力推动整改。厅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主动对号入座认领责任,28条具体整改事项每一条都由一名厅领导牵头负责。2018年2月2日,省水利厅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方向。

  (三)突出问题导向,落实落细整改措施。针对28条具体整改事项,各整改责任处室、单位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共形成整改措施91项。省水利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项研究审议,审定通过后由整改责任处室、单位组织推进实施,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建立巡视整改“周调度”机制,省水利厅党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其中对胶东调水工程验收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多次向省政府汇报。

  (四)突出标本兼治,巩固深化巡视成果。坚持举一反三,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深刻剖析产生根源,做到共性问题专项整改、个性问题分类解决。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层面查缺补漏,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着力强化源头预防。省水利厅党组以及直属单位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26项。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聚力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突出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水利厅党组先后组织学习研讨5次,组织20名厅级干部、194名处级干部参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厅党组书记率先作“第一讲”,全厅各级党组织书记累计开展宣讲200余次。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起草了《中共山东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从坚定维护核心、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守党的纪律等七个方面,为全厅各级党组织作示范、当标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基层党建重点突破项目,省水利厅党组每季度听取1次工作汇报,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调度1次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

  2.关于“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不足”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省水利厅党组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四个意识”,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维护核心、忠诚核心、追随核心。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水兴水重要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17年12月14日,省水利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议,梳理研究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18年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思路和措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决议决定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建立了《上级交办有关事项督办台账》,对其中12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定期进行督办。

  3.关于“南四湖湖东滞洪区工程和淮河流域南四湖片治理两大工程进展缓慢,未完成设计批复”问题。

  已完成整改。关于南四湖湖东滞洪区工程。2017年11月30日,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以鲁发改重点〔2017〕1412号文件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了批复。目前已进入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压茬开展开工前的各项工作。国家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关于淮河流域南四湖片涝洼地治理工程。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农经〔2017〕130号文件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目前已进入工程建设阶段,截至2017年12月底,济宁、菏泽、枣庄三市累计完成投资4.6亿元,超出2017年度投资计划15个百分点。

  4.关于“胶东调水工程未进行工程审计和整体竣工验收”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12月15日,省水利厅印发《胶东调水工程验收整改推进工作方案》,成立了胶东调水工程巡视问题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6项整改任务,建立了定期调度通报和红黄牌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全力推进整改。目前总体方案、各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形成,力争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5.关于“有些‘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厅党组集体研究,违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问题。

  已完成整改。对《山东省水利厅工作规则》进行了重新梳理,制定了《中共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会议制度》《山东省水利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山东省水利厅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3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和议事程序,同时明确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

  6.关于“每年的小农水重点县名额分配,未经厅党组集体研究”问题。

  已完成整改。省水利厅印发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资金分配程序及管理流程》(鲁水农字〔2018〕1号),明确了小农水重点县立项申报、项目储备、名额确定、建设管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将“项目储备”和“名额确定”两项工作纳入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

  7.关于“政治担当精神不够,机关许多顽瘴痼疾只见查摆不见整改”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制定了《水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不准》,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就廉洁自律作出承诺。修订了《省水利厅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规程》,对各项进人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从根本上防止不规范进人等行为发生。出台了《关于建立查摆解决问题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厅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摆,定期进行督办和成效评估,确保真改实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抓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工作,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梳理查摆财务管理风险点,起草了财政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和规范机关经费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经费支出、财务管理。

  8.关于“下属个别单位主要领导长期闹不团结”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长期闹不团结的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已调整到位,将尽快启动单位干部交流和调整工作。同时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教育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班子成员不团结的问题。

  9.关于“对激发水利发展新动能及全省水安全对策研究不够”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全力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2017年12月23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17〕224号文件批复。《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治水兴水重要思想为指引,坚持五策并举、五水并治、五水并用,提出以引江引黄工程、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和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等为重点,构建“一纵双环,库河水系连通”山东百字型骨干水网,配套完善市县局域水网,实现省内外各类水系沟通连接,进一步提升全省应对极端天气事件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

  10.关于“没有真正树立起节水优先的理念,对建设节水型社会重视不够,宣传不深入、不广泛,参谋不到位”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坚持节水优先,健全完善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目前已完成重点工业产品(纺织、非金属制品)定额和主要农作物灌溉(主要蔬菜和果树)定额的编制工作,已报省质监局批准。加大节水宣传力度,与齐鲁音像出版社签订节约用水系列宣传片摄制合同,约定拍摄MG动画形式公益广告5部、短视频3部,积极营造全民节水氛围。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目前张店区、滕州市、东平县等14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县(市、区)已通过验收。全面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价格在节约用水中的杠杆作用。联合省财政厅、地税局、质监局印发了《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省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工作。

  11.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重‘水务’轻‘党务’”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起草了《中共山东省水利厅党组抓党建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对应建立责任清单,构筑多级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认真向省政府作述职述廉报告,突出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发挥综合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党的建设部分考核,以严格的考责问责压紧夯实党建工作责任。省水利厅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厅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对分管领域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2.关于“基层党务工作力量薄弱,日常工作缺少专职党务干部承担,基层党务工作有时有布置、无检查”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对全厅各单位党务干部配备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正在理顺各单位党组织设置,待理顺后及时督促指导各单位将党务干部配备到位。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拟于2018年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考核,2018年3月1日召开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出台了《山东省水利厅示范支部实施细则》,2018年启动省水利厅示范支部申报考核。

  13.关于“水利厅所辖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组织设置不规范、换届不及时”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经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省直单位实行纪检综合派驻以后,涉及厅级单位不再设立纪检机构。省水利厅将结合监察体制改革,积极研究探索加强纪检工作力量新途径,现已形成初步意见。省淮河局、海河局、胶东调水局、水文局党委已完成换届,省南水北调局党委近期将完成换届工作。建立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对任期将满的党组织,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督促按时换届。

  14.关于“基层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不规范”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组织修订完成省水利厅《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制定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完善了《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备案管理工作规定》,指导直属单位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使用力度,目前已形成相关单位领导干部调整初步方案,待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后将尽快启动。

  15.关于“基层党组织活动不经常,‘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活动专项检查和调研,已抽查40个党支部《党内生活记录本》,梳理了“三会一课”、集体理论学习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专题学习讨论、集中宣讲、主题党日等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强化督导检查,在年底集中考核的基础上,依托“灯塔-党建”平台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动质量,让每一名党员都能经常接受党内生活锻炼。

  1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制定了《中共山东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巡察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2017年12月18日对5个厅直属单位开展了综合巡察,形成持续震慑。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了全省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大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7年共立案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起,分别给予5名处级领导干部、2名企业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

  17.关于“有的下属单位公款吃喝不收敛不知止”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实施办法,起草了省水利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春节前组织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主动接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从严从快进行了查处,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8.关于“2014年水务招标公司虚开发票套取资金”问题。

  已完成整改。水发集团成立了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在集团内部进行了通报。全面部署各级权属公司自查自纠,对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摸底查找、评估等级。加强审计监督检查,以3年为周期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审查和评价,出台了《审计整改及成果运用意见》。强化财务管控,对财务人员实行总部委派制,实现了财务人员直管。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调整配备专职纪检工作人员4人,兼职1人。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企业年终绩效考核,对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企业实施“一票否决”。

  19.关于“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下属单位开具印刷费套取资金”问题。

  已完成整改。省水科院坚持即知即改,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任务。印发了《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印刷费管理办法》,严禁以印刷费名目列支、转移、隐匿其他费用开支。加强对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超标准接待和奢侈浪费。制定了院《<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建立起经办人经手、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层层把关的审核制度,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0.关于“省水利勘测设计院违规接待、违规使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

  已完成整改。关于生产经营接待问题,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制定了《生产经营接待管理办法》,任何情况下一律不准提供香烟、超标准酒水或超标准餐食;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提供香烟、超标准酒水或超标准餐食等情况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关于借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对相关车辆予以调换,企业不再使用院注册的车辆;院因为生产需要,确需借用企业车辆的,由院与企业签订租赁协议,按市场价租用企业车辆。

  21.关于“省海河局使用编制外车辆”问题。

  已完成整改。省海河局已将淮海监理公司名下的车辆移交水发集团公司;对省海河局设计院名下的车辆继续封存,待省海河局设计院注销后,再行办理有关过户手续。举一反三,加强对现有车辆的监管,实行节假日封车,严格派车审批手续,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违规使用车辆。

  22.关于“全省水文系统测流业务用越野车和商务车缺少监管措施,很容易出现公车私用问题”问题。

  已完成整改。省水文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文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务用车类别界定原则和使用管理要求,规定业务用车每年汛前必须按规定安装车载检测设备,非汛期保留必要数量的车载监测设备,以满足常规监测任务,其余车辆拆卸车载监测设备,对车载监测设备进行必需的保养和维护。截止2017年12月底,各市水文局均已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和台账。省局机关和各市水文局均已完成对公务用车GPS定位系统安装和对业务用车“水文监测”专用标识喷涂。

  23.关于“厅属事业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理国有资产”问题。

  已完成整改。省水利厅以鲁水财审函〔2017〕12号文件,批复同意泰安市、枣庄市水文局办公用房对外出租。青岛市水文局已与承租方解除合同,重新对外出租事宜正按程序走报批手续。省水文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的意见》,严禁违规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胶东调水局东营分局已与各租赁户签订了解除租赁协议书。房屋租赁收入已上交省胶东调水局统一管理。下步租赁事宜将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提出出租申请。同时举一反三,在省胶东调水局全系统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处置问题大检查,坚决杜绝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

  24.关于“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问题。

  已取得初步成效。组织力量对巡视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研究提出了处置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绝不姑息迁就。省纪委移交问题线索已处理完结,并向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报告了处理结果。通过专项检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厅直属单位的监督,消除监督不平衡问题,计划2018年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到水利扶贫一线开展检查调研。

  25.关于“水利脱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资金拨付使用跟踪问效不够,监管不力”问题。

  已完成整改。针对各市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派出5个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导,督查工作已完成。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意见》(鲁水农字〔2017〕42号),要求各市水利局及有关单位切实提高扶贫认识,强化跟踪问效,补齐水利扶贫制度短板。

  26.关于“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存在虚报冒领”问题。

  已完成整改。组织开展了水库移民人口集中核查清理、移民人口核查清理专项行动,对已死亡、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了清理核减,多发放的资金已全部追回并上交财政。结合省水利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对部分移民村人口核查、直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抽查。建立了与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常态化联系机制、人口信息比对机制,完成了数据比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细化移民人口管理政策,强化县、乡、村责任,切实解决核减不及时、人口数据不准确等突出问题。

  27.关于“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已完成整改。对因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方案和土地手续等问题,导致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进展缓慢的地方开展了专项督导,要求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积极整合各方面可利用的资金,在项目审批和收费等方面尽可能给予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对全省移民避险解困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避险解困试点进度,适时启动第一批社区建设验收工作。

  28.关于“个别县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隐患”问题。

  已完成整改。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支持地方通过新建、扩建等方式发展集中规模化供水,不断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对个别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了督导检查,对项目区外的村庄安装净水设备,强化水源保护、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保障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安全达标,让群众用的安心、放心、省心。

  三、坚持不懈抓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省水利厅党组将按照巡视要求,在巩固集中整改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长抓长管、永不松懈,持续抓好长期任务整改落实。

  (一)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实际行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把“四个意识”根植内心、付诸行动、见诸成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二)更加坚定保持政治定力,扎实做好持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面上问题持续整改,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定期开展阶段性分析评估,形成长效机制,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坚决不销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反复。

  (三)更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现“四个全覆盖”为目标,毫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实现主体责任全覆盖,建立抓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责确责压责;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监督检查,打造“水利铁军”;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对廉政风险点重新梳理、再造流程;实现执纪巡察全覆盖,强化对基层党支部监管约束,坚决遏制基层问题频发多发态势。

  (四)更加突出整改实效,加快开创全省水利事业发展新局面。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和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党中央兴水惠民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加强调查研究,以推动实施《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为主抓手,着力提升站位、提升标准、提升本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矢志不渝向前推进,在全省掀起大兴水利大干水利的新热潮,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6974008;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南楼3002房间;电子邮箱:sdslzhk@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水利厅党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