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理论研讨

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审理干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1-24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标本兼治的关键节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审理干部负责对案件质量把关,更需要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努力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自觉。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审理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贯穿案件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不断提高政治自觉,切实肩负起重大政治责任。必须认识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案件审理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一环,我们应不断增强做好审理工作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必须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练就政治慧眼,熟知政治标准,注重政治效果,善于从政治的角度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使“旗帜鲜明讲政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熟谙纪法知识,提高履职本领。只有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执纪执法能力,才能忠实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随着监察法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正式施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以及有关管辖、证据标准、提前介入、补充调查、审理流程、处分执行、案件咨询会商、申诉办理等各种新规定、新精神的提出,审理干部应不断加强学习,认真抓好相关新纪新法新规的学习和执行,准确把握应用到案件审理中。借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机,在干中学,学中练,通过一个案件一个案件的总结,一个难题一个难题的攻克,努力成为案件审理的行家里手。审理部门对内有证据达标、案件把关的职责,是关口;要确保监委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是“成品”,是出口;对外还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任务,通过协作交往展现良好形象,也是窗口。审理干部应积极利用这些有利条件,结合工作实践加强对法律法规适用的调查研究和思考,形成研究成果,推动改革发展。

  坚持砥砺前行,强化担当意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必然会得罪人,这就要求审理干部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日常工作中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严格依据纪律和法律的尺子衡量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不偏不倚,防止畸轻畸重。从维护政治生态、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方面入手,切实履行审理职责,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把案件质量关,履行监督制约职能,敢于唱“黑脸”,敢于对各种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的问题说“不”。通过加强沟通,树立起审查(调查)部门与审理部门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理念,以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审理每一起案件,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面对枯燥乏味、压力重重的工作做到坚持、坚韧、坚守,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面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迎难而上,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勇毅前行。(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