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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
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布时间:2020-03-1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开宗明义,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大会的主题,强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在今年年初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把“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作为首要任务进行了部署,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不仅是党领导人民推动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更是党领导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因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而生,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而战,靠自身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而兴的光荣历史,激励和鞭策着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党的初心为初心、以党的使命为使命,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肩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随着“三项改革”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扩大了、监督权限丰富了,社会关注度更高了,面对的诱惑和围猎也更多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更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要做到历经沧桑而初心不移、勇毅前行而使命不改,就要靠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忠诚情怀,“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自律情怀,“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的从政情怀,并以此来滋养初心、引领使命,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强化政治监督实践中,把“两个维护”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落到实处。

  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赤子情怀,在奉献中做到“两个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欲事立,须是心立”“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是心为党立,还是心为物役,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公私分明与否,本质上体现出高下立见的思想境界。在公的一端,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大公无私。“无我”是不计得失、不谋私利,是鞠躬尽瘁、无私奉献。对共产党人来说,除了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的利益以外,没有任何私利可言,“无我”是每一位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追求的崇高境界。与之相反,就是“一切为我”不肯“损一毫而利天下”的自私无公,这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是与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宗旨和世界观格格不入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两个维护”,就要追求大公无私,看齐“我将无我”的精神境界,积极引导“公私兼顾”趋向公而忘私,在“不负人民”的担当中,日积月累政治正能量。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追求“我将无我”中不断升华奉献境界。纪检监察干部是辛苦的,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是清苦的,要淡泊名利,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既要严格约束自己,也要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工作是艰苦的,既要唱黑脸、得罪人,体现纪法约束的硬度,更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组织关爱的温度。只有靠对无私的自觉追求,在无我中有人民,在忘我中有他人,才能筑牢抵御私心的坚强壁垒,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不负人民”中不断传播奉献精神。 “无我”的热和爱,传递的就是“无私”的境界和“不负”的担当。要旗帜鲜明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查处违纪违法者,以监督责任的担当推动保障执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不负人民”,主动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对“六个统一”“五个必须”宝贵经验的自觉运用,督促党员、干部大公无私,提升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要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善于站在党性立场和人文关怀的角度考虑和分析问题,重理重情、传道传情,真正做到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帮助监督对象辨明是非、分清利害、立公去私,尽最大可能团结更多同志、挽回更多损失,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到实处。

  追求“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自律情怀,在廉洁中做到“两个维护”

  “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的,语出《尚书·商书·伊训》,其上句是“居上克明,为下克忠”,下句是“以至于有万邦,兹惟艰哉”!与此意相近的,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用典强调“见贤思齐”,“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等,讲的都是一个道理——严以修身。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追求“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自律情怀,把践行“三严三实”和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贯穿于处世、为人、任事中,养成一种习惯、化为一种境界,以全体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努力造就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纪检监察干部要时时自警自律。切实谨言慎行,慎独、慎微、慎初、慎终,无论何时何地都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切实平衡心态,正确处理公私、义利、是非、情法、亲清、俭奢、苦乐、得失等关系。切实划清界限,明高线,突出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强化思想觉悟和道德约束;划红线,明确权力运行边界,坚决防止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守底线,坚决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防止出现“灯下黑”。

  纪检监察干部要常常自省自新。要以善为师,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激励锐意进取的原动力。要以不善为资,以违纪违法对象的不当行为为镜鉴,举一反三、强化戒律,摒弃特权思想、严防侥幸心理、杜绝一念之差。要反求诸己,有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接受洗礼、经受淬炼,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

  追求“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的从政情怀,在斗争中做到“两个维护”

  《之江新语》中有一篇重要短文,题目是《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发表的时间是2004年5月12日。这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在浙江工作时针对个别地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在省委一次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整理编发的。这以后,就有了浙江省委对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策部署。文中谈到,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责任就是向人民负责。所以,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这与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担当精神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拎”和“捂”,都有提手偏旁,只是手的用处不同。“拎”具有积极含义,强调的是“得令用手去提物”,这个“令”,就是党中央的号令,就是人民的嘱托,就是群众的期望。相反,“捂”具有消极含义,强调的是“用手遮挡自己或物件的正中主要部位”,宁愿不作为,也不让手中所捂之物丢失。这一“拎”一“捂”,实际上反映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状态、思想形态和工作姿态。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两个维护”,就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机关属性,追求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的担当精神和从政情怀,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为民谋利、为社会尽责,而不应该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就回头,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只当“太平官”,不做实际事。

  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斗争。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全面从严治党是进行伟大斗争的重要内容,实质上就是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人和事作斗争。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场伟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要摒弃畏难情绪、“老好人”思想,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受考验、磨炼意志,不断坚定斗争意志、涵养斗争精神、增加斗争勇气。

  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斗争。要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增强斗争本领,特别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小毛病、小问题及时亮黄牌,及时约谈函询、批评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带动和营造起来;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把管党治党的阵地前移到纪律防线上来,确保在量变的时候就及时拉一把、击一掌,尽量避免党员干部一错再错、酿成质变。对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的果断处置,对不收敛、不收手,执迷不悟、拒绝挽救、负隅顽抗的敢于亮红牌,严厉惩处、绝不手软。对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一案双查,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发挥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强大效果,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勇于担责、善于履责、全力尽责。(舒国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