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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上半年6人因处置群众信访问题不力被处分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19

  近日,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的孔某家里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曹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向孔某反馈之前的信访举报处理结果的。交谈后,孔某表示满意,并当场在答复意见书上签下“满意”二字。至此,又一起信访问题办结完毕。

  原来,孔某是一名个体经营户,前段时间因为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收取产品检测费但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有意见而上访。经调查,孔某反映的问题属实,主要原因在于当时正值单位机构改革,相关科室调整办公室,部分发票联丢失,导致交付孔某不及时。县纪委监委责令该局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其写出书面检查的处理,并立即将已开具的正式发票交给孔某;责成该局举一反三,对所有有偿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执收执罚不规范问题。

  今年以来,曹县纪委监委严把信访问题受理关、督办关和问责关,做到问题线索零遗漏、明确责任零积压、责任追究零容忍。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96件次,全部予以批办或转办。

  问题受理方面,该县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受理举报渠道,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问题线索零遗漏。问题办理方面,注重分析研判,经研究确定初核后,认真落实“双责任”,一方面由承办科室签订责任书,全面细致调查,限时办结,确保问题线索不积压;另一方面,落实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即知即改,确保问题整改不积压。责任追究方面,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至6月底,因处置群众信访问题不力,已给予党纪处分6人,诫勉处理6人,通报批评2人。(菏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