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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0-16
日前,高青县下发《高青县委关于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就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提出具体要求。根据思想、业务、作风“三过硬”的要求,目前已从纪检、组织、政法、财政、审计等系统选拔70名业务骨干,其中科级干部36人,组建起巡察人才库。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全部纳入人才库动态使用。
根据要求,高青县还建立巡察人才动态管理、定期教育等配套制度,将入库人员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实行统筹安排、均衡使用、动态调整,根据巡察需要和人事变动进行补充。启动巡察工作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涉及领域不同,有针对性地从人才库中抽选人员成立巡察组。(淄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