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理论研讨

从转型走向定型

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19-11-15

  四十多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以发展生产力为主要目标的经济社会转型之路;四十多年后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一次中央全会的方式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擘画了中国制度定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定型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制度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它以规范化的方式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历史选择、价值取向和文明习性。制度定型关乎一国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根本性的影响。

  今天中国的发展,是四十多年前极具决断力的改革开放的结果。改革开放促成了中国经济社会的整体转型,释放了经济活力,激发了社会发展,使中国从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一跃而成为经济规模世界第二、社会福利基本覆盖的新兴大国。

  但是,经济社会转型之路并非坦途。原有的经济-社会关系的急剧变化,严重冲击了人们习以为常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方式,打破了过去的相对均衡,在人们的经济和社会交往中产生了大量矛盾和冲突。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急需更加稳定、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给予根本解决和长期解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的制度还没有达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有些方面甚至成为制约我们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

  四十多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以发展生产力为主要目标的经济社会转型之路。四十多年后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一次中央全会的方式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明确了中国制度定型的理论内涵和基本内容,擘画了中国制度定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启示我们,推动中国制度定型,首先必须建构和坚持国家的核心制度架构,以保障中国改革的方向,对全面深化改革起到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规范作用。

  改革必须有明确的方向。改革的方向来自于国家核心制度架构的支撑和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改革不是改向,变革不是变色。”他要求正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变”与“常”的问题,“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历来是全面改革。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不能把这说成不改革。”改革需要政治定力,在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和巩固一国的核心制度选择,才能保证改革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实现。

  四十多年来,中国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一直守正固本,坚持核心制度不动摇。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确立其为我们推进改革开放的政治基石。在中国改革的每一个关键时刻,由四项基本原则构成的核心制度,对改革开放的发展方向都起到了正本清源、矫正引导的作用,避免了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

  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核心制度架构,明确提出了“十三个坚持和完善”,形成新时代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制度框架。其中,党的领导制度是核心制度的灵魂,其他制度都是围绕党的领导制度逐步建立和发展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决定中国改革的方向,党的领导制度构成了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所需的核心制度支撑。

  其次,推动中国制度定型,需要围绕核心制度框架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和运行有效的具体规范体系。

  制度定型不是制度固化,更不是制度锁定。没有一种制度从建立伊始就是完备无缺的,也没有一种制度是亘古不变的。国家制度都是在现实实践基础上从无到有,逐渐丰富和完善发展起来的。

  新中国的建立,结束了百余年来中国制度转型的阵痛,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创造性地发展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发展确立了基本的制度架构,保证了改革开放不断迈向深入。四十多年的发展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独特优势,富有效率,但还不是尽善尽美,尚未成熟定型,需要不断完善。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时隔二十年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们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基础上,着眼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由党的领导制度、人民当家做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等十三方面制度构成的制度体系。其中,既有关于党政军群的组织制度设计,又有关于“五大建设”总体布局的制度设计;既有关于“一国两制”的国家结构制度设计,又有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事制度设计等,从而使我国各方面工作都有制度依据,都有规则遵循。

  改革没有止境,制度完善没有止境。全会要求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基于中国制度定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

  再次,推动中国制度定型,需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度定型需要配以适度的制度数量,其制度密度应与社会的复杂程度及国家组织职能成正比。但衡量制度定型的标准,不仅在于制度的数量和密度,还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即国家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力气要花在这上面。”国家治理过程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通过国家治理实践,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制度建设更加科学、更加定型,反过来也更加促进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全会强调,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充分发挥制度的自主性和能动性,真正发挥制度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有效规范调整改革进程中变动不居的社会关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最后,推动中国制度定型,需要充分认识和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立制度认同,坚定制度自信。

  定型制度,并讲好中国制度故事,进而产生制度示范效应,是一个国家成长为大国的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了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基于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不断实践基础上,渐进改进、内生演化而来的,是新中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取得经济发展奇迹和社会稳定奇迹的重要保障,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制度定型的历史表明,制度选择和制度定型没有固定模式,更没有国际标准,而是依据国情和历史条件演化来的。如果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人的制度模式,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还会因水土不服造成严重后果。

  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定型进程中的里程碑。全会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对坚持和完善1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作出部署,既坚定制度自信,又明确中国制度定型之路仍然任重道远。新时代,我们要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推动中国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确保如期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各项目标。(王庆德 梁娟 山东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