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理论研讨

党的全面领导是锻造国家治理能力的决定性力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12-1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回答了党领导人民在新时代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发展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开辟了路径,对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党的全面领导是推动中国制度优势日益显著的根本原因

  “中国之治”的根基在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探索和建立起了一整套能够为实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有力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1956年,“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并开启了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序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八大预备会议上作了《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的讲话,号召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搞好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对人类有所贡献,不然就会被开除“球籍”。他说:“你有那么多人,你有那么一块大地方,资源那么丰富,又听说搞了社会主义,据说是有优越性,结果你搞了五六十年还不能超过美国,你像个什么样子呢?那就要从地球上开除你球籍!”经过不懈奋斗,我国的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建成了全世界最大规模、最为齐备的工业体系。我国2018年的制造业增加值的全球占比超过35%,几乎等于美国、日本、德国的总和,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从工业化的角度而言,新中国成功实现了毛主席当年提出的发展目标,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大幅提升奠定了最坚实的物质基础。

  进入21世纪以来,西方国家经济增长持续疲软、内部贫富分化扩大、政治民粹化和碎片化加剧,阶级矛盾、种族矛盾、移民问题、难民危机、债务危机、福利陷阱等相互缠绕上升,各种政治策略、意识形态偏见和固化利益集团削弱了政府的改革能力和治理能力。而中国在推动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始终保持着政治和社会的长期安定有序,国家各方面事业蓬勃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砥砺奋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风政风愈加清朗、军心民心日益凝聚,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有声有色,以“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代表的中国倡议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繁荣方面正日益成为新的国际共识。

  党的全面领导是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根本动力

  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党的全面领导是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根本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充足的理由和信心为“中国之治”而感到骄傲与自豪。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沾沾自喜、徘徊不前,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从国内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336项重大改革举措,经过5年多的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均十分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进展。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改革举措有的尚未完成,有的甚至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落实,我们已经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但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我们攻克了不少难关但还有许多难关要攻克,我们决不能停下脚步,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与期盼也日益增长。从国际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面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并存。同时,我国现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中的一些方面、一些环节还无法完全适应国内外客观形势、挑战任务的变化,因而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瞄准目标、针对问题、驰而不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进行完善和发展。

  党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统揽全局、冷静分析,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召开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并作出《决定》,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大方向,规划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对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进行了全面总结和系统阐释,同时又以13个“坚持和完善”为重点,对加强和改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行了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这次全会是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一次政治宣言、一份行动纲领,其最大亮点就是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了国家制度体系的首位,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的统摄性地位,从指导思想、重大论断到主要措施、具体举措等,都鲜明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

  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制度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实现强大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证。

  党的全面领导是确保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集中、统一、高效的政治基础。决策力、动员力、执行力是评价一个国家治理体系能力高低强弱的主要指标,其中执行力是决定其他两个方面的能力能否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无论是回顾历史,还是环顾世界,都会发现一个现象,即一国政府的执行力与其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很强的关联性,即政府拥有较强执行力的国家就能较好地制定和贯彻发展战略,而政府执行力差的国家则常常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显得力不从心、事倍功半。我国党和政府的强大执行力早已获得世界公认,也是所有研究当代中国发展的有识之士都称赞的一项重要制度优势,其得以形成与维持的关键就在于中国拥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有力领导。

  在世界上多数国家内部,各级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并不都能做到完全地集中统一、如臂使指。这是因为这些国家多数都采用了西方的多党选举制,地方政府是经由地方议会或地方选举产生,其权力实质上并不主要来源于中央政府,而且由于党派众多,各地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执政党经常不是一个,这就又加剧了地方对中央的分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带领人民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首先在于实现了政制统一,结束了中国自清末以来四分五裂、一盘散沙的局面,为新中国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制度基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是推动新中国在一穷二白基础上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可以说,党的全面领导在纵向上和横向上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各部分、各构件之间的高效配合与集中统一提供了强大的组织化、制度化保障。

  (李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