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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快查快办信访举报 “督办+回访”
确保事事有回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2-01

  “您好,请问您是地方镇广良社区的老商吗?我是咱们县纪委的小贾。前期您实名反映广良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商某违纪问题,现已调查处理完毕,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商某党内警告处分。对于这个处理结果您还满意吗?”这是山东省平邑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日前电话回访实名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一段话。

  “纪委受理的实名信访举报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往往要进行转办。有些人对此有误解,认为县纪委一旦将涉及农村干部的实名信访举报件转给镇纪委,就不管不问了。”平邑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贾吉亮表示,正是为了消除群众这种担心,平邑县纪委对转办的实名信访举报件采取了“督办+回访”的工作模式。在转办问题线索之前,县纪委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在规定办理时限前3天,如果承办镇街纪委还没将办理结果反馈的话,县纪委将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进行监督。在镇街纪委案件办理完成后,县纪委将对实名举报人进行电话或入户回访,了解信访举报人对案件办理情况及结果是否满意。

  据悉,去年以来,平邑县纪委共办理实名信访举报件72件,查结59件,查实50件,处理59人,在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回访满意度调查中,满意案件56件,满意率达94.92%。(周雷 中国纪检监察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