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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安排5个组对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12

  7月31日,烟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经市委批准,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安排5个组,从8月14日开始,对万华集团、烟台港集团、蓝天(投资)开发、东方电子集团、冰轮集团、泰和新材集团、烟台国际机场集团、恒丰银行、烟台银行、城发公司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始终突出巡察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通过延伸、下沉、扩大巡察触角,重点巡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创新巡察方法,全面提升巡察工作效率;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要把握核心内涵,牢牢抓准政治巡察的目标导向,从政治上对党组织进行全面体检,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要坚持问题导向、讲究工作方法、用好巡察成果,有力有序开展好第一轮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挥好巡察的利剑、尖兵、探头作用。着力推动全面深入整改,落实标本兼治要求,为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供助力。要明晰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全面提升素质,建设理想信念坚定、业务能力过硬、勇于担当负责、严守纪律规矩的巡察队伍,打造巡察铁军。(烟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