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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立项监督 提高监督精准性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9-17

  “监督中发现,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组织实施的多项旧村改造工程未进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也未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日前,在桓台县纪委监委召开的立项监督工作调度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汇报时说到。

  “立项监督”是桓台县纪委监委今年3月起探索开展的一项工作举措。县纪委监委依托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选定水利重点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旧村改造、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校园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工作,围绕项目决策、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人员履职尽责等开展点对点、跟进式、全流程监督检查。

  “立项监督”,重在“立项”。桓台县纪委监委注重把握确定监督项目、制定监督方案、评定监督效果3个环节。根据县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以及阶段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筛选项目提交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实施,委机关有关部门将各项目实施中发现问题情况,运用“第一种形态”或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情况,以及问题整改、制度机制建立情况等作为立项监督综合评价的标准,并将项目实施成效纳入年度对标夺标目标管理考核。

  为了更精准地发现问题,监督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先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明确工作内容、程序、标准。监督过程中,各组直奔现场,开展调研座谈,并查阅巡察、审计等报告,先后走访调研286人次,开展现场督查48次;及时发现工程招投标、项目运行、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督促制定防控措施,化解风险隐患,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72个,制定防控措施211条,完善制度98项。同时,广泛搜集“庸懒散慢拖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共发现问题22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4人,立案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问题整改才是关键。针对个别旧村改造工程进展缓慢、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整改时限不明确等问题,县纪委监委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并将立项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压实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问题整改主体责任。

  “下一步,桓台县纪委监委将把立项监督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注重与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衔接,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同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程项目招投标、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等领域谋划下一轮立项监督工作,在靶向监督中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淄博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