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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聚焦扶贫领域 开展首轮巡察初见成效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08

  今年以来,沂水县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工作方向,突出重点人重点事,聚焦扶贫民生领域,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扎实开展首轮村级巡察,取得初步成效。 

  精心筹划,明确对象。从2016年度市委未巡察的5个重点扶贫乡镇中选出15个重点扶贫村居进行巡察。聚焦扶贫领域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纠正“四风”问题,确定巡察方向。重点巡察2013年以来,被巡察村居在全面从严治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涉农惠农资金、“三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执行落实情况。 

  精心排查,确保实效。运用案件查办成果,发现问题线索。充分利用沂水县开展的整治和查处全县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活动查处成果,重点针对党建扶贫、异地搬迁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现代农业扶贫等17个领域查处的案件,分类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巡察问题工作清单,有的放矢地开展巡察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运用调阅资料手段,发现问题线索。根据巡察需要由被巡察村及所在乡镇相关站所提供账务资料、会议记录、党员信息采集表等基础资料,突出政治巡察,围绕扶贫领域,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个重点”,紧盯“三大问题”,对查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判,及时固定相关资料。运用信访举报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初步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短信和网络举报五位一体的巡察投诉举报综合处理平台,方便群众举报,广泛收集巡察信息。截至目前,首轮发现重点问题线索88件,收到举报31条,纠正扶贫领域不合规程序2个,移交问题及线索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精心督导,狠抓整改。探索建立整改责任“双向落实”制度。巡察中,注重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在精准发现问题的同时,各巡察组积极推动被巡察单位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建立巡察整改责任“双向落实”制度,既要被巡察单位整改,同时将内容分解到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进行全县整改,上下联动,彻底解决各部门中存在的同类问题。严格落实边巡边改制度。巡察中,对发现的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找出“病灶”,对症下药;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人和事,抓住反面典型,严肃问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截至目前,在资金使用不规范、公款私存、项目管理不规范、编造虚假会计资料、违规发放补贴等方面初步发现的12件边巡边改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限期整改到位。(临沂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