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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查清问题又推动解决合理诉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3-13

  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监察对象的范围大幅扩展。在此背景下,群众给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中既反映问题又表达诉求的情况越来越多。作为承担信访件核查职责的纪检监察室,如何既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又有效推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是摆在面前的一个课题。我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浅谈对此的几点体会:

  一、“沉下去”,深度分析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在收到转办的信访件后首先要做区分,对于实名信访件,可通过恰当的方式,约信访人见面,沉下去倾听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和真实意图,对信访情况做初步研判。对于实名信访人明显不合理的诉求,要第一时间解释到位;对其反映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核实的,要明确告知待初步核实后再行答复。对于匿名信访件,要结合内容情况深度分析,初步锁定反映群体,继而解读反映群体的诉求与所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的内在关联。

  二、“摆上来”,横向分析问题关键点和诉求性质。对信访件进行深度分析后,要与信访室对接,横向了解是否为重复信访件、对同一人或同一单位新老问题交织的信访件以及被反映人新问题等情况。对于重复信访要深入思考再次信访的可能原因;对于新老问题交织的信访要分析新老问题之间存在的内部关联;对被反映人的新问题要与老问题进行比对。把问题摆上来,综合分析被反映人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的关键点和核查切入点,并对信访者诉求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三、“走出去”,全面核查信访反映问题。对于经分析存在合理诉求的信访件要高度重视,在制定初核方案时,另拟定“群众诉求情况列表”,在核实信访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奔着问题去,还要带着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目的去,将两方面工作结合起来开展,真正做到核查问题的过程就是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过程。同时,从群众合理诉求无法得到解决的根源上,反向聚焦重点人员的问题线索,以点带面全面核查。

  四、“请进来”,听取多方建议做实群众思想工作。核查之后,要将核查情况向实名信访人反馈,明确告知其反映的问题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对于核查问题以外的合理诉求,可以邀请相关部门到纪检监察机关倾听信访人心声,能够解决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办理。对于信访人反映问题失实、诉求不合理的,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向信访人解释诉求不合理的原因,使信访人不再有心结,不再以同一事由重复信访,做到真正息访。

  五、“找症结”,查违纪问题更注重风险防控。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和诉求强烈的背后,往往不单单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更暴露了重要领域、重要岗位权力运行不规范,可能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作为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不能就信访件办信访件,要本着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初衷,在违纪违法问题核查和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以问题集中通报、廉政风险分析及重要事项公开等形式,帮助被反映人所在单位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如,我们在核查反映本市某村村干部存在经济问题的信访件时,了解到该村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为村集体店面租金,且该村存在重复信访问题。我们在重点查处该村主要干部私自截留租金的违纪问题后,还深入查找问题成因,发现村民对村集体店面租金收入情况知之甚少,因而出现重复信访的问题。我们随后派员参加该村村民代表会议,督促村里对近年来的村务及村集体店面租金收入“起底”公开,规范出租程序,使租金管理、使用更规范,真正回应村民关心的问题。

  总之,针对不同的信访件,只有理清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才能既查清问题,又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作者卓智强系福建省福鼎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