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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三巡视组向菏泽市定陶区委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02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8年2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菏泽市委通报巡视定陶区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铁生传达了省委书记刘家义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陈玉崎通报了巡视情况。3月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陈玉崎、副组长周立志向聂元科反馈了巡视情况。随后,陈玉崎代表省委巡视组向菏泽市定陶区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菏泽市委常委、副市长闫剑波出席反馈会议并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要求,聂元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菏泽市定陶区开展了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政治体检”,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监督,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探索开展省市县巡视巡察联动,取得良好效果。巡视组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报告了巡视情况。

  陈玉崎指出,近年来,菏泽市定陶区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区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考核导向有偏差。农村党建基础薄弱,镇村对党建工作被动式应付、模板式落实,党员管理薄弱,村级党组织班子建设问题凸显。编制人事工作遗留问题处理不到位。二是对扶贫工作政治站位不高,对中央扶贫精神认识有偏差。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扶贫项目分红不及时,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扶贫车间项目管理不规范,效益不高。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殡葬火化政策推而不行;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现象普遍,职能部门以罚代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笼子扎得不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高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陈玉崎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扶贫政策落地生根。三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刘铁生向菏泽市委通报时强调,抓好整改工作是深化政治巡视的内在要求,是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的关键所在,也是检验被巡视党组织“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菏泽市委、定陶区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看待和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整改政治责任,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成果落实落地。

  聂元科表示,要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聚焦突出问题,迅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建立起明确的整改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从问题出发,追根朔源,举一反三,建立起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努力将整改成效加快转化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强大精神动力,进一步鼓舞斗志、凝聚力量,奋力谱写全面建成大市新区的新篇章。

  省委第三巡视组全体成员;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巡视检查组有关同志;菏泽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定陶区委和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正县级老同志和上届以来退下来的副县级老同志,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镇街党政正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