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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用好“第一种形态”助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2-03

  

  滕州市依托OA办公平台,设计开发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统计研判系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图为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统计研判系统数据进行分析,研讨下步整治重点。 杜浩然/摄

  将提醒函制度融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中,强化对关键人、关键时、关键事、关键处的提醒教育;依托OA办公平台,设计开发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统计研判系统……这些创新举措是枣庄市纪委监委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第一种形态的有效探索。

  2022年,枣庄市纪委监委将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履行协助职责的重心,在统筹谋划、部署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助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同贯通。

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提升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第一种形态,关键在党委。枣庄市纪委监委以滕州市为试点,开展推动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试点工作专题调研,从解决配套措施不完善、运用方式较为单一等问题入手,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作为落细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抓手。

  同时,指导滕州市纪委监委开发设计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统计研判系统。滕州市各级党组织作

  为运用主体及时填报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方式、情形、领域、对象等内容,并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督促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通过平台数据分析研判,对思想教育不到位的,以帮教结合方式开展“二次谈话”;对普遍性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措施,进一步督促整改,切实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后半篇文章”。

  总结滕州市经验的基础上,枣庄市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在全市层面推广,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制定出台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市纪委监委带头抓好运用,制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手册》《谈心谈话工作办法》等文件,统一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流程,为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提供遵循。

  制度重在落实。枣庄市委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市纪委监委协助推动,对第一种形态深化运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2022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824人次,既发现纠正一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又帮助党员干部打消顾虑、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压实运用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

  “我们对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研究部署,做好提醒谈话、咬耳扯袖工作,增强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也提升了对本单位政治生态分析判断的能力。”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相关负责人说。

  加强日常提醒是各级党组织履行教育管理党员职责的分内之事。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中,市纪委监委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充分发挥主体责任,针对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5人次、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台儿庄区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提醒函制度,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重点人群履职、轻微问题初发等环节,及时发函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守好监督第一道关口。

  为带动管党治党进一步严起来、实起来,枣庄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同29名区(市)部门党组织书记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对全市3000余名年轻干部谈心谈话,督促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片,编发忏悔书。

提升日常监督整体质效

  为避免第一种形态运用流于形式,枣庄市纪委监委建立完善被监督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综合考核制度,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指标和枣庄市委重点督办事项,每季度对各党委(党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并结合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督导、进行工作提醒,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结合定期统计的“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相关党组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注重将第一种形态运用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枣庄市纪委监委印发《枣庄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搭建“清风惠企、码上监督”平台,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160余个,向6000余家企业发放监督卡,多层次、多方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书记点评: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枣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李 妍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 , 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必须用足用好。枣庄市纪委监委积极履行协助职责,采取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走深走实,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落实好“第一种形态”,必须强化思想引领,切实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各方面;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管住“好同志”滑向“阶下囚”的中间地带;必须以制度之治促常态长效,在滕州市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研究制定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制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手册》等文件,以规范指导推动有效运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健全完善党委、纪委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决策部署、力量整合、措施运用上更加协同,不断增强管党治党合力。同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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